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壯也沒有力氣把一個年男人吊起來啊。
“你們周家仗勢欺人!我要報警!讓警察抓你……啊!”話音沒落,就被一個響亮的耳扇得差點摔倒。
“你給我閉!”王總怒斥,“你還有臉報警,還不是你把他慣的,整天到惹事!”
人被打懵了,哇地一聲坐在地上哭喊起來:“我不活了!你竟然向著一個外人,我們娘倆跟著你真是倒了八輩子黴……”
史老爺子嫌棄地抬抬手,史夫人和史家二嫂上前哄勸著,不失強地把哭鬧的母子倆弄走了。
王總都快後悔死了,今天真不應該帶這個沒腦子的婆娘還有不的兔崽子來史家參加宴會。
他公司眼地就指著恒泰銀行的貸款來救命呢,這下把周家得罪了,還不得玩完!
王總賠著笑臉點頭哈腰地道歉:“二公子,二太太,是我們沒管教好孩子,多有冒犯,二位大人有大量,別跟他們一般見識,回去我一定狠狠揍他一頓,好好教育教育!”
“沒關係,他還小。”林語熙說話比周晏京要客氣得多,把手槍還給他。
“小孩子氣,不能揍太狠,適當打幾下就可以了。”
王總:“……”
泳池邊的鬧劇總算落下帷幕,熊孩子一家走了,圍觀的人也散了。
淩雅瓊沒好氣地訓周晏京:“你幾歲了,他幾歲,欺負一個小孩子,你也好意思。”
“那有什麽不好意思。”周晏京角勾著懶洋洋的笑,“我又不是第一天欺負人。”
淩雅瓊本來想說林語熙幾句,這出鬧劇說到底是因而起。
還沒張口,周晏京抬了抬手,把史家的傭人來吩咐:“去把語熙的服拿過來。”
林語熙那件披肩幾乎已經,室外這麽冷的溫度,跟跳進水裏無異。
傭人很快把林語熙的大取來,還送來一個暖手袋。
淩雅瓊也就沒再說什麽:“行了,你們兩個也早點回去吧。”
林語熙打小就是手腳冰涼的質,裹著羊絨大,抱著暖手袋,坐在開著暖氣的車上,才慢慢暖和一點。
但那種暖是浮於表麵的暖,下車進家門,短短幾步路,剛暖熱的手就又被風吹冷了。
進門周晏京順手接過的服,到冷冰冰的手指,眉頭一皺。
“怎麽暖了那麽久還這麽涼。”
林語熙還沒反應過來,手就被溫暖幹燥的掌心包裹住了。
看著那隻握著的手,沒說話。
周晏京吩咐陳嫂給放洗澡水,煮薑湯,說完這些,才又轉回來。
“那隻手。”
林語熙抬起頭看著周晏京。
見沒作,周晏京把另一隻手也撈起來,攏在掌心裏幫暖手。
“別人欺負你都不知道還手嗎。”他漫不經心地瞥,“我今天要是沒在那,你就打算任人欺負?”
林語熙垂著眼瞼:“要不是你在,我早就把他推到池子裏了。”
周晏京覺得的方法就像小學生打架,沒點技含量:“那他父母出來找你麻煩,你怎麽。”
“把他推下去,再呼救,等有人來了就假裝見義勇為跳下去救他,他們好意思罵我一個救命恩人嗎?”
周晏京哂道:“傷敵一千,自損一千二。他可比你皮實多了。”
“那不然呢。”林語熙說,“像你一樣把他吊起來嗎?我又拎不他。”
“自己拎不,搬救兵還不會嗎。”周晏京說,“有事就找我,我還沒死呢,能讓人把你欺負了去?”
明知道他最會哄人,林語熙還是控製不住地會為這句話心。
林語熙回房間泡了熱水澡,舒服多了,出來時陳嫂已經煮好薑湯。
薑味很衝,林語熙一聞到就扭頭,陳嫂勸:“你就喝一點吧。”
林語熙不想喝:“我已經洗完熱水澡了,不會冒。”
周晏京走過來,他已經了外套,領帶和手表也摘了,領口扣子開著三顆,整個人顯出一種閑適的慵懶。
“怎麽了?”
陳嫂馬上告狀:“都煮好了,又不喝了……”
周晏京瞥林語熙一眼,默默端起碗,喝了幾勺,眉心越蹙越,痛苦得像喝毒藥。
“有那麽難喝嗎?”周晏京挑眉,“我嚐嚐。”
陳嫂忙說:“鍋裏還有,我再給你盛一碗。”
“不用。”周晏京低頭,直接就著林語熙的勺子嚐了一口,“不就是薑味,哪有那麽難喝。”
林語熙不能理解他怎麽能那麽輕巧地說出“不就是薑味”,薑簡直是人類公敵。
“那你多喝點。”
“給你煮的,我喝了免疫力能長你上?”
周晏京說完,了下的臉。
林語熙剛洗過澡,臉頰和都泛出健康的紅,皮白白淨淨的,細,手很好。
周晏京得順手,完,林語熙怔了怔。
這種親昵的小作已經很久沒有發生在他們之間。
抬眼,撞上周晏京垂下來的視線。
是錯覺吧。
或者是房間線太暖的緣故,才讓覺得周晏京看的眼神那麽溫。
“周晏京……”林語熙開口。
周晏京完,手並沒有收回,指背過清秀的下頜線條,慢慢往下。
洗完澡換了睡,纖細脖頸連著形狀漂亮的鎖骨,還有白皙的肩。
周晏京聲調漫不經心的:“嗯?”
周晏京的視線與手指一起,一寸寸走過細膩的皮,緩慢的速度帶起林語熙輕微的栗。
空氣在那一刻變得曖昧而旖旎。
他離得很近,上木質調的冷香繚繚縈繞在林語熙鼻翼間。
驀然想起那些熱混的夜晚,冠楚楚的男人下西服之後,極侵略的男軀,又野,又。
周晏京平日散漫浪,在床上卻很混,炙熱手臂將嵌在懷裏,到一寸距離都沒有。
會在耳畔一聲聲繾綣溫地低聲:“熙熙……”
也會趁機很惡劣地迫:“乖,聲老公就給你。”
可林語熙看著麵前男人英俊而深邃的眉眼,心底一陣陌生湧上來。
周晏京已經很久沒過。
沒人知道林語熙有多懷念這樣的親。
周晏京手指將尚帶有微微氣的頭發撥到頸後,褐的眸子半垂著,問:“想說什麽?”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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