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我不喜歡你喝別人敬的酒
琳達和傅先生的距離不遠不近,而顧寧歡雖然聲音比較低,但因為注意力一直都時刻的關注在傅先生的上,所以自然是聽到了顧寧歡和傅先生的對話。
顧寧歡居然開口傅先生老公,可卻從來都沒有聽說過這傅先生結婚的訊息啊!
倒是有傳言說傅家即將和顧家聯姻,可又聽說因為顧家小姐早就心有所屬,所以顧家和傅家結親這件事一直都沒有定下來。
更何況,顧家雖然顯赫,但卻本就比不上傅家尊貴,既然顧家小姐有眼無珠不願意嫁給傅西深。
那麼按照傅先生驕傲的子也斷然不會接一個心裡有著別人的未婚妻。
所以傅先生一定不會和顧家小姐訂婚,而眼前這個坐在傅先生上的人也不過和一樣,是靠手段攀上傅先生的罷了。
想到這裡,琳達臉稍微緩和了不,畢竟老公這個稱呼,在當下早就已經不是妻子才能丈夫的稱呼了。
不過這個人的臉皮也太厚了,不過隻是一個玩的份,居然張口敢傅先生老公。
這難道是在刻意的在向挑釁嗎?要是這樣話,那麼也不能夠輸。
琳達手中拿著高腳杯,角笑容越發的甜了:「傅先生,我敬你。」
聽到琳達的聲音,顧寧歡皺了皺眉,這個琳達還真的是不死心。
雖然不過隻是一杯酒,就算是傅西深喝了這也沒有什麼,但都是人,顧寧歡怎麼會不清楚琳達的目的是傅西深而不是一杯酒。
傅西深抬眸冷冷的看了一眼琳達,隨後收回目,見到趴在他上的小人雙腮微微嘟起,一副控訴的目盯著他。
就好像是要是他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一樣。
「怎麼不高興?」傅西深目微沉,語氣當中平添了幾抹愉悅。
顧寧歡聞言,腮幫子鼓的更加厲害了,本來眼睛就圓,現在嘟起來更加為平添了一分稚氣:「我不喜歡你喝別人敬的酒,你是我的,怎麼能夠喝別人給你的酒!」
「那照你這樣說,我以後還不能夠喝別人敬的酒了?」
顧寧歡猶豫了一下,隨口開口:「應酬的時候可以,但私底下還是不要了,畢竟傷胃。」
琳達將酒杯舉了半天,手腕早就已經酸了,但因為顧寧歡的阻攔,所以傅西深一直都沒有搭理。
今天接二連三的被這個人壞了好事,心裡的怨氣早就已經要漫出來了,琳達忍不住開口:「這位小姐好大的脾氣,但你是不是忘記了,你不過隻是傅先生的伴而已,究竟憑什麼這樣管傅先生。」
「對啊!也就是傅先生人好,所以慣著你。你這個樣子要是擱在了旁人的上,早就被拖下去教訓了!恃寵而驕也要有個限度!」之前幫琳達打圓場的網紅模特開口,語氣當中滿是譏諷。
顧寧歡勾,微微側目著琳達,其實一直都不想要對琳達出手的,哪怕琳達在麵前擺明著的勾引傅西深,但都沒有怎麼太過於針對。
這是因為一直覺得,在男關係當中,為難人是一件很愚蠢的事,但這個不代表小三都招惹上門來了,還要忍氣吞聲。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