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發現那對母子存在的第二天,又去了春路14號。
那個人拿著掃把掃去門口的落葉,鳶也擋在了前面,人抬起頭,一雙眼睛潺潺人,有些疑:“請問有什麼事嗎?”
鳶也仔細看了看,相貌秀麗,紅齒白,又弱弱的,是那種國民初的長相……所以,該不會真的是尉遲的初吧?
扯扯角,鳶也問:“你什麼名字?”
人大概是覺得莫名奇妙,怎麼有人上來就問名字的,存了一份警惕的心,只說:“我姓白。”
“白小姐,我們能聊聊嗎?”鳶也看猶豫,便表明了份,“我是尉遲的妻子。”
神一僵,復而垂下頭,眼睫蓋住眼睛里的緒,沒有說什麼,轉進了門,鳶也跟了進去。
房子雖然不大,但樣樣俱全,地上鋪了厚厚的地毯,孩子坐在地上玩玩,看到鳶也,眼睛眨眨,雖然五還沒有長開,但眉眼已經有幾分尉遲的影子。
鳶也心口一悶,別
開頭不再看,白小姐倒了一杯溫水給。
既然來了,鳶也就是要把事問清楚的,便沒有拐彎抹角,直接說:“你知道我的份了,應該猜到我找你有什麼事吧?”
白小姐低著頭沒有說話,這樣安安靜靜,顯得氣質愈發溫。
好吧,既然不說話,那鳶也就只好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問:“孩子幾歲了?”
輕聲回答:“三歲。”
“三歲,那你們在一起至有四年了吧?但這套房子前不久才買下的,你們之前住在哪里?”鳶也又問。
白小姐微抿了下:“原來不在晉城住。”
鳶也挑眉:“他怎麼舍得把你們母子放在外面,看來孩子不是他的。”
白小姐飛快抬起頭看了一眼,好像有些生氣這樣說話,語氣比之前要強一點:“無論是不是遲的,對姜小姐都沒有妨礙,我們母子只會安安分分待在這里,不會去跟你搶什麼的,姜小姐今天其實不用來這一趟。”
遲……鳶也一笑,好親的稱呼。
跟
搶?能跟搶什麼?尉遲?還是尉家夫人的份?
而且還有另一個重點是:“你知道我姓姜,所以是知道我的存在,既知道我,怎麼還愿意留在他邊做個沒名沒分的人?”
白小姐依舊是低眉順眼的樣子,但話卻比剛才多了:“姜小姐弄錯前后順序了,是我先認識遲,不過你以前不知道我,我便不問你為什麼橫刀奪,只說姜小姐看到阿庭就應該知道,我比你更早到他邊,你怎麼好問我那句話?”
這七拐八繞又文縐縐的話,鳶也反應了一會兒才明白的意思是……比先認識尉遲,不是人,反而,才是足他們中間的第三者。
鳶也瞇起眼睛:“他喜歡你這麼伶牙俐齒嗎?”
白小姐像是被這一問嚇到了,一下站了起來,眼眶同時泛起紅潤:“姜小姐對不起,對不起姜小姐,我、我知道我和阿庭的存在給你造了很多困擾,如果不是走投無路,我們也不會來到晉城,我保證,等我們度
過這個難關,我們就會走,走得遠遠的,再也不會妨礙到你。”
鳶也莫名其妙:“你在說什麼?”
突然抱住那孩子,跪在了鳶也面前:“求求你不要現在就趕走我們,我們真的還不能離開,我是有苦衷的,否則我真的一輩子都不會來見遲。”
孩子還小,被媽媽這突如其來的舉嚇到,放聲哭了起來。
鳶也:“……”
什麼時候要趕走他們?明明什麼都沒說。
鳶也彎腰想去把拉起來,手還沒到白小姐,就被另一只手扣住手腕,用力拽了起來,驀然回頭,對上一雙冷峭的黑眸。
白小姐咬著,淚眼朦朧,聲音凄凄:“遲……”
“你怎麼知道這里?你來這里做什麼?”尉遲看著鳶也,語氣沉冷,臉上更是清楚地寫出了不悅。
鳶也看到他,頓時明白了白小姐說那些七八糟的話的意思,一個沒忍住就笑了,還以為真是朵楚楚可憐的白蓮花,原來此蓮花非比那蓮花。
見還笑得出來
,尉遲臉更不好看。
鳶也掙了掙,沒能甩開尉遲的手,微微抿:“雖然你不告訴我他們的存在,但怎麼說都是你的孩子,為你的妻子,我當然要來看看,缺什麼什麼,也好及時補上。”
“你在這里擺尉家夫人的威風?”尉遲直接將往門口丟,“出去,以后這里不準來。”
鳶也穿著高跟鞋,他這一丟害險些崴到腳,及時扶住墻才沒摔倒,回頭看著他們,男人冷漠,人可憐,孩子無辜,換做不知人來看,都會覺得是個來破壞別人家庭的惡毒人。
好吧,不來就不來。
鳶也轉就走,出門之前,卻聽見后的男人冷冷道:“姜鳶也,別人不知道我當初為什麼會答應娶你,但你心知肚明。”
所以你沒資格拿你夫人的份來欺誰。
鳶也影一頓,繼續走出去。
再之后就是他們的爭吵。
質問他這對母子的份來歷,他什麼都不說。
心灰意冷地提離婚,他也什麼都不回答。
(本章完)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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