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奇聰:“聞總正準備架空瞿董手里的份,需要理的事很繁瑣。”
陳喋只聽個大概,的也弄不明白,點點頭便偏頭看向窗外,不說話了。
十幾分鐘后,聞梁便出來了。
男人氣糙,咬著煙,火乍亮一瞬。
車窗開了條,不遠幾個人的聲音約約傳過來。
聽到其中一個男人說:“聞總今兒個怎麼這麼早就要走了,難不是剛才那姓馬的磕磣玩意兒讓你掃興了?”
另一人哈哈大笑:“阿梁還能被那種人影響心嗎,人家這是急著回家逗貓呢。”
其他人都聽懂了,笑著調侃:“早聽說聞總那西郊寸土寸金的別墅是用來金屋藏的,這麼寶貝,什麼時候讓我們見見?”
聞梁似笑非笑的,拒絕的倒干脆:“滾蛋。”
眾人便在哄笑聲中滾了。
聞梁提腳走過來,拉開車門坐進來。
朱奇聰畢恭畢敬地了聲聞總,便穩穩發車往西郊別墅開去。
平常陳喋出學校偶爾由朱奇聰接送時他沒這麼拘謹,還會和說話解悶,但只要聞梁在便端起百分百的恭敬態度。
畢竟這聞梁就是個瘋子,干過的混蛋事兒數不勝數,誰在他面前都得留意著他緒,生怕這喜怒無常的主兒又突然發火。
聞梁習慣車廂的安靜,閉目養神一會,撈起陳喋的手攥過來。
回憶起方才那句怪調的“這不是怕耽誤了聞總的好事兒”,乍一聽刺耳,但也不難琢磨出其中藏的吃味。
聞梁心不錯,指腹挲著手背,又又,不愧是被他這麼多年好好養大的。
“啞了?”
陳喋睇過去一眼:“干嘛。”
“去歐洲拍攝這幾天怎麼樣?”他隨口問。
“就那樣,吃飯拍戲睡覺,不過景很漂亮,拍攝的也很好,估計片子馬上就能出來了。”陳喋說。
聞梁只“嗯”了聲,就結束這個話題,靠回去繼續閉目養神,只著的手作不停。
夜朗潤,黑賓利穩穩開向西郊別墅。
第3章
一路安靜。
因為剛下過雨,空氣彌漫一味道。
汽車緩緩駛西郊別墅大門,富麗堂皇的布置,周圍種滿了花草,還有座供觀賞的假山和秋千。
簡直就是金屋藏里最典型的“金屋”了,漂亮寬敞昂貴,但沒什麼人氣。
聞梁率先拉開車門,也不等,徑自往屋門走。
陳喋這一路瞇著眼小憩了幾分鐘,有點麻,站在車邊緩了緩。
“對了,陳小姐。”一旁朱奇聰拿著一份文件遞過去,“還麻煩您把這個給聞總。”
淡淡應了聲,接過后掃了眼,上面還有個“加”字樣。
“這什麼?”
“瞿董這些年的把柄以及份轉移合同。”朱奇聰沒瞞。
原本這文件里的容是不能告訴別人的,可陳喋不一樣。
朱奇聰在聞梁手底下工作之前,陳喋就已經在他邊了,對此頗有了解。
縱使是金雀,陳喋也是最有底氣縱任的那個。
偏偏這脾氣還是聞總一點點親手給慣出來的,所以別人怕他,陳喋卻一點都不怕他。
而聞總對雖談不上無微不至,但的確是偏,否則也不會讓住在這。
進屋,聞梁已經了西服外套丟在沙發上,拉開冰箱門拿了一瓶冰水,仰頭灌了半瓶下去。
有水珠從他角滾落,順著結往下,最后消失在領口。
他的確長的好看,但也不能僅僅用好看來形容,眉骨朗,漆黑瞳仁,額角上那一道疤讓他整個人都顯得非常凌厲。
他不像什麼公子哥或是總裁,哪兒個總裁會像他這樣喝水,他上有一種野,讓人輕而易舉聯想到山頭上的拔孤狼,但也的確從骨子里著貴氣。
兩種矛盾在他上撞,使他氣質變得很獨一無二。
兇狠且高貴。
聞梁兩口喝完那瓶水,扁丟進垃圾桶。
陳喋把那份文件丟在茶幾上:“朱奇聰給你的。”
“今天那個姓馬的跟你說什麼呢。”聞梁走過來問,一邊拆開文件看。
陳喋回憶了那啤酒肚似乎是姓馬:“找我喝酒。”
聞梁側頭看。
陳喋乖巧道:“還沒喝就被你去了。”
他輕嗤一聲,抬手手背在額頭上拍了下:“你裝什麼乖。”
“……”
“之前跟你喝酒那個當我沒看到?”
“……”
高手。
這是挖了個坑等跳進來呢。
陳喋翻了個白眼,肩上披著小絨毯轉上樓。
別墅空的,出國半個月,聞梁大概也半個月沒在這,傭人也不在,只有他翻紙張的聲音。
浴室氤氳出熱騰騰的水霧。
這些天忙著拍攝,累得幾乎回去倒頭就能睡,連澡都好久沒泡了。
陳喋舒舒服服的躺在泡泡浴里,全神經都放松下來,皮白得發,像是冰涼的綢緞。
聞梁看完文件上樓,一推開臥室門就聽到從浴室傳來的炸耳的live版音樂,以及陳喋的哼歌聲,弄得跟演唱會似的。
他微微一哂,抬手扯開領帶,又解開兩顆襯衫扣子。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