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哼笑了聲,神態里,有著無奈,也勾著似有若無的寵溺:“行了,我又不是沒有為破例過。陳伯,您在杞人憂天個什麼勁兒?在你眼里,我對就那麼差嗎?”
“不差,你對可好了,比親哥哥對親妹妹還好。”管家喜上眉梢,不吝夸贊。
“我和本來也不是親兄妹。”
話落下,手里的碗碟也放了下來。
瓷撞,發出啷當碎響。
霍以南后是晝夜替的天,由轉暗。
他送過來的目,宛若后晦暗天,幽深難辨。
-
霍以南不常住霍家老宅,離公司太遠。
于他而言,時間就是金錢,他自己的價每分每秒都在波,難以計量清楚。所以工作期間,他一般都住在公司附近的臨江平層。
今天回來,是因為……
還能是為什麼?
原本以為要回家的,所以他和管家說了他今晚回家過夜。
霍以南回家過夜,后廚那邊便得忙得腳點地,為晚餐和翌日的早餐做準備,不能有半分懈怠。后廚那邊早早準備好,霍以南總不能臨時改口,說不回來了,讓人白忙活一場。
上位者并不意味著可以傲慢忽視旁人的付出,越是上位者,越要明白什麼做尊重。
旁人尊重你,仰視你,而你必須要回以同樣的尊重。
人得先是人,繼而才有階級劃分。
人與人之間,拋去外,歸結底,還是平等的關系。
就這麼在老宅過了一夜,隔日一大早,霍以南醒來,晨練,用餐,之后去上班。
中午午休時,他收到了霍南笙發來的消息。
霍南笙:【哥哥,你今天回家過夜嗎?】
霍以南:【?】
霍南笙:【回的話,帶我一個可以嗎?】
霍以南:【不回呢?】
回答他的,是一條語音消息。
長語音,四十五秒。
霍以南有不好的預,沒點開語音,而是語音轉文字。
——“你不回的話,那我就找一個帥哥哥送我們的漂亮妹妹回家唄。”
如他所料,發來語音消息的,不是霍南笙,而是李夕霧。
霍以南面無表:【我不回。】
“他說他不回哎,”李夕霧拿著霍南笙的手機,“那你怎麼辦?需要我帥哥哥送你回家嗎?”
“你哪兒來的帥哥哥?”
李夕霧手拿著霍南笙的手機,以作換,把自己的手機扔給霍南笙。
慵懶地躺在沙發上,上穿著真質地的水藍吊帶,出大片的,白皙勝雪。躺仰的睡姿,前的線依然迤邐,壑分明,令人遐想連篇。
“以我的條件,只需要勾勾手指,就有一大堆男人為我前仆后繼。”
確實有說這話的資本。
霍南笙質疑的是:“你才來南城幾天,上哪兒認識的人?”
李夕霧頓覺好笑:“我又不是只生活在港城的,我的朋友遍布全球好吧。更何況,我以前也經常來南城啊,有幾個南城的朋友,不是正常的嗎?”
朝霍南笙抬了抬下,示意看自己的手機:“男人多了去了,你自己挑。看中哪個,哪個今兒個當你的護花使者,送你回家。”
霎時。
霍南笙覺得自己手里拿著的不是手機,而是燙手山芋。
“不了。”
“那你怎麼回去?打車嗎?”
“哥哥會派人送我回去的。”
“啊?”
李夕霧一臉莫名。
復又瞄了眼聊天記錄,停留在頁面里的,是霍以南冰冰冷冷的“我不回”。再往上翻找聊天記錄,也沒
出任何霍以南會派人送霍南笙回家的訊息啊。
“你放心好了,哥哥肯定會安排人送我回去的。”霍南笙篤定道。
“他什麼都沒說哎。”
“但他什麼都會做。”
霍南笙語氣淡然,好似一切都在的掌握之中,又像是……有著獨屬于霍以南與霍南笙之間的默契,支撐著的確信。
“哥哥肯定會管我的,放心好了。”霍南笙手,把李夕霧的手機還給,“表姐,這些護花使者,還是留著你自己用吧。”
李夕霧撥弄著頭發,閑聲道:“你哥連這種事兒也管嗎?那他管得還多的。”
四個哥哥,到現在為止都不知道在港城,在家里沒見到人影,也沒有一人給發消息關心的去向。所以是真的不太相信,霍以南發了不回家的消息后,還會安排人送霍南笙回家。
“管得多嗎?還好吧。”霍南笙自問自答。
“你真不覺得他管得有點兒多嗎?”
“不算管吧,他的原話是,我想做什麼,他都會支持我做。既然我想回家,那他肯定會安排人送我回家的。”
管束這詞,不應當是貶義的。
如同父母管束孩子,本意還是希孩子好。過度的管束,不尊重孩子想法的管束,才是令被管束的人反的。
李夕霧立即反駁:“那當初你說要和賀棣棠談,他還不同意——這怎麼解釋?”
霍南笙面無表:“我可沒有說我要和賀棣棠談,你胡扯,我對他沒有任何興趣,他對我也沒有半點兒想法。”又補充,“賀棣棠自己親口說的,他對我沒想法,你以后也把我和他扯到一起,我倆就是普通朋友。”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