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v章1
“我過去,是因爲收到梓夕發的一條短信。張士雍神淡然的掏出手機,遞給季白。
聆訊室外的衆人都是一怔:又是短信?
“老公,我有要事跟你說,能否馬上來別墅一趟?”發送時間是當晚22點40分,發件人不是葉梓夕,而是一個陌生號碼。
“那是我跟梓夕日常聯繫的私人卡。”張士雍不急不緩的解釋。
許詡旁的趙寒嘀咕一聲:“果然還有個號碼,難怪葉梓夕的通訊記錄找不到他。”
聆訊室裡,張士雍擡起泓水般深沉的雙眼:“當時很晚,我也有點意外。但我們的私人卡是加的,只有梓夕知道碼。所以我還是去了。”
“把東西收拾好我就離開了——我不希跟的關係曝。“他淡淡的說,”那件服,是我替蓋上的。畢竟是我的人。”
——
張士雍暫時被釋放,但仍於警方的監控下。
一是因爲據他提供的駕車線路,警方找到幾個路段監控錄像,證明他當晚24點抵達別墅,凌晨1點離開。據法醫這幾天對的進一步檢驗結果,這個時間段,葉梓夕應該已經遇害;
其次,警方也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證明他與兇案有關。
刑警隊衆人立刻召開簡短的頭會,季白開門見山:“發這條短信的人,只可能是葉俏。”
姚檬說:“對,那個時間段,正好是葉梓夕遇害時間。可沒有任何理由,發這樣一條短信。“
老吳點頭:“當時,老大葉梓強、老二葉瑾,都有不在場證明。只有葉俏外出了。”
許詡說:“私人卡的碼,旁人不知道。但是葉俏是張士雍的妻子,只有可能知道。”
趙寒遲疑:“既有作案時間,又有作案機。看來葉俏的嫌疑最大。可爲什麼要這樣一條短信,把張士雍到現場?22點17分葉梓驍也收到一條短信,當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他這麼一問,案又如隔雲看山,迷迷濛濛。季白淡淡道:“請回來問問就知道了。”
——
白熾照在人豔麗而蒼白的面容上,的雙手握著,僵直。與丈夫的鎮定相比,葉俏顯得太張了。
“給我菸。”的聲音有點啞。
季白:“沒有。”
葉俏低頭沉默著,季白盯著:“短信的事,張士雍已經代了。”
葉俏:“什麼……短信?我不明白。”
“葉士,我們已經找到當晚公路監控視頻,你22點左右抵達林安山,逗留到23點離開。之前你提供了假口供。”一旁的老吳放語氣,“不管人是不是你殺的,主坦白對你只有好。”
然而葉俏的頑固,超乎衆人的預期。儘管季白老吳一個黑臉一個白臉,兼施,半小時過去了,只是沉默。
——
已是凌晨3點,姚檬來外賣,大家湊在大會議室裡,胡湊合吃了。季白吩咐,先把葉俏晾幾個小時,大家休息會兒,就一個人走了出去。
深黑的警局大院,寂靜無聲。季白頎長的子倚靠在走廊上,從口袋裡出煙,剛要點,就聽到後響起悉而輕盈的腳步聲。
他擡眸看著安靜走過來的許詡,失笑:“就一。”
許詡點頭,走到他旁,也靠在欄桿上,想著案子,沉默不語。
看小傢伙如此自然而然的跟著自己、呆在自己邊,季白因爲案而有些凝重的心,頓時一鬆。心念一,把火機丟給:“我說話算話,你來保管。”
“哦。”
季白順理章的說:“先幫我點個火。”
許詡以前只給許雋點過煙,作還算練。“嚓”一聲火苗燃起,不等送上前,季白已經含著煙,低頭湊過來。
走廊裡幽靜而深黑,季白的軀高大得像樹,矗立在許詡面前。橙黃火映亮他的側臉,廓朦朧而深邃。許詡忽然就一楞。
對季白的容貌評分一直是中等偏上(太高大太結實),平時在眼裡,這張臉跟老吳的中年男人臉,也是沒有區別的。
然而此刻,也許是線明暗錯,也許是午夜的神也有點恍惚,他一低頭一靠近一凝視間,眉目英氣而朗,竟讓覺得前所未有的俊逸人。
這時季白已經直起,深深吸了口,看一眼:“你也去睡會兒。”
許詡沒看他,低頭說不用。正深呼吸平緩著膛明顯加速的心跳,默想:食也、食也。
兩人又站了一會兒,季白把菸頭一掐:“走,再去跟葉俏聊聊。”
——
聆訊室裡明亮又安靜,葉俏已經維持不了僵坐的姿勢,趴在桌子上頭埋在手臂裡,淚水已經打溼了袖。聽到門響,的心再次揪,擡頭看著季白和許詡。
季白沉著臉,表異常嚴厲。因爲目太冷,俊容著迫人的森然。葉俏看他一眼,心頭一抖,垂下了頭。
許詡雖然沒有太多審訊嫌疑犯的經驗,但大致可以猜出:葉俏心理素質明顯薄弱,現在只是拼命死撐著。季白是想用力式審訊,攻破的心理防線。
然後隨後,季白審訊手法之強悍,還是超出了許詡的意料。
季白將裝有張士雍手機的證袋往桌上一丟,冷冷開口:“葉梓夕跟張士雍聯絡的手機卡有碼,你知道碼。”
葉俏面無表。
季白也不等開口,繼續說:“張士雍格強勢,他的婦,會設置什麼樣的碼?他的手機號末位?他的生日?他喜歡的一組數字?”葉俏臉微變,季白點頭:“看來是他喜歡的一組數字。”
葉俏臉已經有些發白了,可季白怎麼會放過:“發短信把張士雍引到兇案現場的目的是什麼?讓他看到婦的死狀?還是讓他也擺不了殺人嫌疑?”看一眼葉俏的表,他下了結論:“也許兩者都有。”
葉俏的臉越來越難看,十指不斷絞再絞,季白盯著:“一時衝發了短信,才發現手機是個燙手山芋?怎麼辦?丟掉?怕警察追查到你到過現場?帶回家?本不敢。最後還是抱著僥倖心理,扔掉了吧——林安山那麼大,扔在某個黑漆漆的角落,警察不一定能找到。”
葉俏的眼眶已經有些發紅了,猛的擡頭看向季白:“你說什麼,我本聽不懂。”
季白聲音更冷:“不懂?當然,你也知道要把手機上的指紋去。就算被我們找到,也證明不了什麼。”
葉俏不吭聲,誰知季白話鋒一轉:“從手裡拿走手機時,有沒有沾到跡?”
葉俏全一震,心頭巨駭難言。季白盯著煞白的臉,繼續說道:“葉梓夕致命傷在口,不會立即死亡,一定條件反用手捂住口止。後來拿出手機發求救,手機上一定有。你開車來回,當時心慌意,方向盤有沒有沾到跡?當然,後來你肯定發現了掉了。但是警方的鑑定技,一個小時就能發現殘存的跡。葉俏,你是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坦白,還是現在就開口?”
葉俏整個人都僵住了,臉如死灰。漂亮的臉此時蒼白得如同人偶,沉默之後,用手捂住臉,眼淚大滴大滴掉下來。
季白沒有再,而是開門走出去,給一點考慮的時間。
許詡從他摧枯拉朽般的攻勢中回過神來,起跟出去。迎面就見趙寒等人,原來不知何時,大家都到了外間聽著。
季白已經跟老吳走到一旁說話去了,屋的葉俏無聲泣。大家沉默著,氣氛也有點抑。過了一會兒,趙寒說了句:“頭兒真是快準狠。”
十分鐘後,葉俏提出要見季白。
再次面對警察,葉俏的臉依舊又紅又白,但整個人似乎已經平靜下來,死水般的雙眼,有某種決絕的沉寂。
“人是我殺的,我認罪。”
“我僱傭私家偵探,查出了跟士雍的婚外。如果是別的人,我忍了,可竟然是我的堂妹。那天我去的別墅找,我們起了爭執,失手就殺了。當時我很慌,想起那個刀片犯案,就、就用刀片割傷,然後把現場打掃乾淨。”
“當時還沒死,趁我不注意,給梓驍發了條短信。我……我後來就給士雍發了短信,我想讓士雍也捲進來。”
——
天亮的時候,刑警隊衆人,分頭赴葉俏的家中、辦公室、車上進行調查取證。果然如季白所言,利用紫外線等鑑定方法,在汽車方向盤上,找到了葉梓夕的跡。
葉俏的認罪,推翻了季白關於兇手有兩人的推斷。有人問季白,是否要再審問張士雍,因爲他很可能是同謀。季白說不用。
下午一上班,局長把季白到辦公室,丟了條好煙給他:“可以啊,破案速度越來越快了。”
季白把煙往大口袋裡一揣,答:“謝了局長,不過這案子還沒破。”
——
雖然季白還沒宣佈結案,比起前幾天的焦頭爛額,刑警隊衆人都顯得神振。季白走進辦公室時,許多人都的著他。他掃一眼衆人,神淡淡的進了辦公室。
剛坐下,許詡就面無表的走進來,把椅子一拉,坐下、開口:“我要發表我的意見——這案子還沒破。”
季白原本凝神沉思,擡眸著,心頭一暖,笑了。
這麼心有靈犀,追不到你就真是沒天理了。
作者有話要說:對不起,本來說這章揭曉兇手,但是老墨高估了自己的碼字速度,寫到現在,還沒寫到那個節,因爲說了3點前更新,兩相權衡,先把第二更放上來。
老墨不會食言的,拼了,今天晚上爭取把第三更放上來,一定寫清楚兇手,並且加大言分量。抱歉!其實兇手沒剩幾個人選了!
謝大家訂閱正版,鞠躬而下~~
大師批言,霍家二少此生殺伐果斷,戾氣太重,而這些孽報將來都會報應在他最愛的人身上。他冷笑,我從不信命。直到那日看見愛他如命的她被逼入絕境嘶吼,你知道什麼是喪子之痛嗎?他才知道,世上真的有孽報…… 沈卿卿愛霍霆蕭十年,為他甘願赴死,她以為憑藉年少情深,一定會和他白頭偕老。新婚當天,他親手將她送入監獄,毀了她,還害死了襁褓中的兒子,那一刻,沈卿卿的心死了……涅槃重生,她記得所有人,卻唯獨忘記了他,與億萬總裁曖昧不清,有當紅導演,小鮮肉對她噓寒問暖,面對前夫的窮追不捨,她說,前夫,滾遠點,想追我?請排隊!
陸厭雨愛傅易雲愛得小心翼翼,而在傅易雲的心裡,陸厭雨卻是一個心腸歹毒、工於心計的女人。在嫁給傅易雲後,陸厭雨本以為隻要她做好傅太太的本分,終能等來愛,卻不想等來的是男人親手將她送進了監獄。一場大火,將她深藏於心底多年的癡戀化為灰燼。九死一生,再相見,她的眼裡再冇有對他的純粹癡戀,他慌了......
前世,溫阮阮錯信渣男和白蓮花姐妹,受盡折磨,最終慘死。她到死才知道,傳聞中陰鷙可怕的宮逸景對她愛入骨髓,抱著她的尸骨殉情。重生后,溫阮阮一邊教訓渣渣,一邊和病嬌大佬談戀愛。某天,宮逸景將她壓在墻角,眼神偏執到極致,掐著她的腰說道:“阮阮,進入我的世界,就永遠別想離開。”溫阮阮笑意嫣然的看著他,吻上他的唇,“不離開,我甘之如飴。” ...
【清冷美豔旗袍病美人VS腹黑瘋批京圈太子爺】【瘋狗變忠犬】【雙潔】宋青柚生的一副美人骨,姿容瀲灩名動京城,卻自幼多病,仿佛珍貴的瓷娃娃,透著易碎的脆弱。一朝離婚,人人都以為這位病弱美人離了傅庭深這顆大樹,往後再難在京城立足。未曾想,傅家另一位陰鬱寡恩離經叛道的瘋子像聞著味兒的惡犬瘋狂攀咬上來。後來有一日坊間傳聞慣來冷血薄情的小傅總藏了位旗袍美人,據說還是用了不正當手段從自己的小叔那兒搶來的。美人身體孱弱,小傅總一擲千金每日拿名貴藥材仔細養著,更是對她言聽計從,寵溺無度人人都說他養的不是美人是祖宗。-傅聞州是條瘋狗,脾性古怪,乖戾無常。可宋青柚並不怕,她隻怕不夠野不夠刺激。後來瘋狗被馴成了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