我一直覺得自己不會再為《何以》寫什麼東西了。始終覺得,那時候的緒不可復制,怕寫出來會破壞曾經的覺。或者又覺得,他們的幸福已經可以預見了,作者又何必畫蛇添足。
然而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聲實在太高,于是我說,我試試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這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卻又不可言喻的妙。
我又陷了走著走著,就會想起何以琛和趙默笙的狀況,各種他們的景紛沓而來,甜的,讓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爾傷的。計劃之外的節越寫越多,本來不想寫到孩子的,寫到了。本來只想寫幸福的節的,卻會忽然寫到過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館忍不住了眼睛的時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為服務員走過好奇地看了我兩眼,而是覺得,都這麼久了,我還會搞得這麼投,真是很難為。
明明說了再見,告別已久。明明我已經慢慢變老。
卻這麼輕易地被他們俘虜了。
我怎麼會以為我再不會寫出我心里的他們呢?
他們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植于心底的最固執的愿所化,無論時如何沖刷,都不會改變。無論多久的久別,都不會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們又遇見了。
我還記得與他們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記里寫的那樣,忽然就冒出那樣一種攫住了我。也許早一步,晚一步,他們不是他們,我不是我,誰知道呢,緣分總是那麼玄之又玄。
我還記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臺式機上,一遍遍的寫著他們的重逢,寫了十幾遍,終于我滿意了,他們也滿意了。
我還記得我在學校的機房排隊,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紙先把節記下來,生怕靈轉瞬即逝。
我還記得上課的時候他們也不安分,不斷地在我腦袋里自行演繹著,讓我不得不當個不專心的學生,一遍遍在筆記本上寫著他們的名字,才能得到抒發后的平靜。
一時間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間,卻已經很遠了。
時間真是世間最殘酷又最好的東西。
從寫這篇文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七年,已經和以琛和默笙分開的時間一樣漫長了。
嗨,以琛默笙,又見面了。
不過又要再一次告別。
但是我想,走著走著,在熙攘人群中,我們一定會再一次遇見。
顧漫
2010年11月
白端端在餐廳外的等位長隊裡對一個男人一見鍾情,對方眉目深邃、模樣冷峻,連微微皺眉的樣子,都像天仙下凡。她決定主動出擊,而麵對自己交換號碼的請求,對方露出了迷人的笑,然後——這英俊男人一把拿過了白端端的等位號,把自己剛取的號換給了她,「哦,89號,馬上就要到了,那我的250號就換給你了。」「……」對方溫柔一笑:「謝謝。」「……」第二次邂逅,不死心的白端端決定再接再厲,可就在準備搭訕之時,對方接起了電話——「對方律師是誰?白端端?想和解?做夢。」「這世界上還沒有我季臨贏不了的案子和開不掉的高管。」……WTF!自己竟眼瞎看上了法律圈知名奇葩季臨?!【小劇場】後來的某一天,白端端和季臨吵架。白端端放了狠話:分手!必須分手!季臨:歷來隻有我開除別人,你想要開除我?做夢。白端端氣絕:行,那你把我開除了吧!季臨:不要過了片刻,他又麵無表情地補充了一句:捨不得。相愛相殺泥石流律師CP,勞動法瞭解一下!19.05.19留tip:法律行業文,勞資糾紛,輕鬆普法,值得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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