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惹得不染纖塵的逍遙王爺都前來觀看。
二人出了雅間,來到一旁丫鬟所在的雅間,封凌雪看兩人的裝扮,依舊是之前的勁裝,雖然也颯爽人,總覺得有哪裡不對勁!便讓丫鬟侍衛出去候著,拿了兩套剛在珍品齋買的服,和季傾歌換了下來。
索二人只差了一歲,穿尺寸也沒差太多。
然後封凌雪只了侍衛隨行,結了兩個雅間的賬,便直奔紅袖館而去。
這時候紅袖館門口已經沒有之前看到的那般擁了,所以二人輕輕鬆鬆的走了進去。
裡面的裝潢很是典雅,只是……這座無虛席的……季傾歌仔細的到張一番,卻是沒有發現一個座位,有些喪氣的看向封凌雪。
封凌雪此時正將一錠銀子遞給一個大概四十多歲、打扮的甚是整潔乾淨的人,季傾歌瞭然,這藝館的媽媽都和青樓的不同。
「來,兩位姑娘二樓請。」但那諂的姿態倒是如出一轍,季傾歌心想,抬起步子跟了上去。
二樓顯然比一樓要優雅舒適的多,並不是之前酒樓那樣的一間又一間房,而是用一扇又一扇沉香木雕的四季如意屏風隔開。
二人落座,季傾歌慢悠悠的品了一口下人呈上來的君山銀葉,然後抬眼,樓下的場景一覽無餘,向上看去。
之前看到的那個白修長的姿,斜斜地靠在對面的扶手上,青高束,僅僅一個背影,卻已經優雅到了極致。
當時年春衫薄,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不知為何,季傾歌卻是想到了這句詩。
和眼前場景還真是大同小異!
而在這時,季傾歌和封凌雪兩人才弄明白這場面為何如此之火,原來是在競拍這嵐煙姑娘的初次獻藝,還可以看到嵐煙姑娘的真容。
臺上緩緩出現了一個影,一襲淡紫蓮,外罩一件白挽月紗,三千青如錦緞般披落在肩頭。
掌大的小臉藏在白的面紗后,出的白皙如凝脂,一雙柳眉彎似新月,一雙桃花眼漆黑的不見底,勾人的很。
季傾歌不得不承認,的眉眼的確很,偏偏又遮住了半邊臉,的確很勾人。
懷中抱著一把琵琶,立在臺上,姿婀娜。
競拍開始,一百兩起價,季傾歌咂舌,還真是貴啊……
「五百兩!」
「五百一十兩!」
「五百二十兩!」
「五百三十兩!」
「六百兩!」
「七百……」
慢慢的,越來越多的人價,一開始只是十兩十兩的加價,後來更是一百兩一百兩的加。
價格已經抬到了一千兩,封凌雪狡黠的看向季傾歌,「婉婉,不如……」
這個時候賣有一小段時間的停滯。
「一千六百兩。」對面慢悠悠響起一句聲線迷離富有磁的聲音,季傾歌不可思議的看著對面一臉淡漠的封譽,他微閉著眼,斂去了所有緒,一張絕面容毫無緒。
「一千七百兩!」季傾歌可不相信這面上一派清心寡的王爺是真的想聽曲了,但又搞不懂他打得什麼主意,於是接封凌雪的提議。
「一千八百兩!」封譽睜開眸子,看到對面躍躍試的兩個小姑娘,一愣,然後接著道。
「一千九百兩!」
「兩千兩!」封譽看向其他人,心裡一陣急切,你們倒是接著喊啊!
封凌雪剛想開口,季傾歌便拉拉的袖,「表姐,別跟了,兩千兩啊!」
封凌雪之前一直想著玩,這才意識到兩千兩是多麼巨大的數目,便也不再開口。
「恭喜這位爺以兩千兩的價格拍下嵐煙姑娘!」封譽極為無語的聽著媽媽帶著恭喜諂的話語,腦仁微微發疼。
然後不著痕跡的瞪了一眼對面的兩個姑娘。
封凌雪一陣錯愕,這皇叔……明明人都是他的了!怎麼還一臉們二人壞了他的好事的樣子?
可不就是壞了他的好事嗎!紅袖館的一間房,封譽頗為痛心疾首的看著對面翹著嗑著瓜子的「嵐煙姑娘」!
面紗已經摘下,出一張絕容。
「唉!表哥你夠了啊!」嵐煙實在是不了封譽這個近乎殺人的眼神了。
「……」封譽沒理會他。
「要不表哥我給你彈一曲?」嵐煙歪著頭提議道。
封譽乾脆闔上了眸子,卻是連看都不想看他。
「喂,封譽,你和我生什麼氣?又不是我讓事失敗的!」
嵐煙也來了氣,將上披的那紗一扯,仍在一旁,進了室。
半刻鐘后,一個翩翩男從中走了出來,眉眼如墨畫,五緻妖孽,卻是比上子還要上幾分。
不是「嵐煙姑娘」又是誰?
他其實是封譽的表弟,逸鶴葯莊現莊主的兒子,名燕嵐,此次和封譽一起回京,正是為了找逸鶴葯莊失的那本孤本。
封譽見他比子還要妖孽幾分的容,便起了心思讓他扮作子,在這裡探聽消息。
勾欄市井之中魚龍混雜,三教九流各方齊聚,各種小道消息也是很多。
今日正是他探聽消息的第一天,他在那裡抬價格倒沒什麼別的想法,只不過聽到季傾歌二人開始價,便不想讓們二人拍下,兩個小丫頭又能知道些什麼?
沒想到就……
封譽無奈的嘆了口氣,起走了出去,留下嵐煙一人吹鬍子瞪眼。
季傾歌回到家中的時候已是夕食時分,讓玲瓏去將皇后姑姑之前送給的廬山雲霧找出來,然後又讓瓔珞將剛買的茶清洗一遍、用熱水燙一燙。
神醫一穿越,給麒王戴綠帽子?
時家有女,玉骨冰肌,端莊淑雅,是帝都第一名媛。時家有女,自出生便是太子妃,只待及笄禮成,擇太子以完婚。于是坊間有言,得時家女,得天下。這天下間,唯有公子顧辭,三分妖氣,七分雅致,擔得起一句,公子如玉,世人皆以“公子”尊之。他說,本公子無意這天下,但她……受了我四年心頭血,就憑他們,娶得起?
(瘋批反派真太監×貓妖小皇后) (救贖文主感情線,男主純惡人不洗,女主沒心沒肺知道這是話本子世界,很廢路人,較血腥,大家注意排雷) 他曾是活在地獄的鬼,是骯臟泥里的蛆,是面目可憎行尸走肉的一具殺戮機器。 她給他帶來了體溫,帶來了名為滿足,開心,想念這樣屬于人的溫暖情感。 ——所以,謝謝你,帶我回到這人世間。
紀雲蘅發現她撿來的小狗瘋了。 見到她不會再搖着尾巴往她腿上蹭不說,給它帶的飯也不吃了,還不讓她摸,就藏在角落裏用一雙大眼睛戒備地看着她。 她只是無意間說了句:聽說皇太孫是個囂張跋扈的主。 就被小狗崽追着咬了大半天。 紀雲蘅氣得把它拴在院子裏的樹下,整夜關在外面,任它怎麼叫都不理,鐵了心地讓它好好反省。 誰知隔日一大早,就有個俊俏的少年爬上了她的牆頭。 ———— 許君赫原本好好的跟着皇爺爺來泠州避暑,結果不知中了什麼邪,每到日落他就會穿到一個叫紀雲蘅的姑娘養的小狗身上。 這小姑娘在紀家爹不疼也沒娘愛,住在一個偏僻小院裏,被人騎在頭上欺負。 這種窩窩囊囊,逆來順受之人,是許君赫生平最討厭的。 可是在後來張燈結綵的廟會上,許君赫來到約定地點,左等右等沒見着人,出去一找,就看到紀雲蘅正給杜員外的嫡子送香囊,他氣得一把奪下,“昨天不是教你幾遍,要把這香囊給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