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他不會公報私仇吧?
溫之所以選擇《失聲》這個劇組,並不僅僅是因為這個導演要招新演員。
而是作為穿書者,溫很清楚這部電影在上映後會拿獎拿到手。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部作品作為一匹黑馬在當年的電影節上一次收獲了八大獎項。
獨獨沒有拿下最佳主角,因為最佳主角的桂冠被原書中的主摘走了。
而《失聲》這部電影裡嚴格來說並沒有主角,至於其他幾個獎項是什麼,溫就不太清楚了,畢竟原書也沒有詳細列出來。
但不管是什麼獎,反正這部電影是了。
溫早就已經想好了,這次會努力爭取,只要能夠參演,不管什麼角都行。
再一次看向郵件裡發來的面試時間和地點,溫興得睡意全消。
一整晚都在搜索和《失聲》有關的消息。
雖然最後收集到的有用信息並不多,但大致的方向溫已經了解了。
這個電影主要講述的一名熱的青年律師不顧艱難險阻和自安全為聾啞人打司、張正義的故事。
但電影裡會展現哪些案件溫就不得而知了。不過溫可以確定的是,這一定是社會底層人的故事。
有了這個方向後,溫立刻開始做功課,力求在五天后的面試中過關。
觀看了大量的關於聾啞人的紀錄片,甚至還去上了好幾節手語課。
手語課上也接了形形的同學,他們當中大多數人的家庭條件都不是很好,男老都有,他們來學手語也是為了更方便地和家中聾啞親人們流。
下課過後,溫一般會去甜品店買些甜點。
因為這幾天一直住在自己的公寓裡,並沒有回沈家別墅。
蘇漾倒是經常給打電話讓回去,但又不想打擾他們一家三口,乾脆就送些點心去蘇漾的工作室。
蘇漾對溫也很關心呵護,上合作方送來的好看的服首飾都讓溫挑些喜歡的拿走,溫要是不收還會生氣。
要不是溫極力反對,劇組的面試蘇漾都要陪著一起去。
時間很快就來到了面試的這一天。
考慮到電影的題材,溫選擇了風格比較簡約的服裝,白半袖襯衫搭配淺藍牛仔。
妝容上,仗著自己年輕皮好,比較大膽,就隻塗了一點的膏。
髮型選擇了低馬尾,既百搭,又將的五清晰地展現了出來。
劇組通知的面試時間是下午兩點半。
為了避免耽誤事兒,溫特意提前一個小時就趕了過去。
現場比料想得要火很多。
《失聲》的導演周俊業是個初出茅廬的小導演,作被好幾個獎項提了名,不過都是陪跑,最終並沒有獲獎。
溫以為參加面試的人並不多,沒想到現場用‘人山人海’來形容都不為過。
但導演選人的速度也很快,八個人一組,平均每組進房間去不到十分鍾基本就全出來了。
出來的人大都有些沮喪,但也有些人表現得很興。
其中兩個孩子和溫邊還在等的生是朋友,幾個人就聚在一起聊天。
“怎麼樣怎麼樣,靜靜你是被選中了嗎?”
“沒有,我念臺詞的時候就被刷下去了。”
“那你還那麼開心?”
“是啊,因為我見到了沈景和!那可是沈景和唉,要不是他現在是評委,我真想找他簽個名去。本人真的是太帥了,比電視和照片帥一百倍!”
“沈景和?你沒看錯嗎?他怎麼會來當評委啊?”
這個問題也是溫想問的。
沈景和就是沈家的二爺,原作之所以會在書中寫到沈家,就是因為沈家二沈景和,娛樂圈的當紅頂流,和書中的主角有過一段糾葛。
可是他怎麼會來《失聲》劇組當評委呢?難道說他要出演《失聲》的男主角?
但是在溫的印象中,原書主角獲得最佳主角時和同臺領獎的最佳男主角並不是沈景和啊。
是誰溫想不起來了,但肯定不是沈景和。
難道說的穿書已經致使某些劇發生改變了?
正疑著,忽然有人喊了的名字,以及其他七個孩的名字。
溫沒有耽擱,立刻和其他幾個孩兒排隊進了房間。
這個房間很空,除了靠牆的位置擺了四張桌椅坐了四個人之外,就剩下一臺攝像機了。
溫快速掃視了一圈,一眼就發現了坐在最右邊的那個年輕男人。
因為現場的桌椅過於仄,他那雙無安放的大長顯得極為打眼。
他戴著一頂黑的棒球帽,雖然低著頭看不清臉,但溫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就是沈景和。
好消息,他連一個看不清容貌的剪影都那麼帥,必然會很養眼,進了這個劇組每天能看到他都會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
但壞消息是!溫發現原最近的記憶裡有他,就穿來的那個晚上,蘇漾的生日晚宴上。
更要命的是,那並不是一段愉快的經歷!
那天晚上兩人之間的對話聲聲在耳……
‘溫,我警告你,收起你的那點小心思,別為了爭奪那些原本就不屬於你的東西而去惹我媽生氣。’
‘你媽?那也是我媽,你別忘了,你是我名義上的二哥,我也姓沈!’
‘呵,那你就繼續自欺欺人吧。只是我說的話你給我記住了,如果我媽因為你的所作所為傷心難過了,那麼我絕對不會放過你!’
‘就憑你?一個戲子嗎?’
‘我是戲子,那你呢?沒有沈家你算什麼?你不過就是一個’
‘啊!!!!夠了,我不聽我不聽!不許你提我的世!不許你提!’
……
“來,從這邊開始,每個人自我介紹一下,盡量簡短一點,給你們的時間不多啊。”
現場導演助理的聲音將溫從紛的回憶中拉回了神。
溫看了一下,還好最後一個才到,現在還有時間調整心緒。
可是從原的那段記憶來看,沈景和明顯很不喜歡原,不僅如此,原字裡行間還非常看不起他的職業。
而自己現在正在想辦法進這一行,評委還剛剛好是被原瞧不起的他。
那他能給自己過嗎?
他該不會公報私仇吧?
(本章完)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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