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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會寫兒歌?我怕你唱不了》 第14章 連破記錄

早上9點。

幾乎一夜未眠的虞妮娜給林琰打了個電話。

“林琰,你的歌衝到了首位,而且下載量已經破了40萬了。”

“嗯,還不錯。”

虞妮娜無語。

這家夥怎麽這麽淡定,難道他不明白這代表著什麽含義嗎?

“你怎麽一點也不激?”

“激...,哎,哎,我煎的蛋糊了,米粒,你再等等,爸爸重新給你煎一個。”

虞妮娜:“...”

新歌霸榜了,竟然還沒有給兒做個煎蛋激,這家夥,還真是……

這話題算是直接聊死了。

過了片刻。

等林琰那邊的靜小下來後,虞妮娜才說出真實的目的。

\"林琰,如果有時間的話,我希我們可以談談簽約的事。\"

\"沒問題,歌曲的版權歸我,歌曲銷售收益占七,其他條件不變。\"林琰回答道。

虞妮娜無語了一陣,\"你的條件有些苛刻,我無法答應。但我可以保證,隻要你願意與我們簽約,我會給你A級簽約的待遇。\"

公司一般將簽約分為四個等級,ABC以及S級,C級通常適用於新人,B級適用於一些三線或有潛力的藝人,而A級則相當於一線明星或二線歌才有的待遇。

對於默默無名的林琰來說,獲得A級簽約已經算是非常高規格的了,盡管他已經創作了一首反響不錯的歌曲。

當然,除了A級簽約,還有更高級別的S級簽約,但那通常是為公司裏的那些王牌藝人準備的,至於工作室就更不用說了。

“那就再說吧。”聽到這個回答,林琰顯然是興趣缺缺。

開玩笑,以他的實力怎麽可能接A級簽約。

盡管A級簽約已經是破格了,但他曾經看過A級簽約的合同條件,版權最多隻能占兩到三,歌曲收益最多隻能占五

他又不是做慈善的,怎麽可能把大頭都給對方。

就拿《說》這首歌來說,對方以89萬的價格買斷了歌曲,已經賺瘋了好吧。按照目前的趨勢,下載量賺的錢都能遠超過這個數字,更不用說版權這個大頭了。

如果不是因為他急需還債,對方開價也夠爽快,他是絕不會答應對方買斷歌曲的。

\"林琰,你先考慮一下吧,我會盡量爭幫你取更好的條件。\"虞妮娜還是有些不死心。

\"嗯。\"林琰應了一聲,隨即掛斷了電話。

他現在並不著急,畢竟他上的債務已經還清,賺錢雖然重要,但他對已定下的條件不會做任何妥協。

.......

魔都,旭娛樂。

男團出道的當紅小生陳凡凡,心很差。

原本他都準備和自己的經濟人開香檳了,沒想到半道突然殺出了個程咬金,直接把他按在地板上,連反抗的能力都沒有。

\"李誌行是誰?我怎麽從來沒聽說過他。\"陳凡凡皺著眉頭詢問道。

經紀人查了資料後回答說:\"李誌行是星火娛樂二一期的練習生,之前幾乎沒有在公開場合表演過。\"

\"我認為你的關注點不應該是他,而是那個名‘琰音’的作曲人。\"

陳凡凡點點頭,也給自己找了個借口,\"對方不講武德,竟然找了個金牌作曲人給一個不知名的新人寫歌,太過分了!\"

經紀人白了他一眼,你不還是一樣,為了你的首秀,公司也找了位金牌作曲人量打造了一首歌。

不過,同樣是金牌作曲人,差距怎麽會這麽大呢?

難道....

經紀人很快就否定了這一點,因為這個‘琰音’他本沒聽過,真要是曲爹級別的,不可能一點名氣都沒有。

而且‘琰音’的出現實在是太突然了。

作為同城的競爭對手,他們不可能沒有對手家的信息,所以這個‘琰音’的作曲人,確實是太過神了。

難不是獨立音樂人?

想到這,陳凡凡的經紀人決定打電話給公司的星探,讓他們調查這個人。如果‘琰音’還沒有被星火簽下的話,他們就應該盡快采取行

畢竟,無論是曲風還是歌詞,‘琰音’的水準都非常高,如果能簽下他,肯定會很值。

然而,他們並不知道的是,他們公司曾經擁有過--0027琰音--0027,隻不過因為下麵的人一頓作,把人給走了而已。

.............

與此同時,在星火娛樂公司。

李誌行盯著歌曲排名,異常激

剛剛,他的歌曲已經突破了50萬次的下載量,並且隨著消息的傳播還在快速增加。他很有可能打破新秀榜的首日下載記錄,這讓他到異常興

一首歌曲,僅僅是一首歌曲,就讓他這個默默無聞的練習生火。

沒看到公司裏的其他練習生,看向他的眼神都變得不同了嗎?

李誌行能清楚地到公司裏其他練習生對他目的變化,羨慕、嫉妒各種織在一起。

他深知這一切都是誰帶來的,隨後立即打電話給作曲人林琰,表達激之

\"謝謝林老師,謝謝!\"李誌行激地說道。

林琰淡淡說道:\"這是你應得的,而且你的嗓音條件本來就很好,很適合這首歌。\"

李誌行聽到林琰的誇獎,得一塌糊塗。作為一個向的人,他隻能不斷地表達激和謝意。

在公司裏,李誌行的突然紅也引起了廣泛關注。他為了其他練習生羨慕和嫉妒的對象,許多人私下裏都在說他運氣真好,恨當時不是自己去送的咖啡。

其中,最為後悔的應該當屬嶽楓。

本來,這首歌曲是留給他來演唱的,畢竟他本帶有一定的知名度,更有助於衝擊新秀排名。

然而,隻因為一時的不爽,他與這首火的歌曲失之臂。

當晚淩晨十二點整,星火娛樂公司一眾人翹首以待,等待第一天的下載量統計結果出爐。

歌曲《說》首日下載量:106.66萬。

這一數字刷新了多項記錄:

打破了新秀榜立以來,首日最高下載量的記錄。

打破了新秀榜歌曲單日下載量超過100萬的記錄。

打破了新秀榜單日收藏超過100萬的記錄。

打破了新秀榜單日評論數超過10萬的記錄。

虞妮娜在向公司高層匯報這一數據時,腰桿子都了。高層對這個績自然到非常滿意,唯一不滿意的是沒有簽下那個名‘琰音’的人。

當然,他們也聽到了虞妮娜的匯報,得知了對方的條件,所有人都陷了沉默。

甚至有幾位管理層覺得林琰這個人獅子大開口。

結果顯而易見,絕大多數人都不支持給予林琰頂級的簽約條件,更不用說同意他立工作室並掛靠在公司名下。

雖然他創作過霸占新秀榜榜首的歌曲,但歌曲的版權和銷售收可不是小數目。

讓他們放棄這部分利益,怎麽可能。

雖說能通過捧紅的藝人上賺錢,但是誰會嫌呢?

更何況,你林琰隻寫了一首歌,就想要與曲爹一樣的待遇?

年輕人,不要太膨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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