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的腳握在掌心,搭在麵,拿起紙巾,先拭上蜿蜒跡,然後,再用棉簽蘸取碘伏,在傷止。
碘伏傷,就像是滾燙的熱油潑了上去。
驟然掐指尖,指骨泛白。
男人察覺的僵,“疼?”
寧蘅眉心輕擰:“還好。”
“疼就說出來。”
寧蘅沒吭聲。
他的作放輕,疼意但是消減了不。
終於,傷口理好了。
寧蘅剛鬆一口氣。
下一秒,男人忽然拿起了地上的那隻鞋。
他俯,已經開始為套鞋,那隻原本握住腳踝的手,改而輕握住了的腳掌。
寧蘅輕咬下,轉過頭,不肯再看。
做完這一切,氣氛有些尷尬。
全程將一切聽到耳中的元卿和司機難以消化又滿心震驚。
閣下的手,那雙矜貴的手,那雙用來在大國之間博弈的手。
剛剛……竟然為一個人穿了鞋。
約莫半小時後,抵達醫院。
剛下車,便有事先安排好的一行醫護人員推著推車,跑到這邊,恭敬地看向男人,“先生,傷者是這位小姐嗎?”
男人點頭,“嗯。”
隨後,寧蘅被扶上推車。
接著,便是拍片,檢查,看是否有傷到骨頭。
這一係列做完。
又是進行專業的包紮,清洗。
全程,男人都站在旁邊陪著,一直看著。
最後,被送到單人病房。
許是這一天太累,太疲憊了。
寧蘅窩在病床上,不知不覺睡著了。
這一覺,就是一下午。
等醒了,已經是傍晚。
太斜落,昏黃的線從病房的窗戶外斜灑進來,天邊晚霞喧騰的詭譎明烈。
才忽然發現,房間還有一個人。
男人坐在窗邊的椅子上,形修長矜貴,他正一瞬不舜的看著,那雙眸子比濃稠的夜還要漆黑深沉。
也不知道他看了多久。
寧蘅嚇了一大跳,“你……還沒走?”
病房門倏地被推開,元卿拎著食盒進門。
男人接過食盒,放到床頭櫃上:“先吃點東西。”
“……謝謝。”
裏麵是青菜小粥。
飯盒上標注著點名:一品齋。
一品齋這個地方,粥點千金難求。
傳說他們隻專門為國家元首或政要提供服務,便是寧家想要,也得費心費力提前一周預約。
這個男人,份絕對不一般。
首都市的名貴基本都聽過或見過,可麵前的這位,卻絞盡腦,也猜不出其份。
“怎麽了?”他問。
“沒事。”
在男人如火如灼的視線中,淺嚐了一口。
病房的氣氛有些凝滯。
就在不知說些什麽的時候,男人忽然低沉清冷的開口:“今天的事,我很抱歉。你可以向我提出要任何補償,我都會滿足你。”
寧蘅抿,淡淡說:“不必了。”
微頓。
補充:“……萍水相逢,你做的夠了。”
男人臉眼可見的沉鬱下來。
寧蘅一頓。
元卿看像是被嚇到了,忍不住開口,“寧小姐,我們閣……先生的意思是,他不喜歡欠別人的,您還是提個要求吧。”
那語氣,像是不提,他們便不罷休。
寧蘅攥了勺子。
良久。
在男人迫的視線中,著頭皮開口,“謝謝你的好意,我沒有想要的,你可以走了。”
可這話一出,房間空氣更冷了。
就像是喜馬拉雅山三千米海拔之下的寒風環繞,讓人遍生寒。
空氣中沒人敢說話。
就在氣氛凝固,令惴惴不安之時。麵前的男人終於開了口——
“嫁給我。”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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