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司白定的地方,是市中心的一家西餐廳。
已經過了飯點,餐廳人不多。溪流一樣遍佈的小燈綴在頭頂,腳下是厚實的羊毯,環境十分幽靜舒適。
白錦曦點好了餐,就單手託著下,看徐司白點餐。
他今天穿著白襯,深棕休閒。比在檢所穿著白大褂時,要隨意幾分。不過也許是他容貌氣質太過清俊和書卷氣,當他擡頭低聲向服務生報菜名時,服務生彷彿也到染,講話的聲音都要低了幾分、態度也更加謙恭。
其實對於徐司白的家世,白錦曦瞭解也不多。只聽說父母都在國外,都是做科研的。應該算是書香門第。而他做法醫,工資並不高,平時自己生活也很節儉。不過真到了需要花錢的地方,似乎從未見他皺過眉頭。譬如買房買車、買昂貴的研究設備和書籍、爲災區募捐、請吃飯……等等。可見家庭環境不錯。
這要擱古代,就是一位淡泊名利的名門才子。
點好了菜,兩人一時都沒說話。
餐廳正中的白臺子上,一位演奏者正在彈鋼琴,音樂聲如同流水般環繞。
白錦曦看了一會兒,轉頭問他:“最近忙不忙?”
“還好。”徐司白爲自己鋪好餐巾,“你呢?”
“不忙。”笑瞇瞇地答,“破案之後肯定是最清閒的時候,我要好好休息休息。”
他也微微一笑:“明天你休假,想去幹什麼?”
白錦曦手裡的小銀勺劃了劃空盤子:“我想回警校看看。好久沒去了。”
豈止是好久。
失憶後一共就回去過兩、三次,算起來有好幾年沒去了。
許是的神稍顯落寞,徐司白的嗓音溫了幾分:“好。我陪你去。”
白錦曦擺手:“不用。我自己去就行。”
他卻搖搖頭:“你自己去還得坐大。我開車送你。”
他語氣堅決,白錦曦便知道肯定說服不了他,於是也就恭敬不如從命,點點頭笑道:“行,那就辛苦你跑一趟,謝啦!”
這時主菜上了。徐司白吃飯時一向不說話,白錦曦也習慣了,兩個人安靜地吃了起來。按照以前慣例,兩人吃完飯,也就各自回家或者去加班,非常高效利落。
誰知今天剛埋頭吃了一會兒,突然就破天荒聽到他開口:“錦曦。”
錦曦擡頭。
他放下了刀叉,雙手放在膝蓋上,坐得很直。白皙的臉頰上,居然有了一抹緋紅。眼睛很專注地看著。
“我這個人,從小到大,格都比較枯燥乏味。”他說,“我沒有過朋友,也一直抱著獨的打算。因爲覺得兩個人的生活,也許不適合我。”
白錦曦愣愣地看著他。
他繼續說道:“但是……人的想法和覺都會變,這種改變是自己也無法控制的。我想……我也許應該找一個朋友。”
——
深夜。
白錦曦躺在牀上,雙手枕在腦後,著窗外的點點繁星。首先想到的,是明天的警校行程。
據檔案記載,出生不是在江城,而是在周邊的一個縣城裡。據說在那裡生活到十七歲,才舉家搬遷到江城。失憶後,曾經去過一趟縣城。很多鄰居都已搬走,沒什麼人認識。偶爾遇到個老鄰居,等自報姓名,才認出來:“錦曦長這麼大啦!這麼漂亮,變化好大,我差點沒認出來。”
警校也不是在江城讀的,而是在臨近的沙江市。其實沙江警校也就是個二流學校,很多人畢業了都沒幹警察,或者分配到下面鄉鎮去了。還算工作找得好的。只是回過一趟警校,也沒什麼人了。倒是遇到個留校的老同學,認出了,聽說了的機遇,很是唏噓。
至於江城的家?早已一把火燒盡。而家搬來江城時間本就不長,所以更加沒什麼朋友。
這麼想起來,竟然是孑然一,了無牽掛。
接連幾次夢到那個男人後,就決定要再回警校看一看。因爲如果真的有過男朋友,那也肯定是在警校期間發生的。
想到“男朋友”這個字眼,自然也就想起今天白天,徐司白在餐廳對說的話。
當時,腦海中的確飛快閃過了一個可能,令心頭突地一跳。但下意識馬上放過了,沒有再深究。
然後笑著對他說:“好的啊,我覺得你就適合找一個溫的孩,纔跟你相配。”
徐司白安靜了幾秒鐘,微微一笑答:“嗯,是的。”
……
徐司白啊徐司白。
突然覺得有點看不他了。
一擡手,拍熄了檯燈。不想了,睡覺。
——
次日一早,徐司白就到樓下來接了。
沙江警校距離江城大約3小時車程,當日可以往返,兩人輕裝出發,在樓下吃了個早飯,便驅車駛出城區,上了高速。
高速上車不多,徐司白保持著90公里時速,開得很平穩,也很超車。白錦曦看著他放在方向盤上的手,忽然就想起了韓沉。
同樣修長漂亮的手,卻是完全不同的駕駛風格。
一個安穩舒適,一個……驚心魄。
“怎麼突然想回警校了?”徐司白問。
白錦曦眼睛看著窗外的晨霧:“你記得我跟你說過,我做夢了嗎?我夢到以前可能有個男朋友。所以想回警校看看。”
徐司白也有些意外,靜了一會兒才答:“男朋友?”
“嗯。不過也可能只是我的錯覺。”
徐司白就沒再說話。
過了一會兒,白錦曦開口:“老徐,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只是人比較厚道,不願意講出口怕打擊我。是啊,如果真有這麼個人,我出事後,包括這幾年,他也從沒出現過。那我幹嘛還要去找他?其實我也已經有覺了,那並不是一段完的。很可能我跟他以前就已經分手了。可……我心中有種說不出的覺,總覺得要去找一找。再說了,就算我跟他已經沒關係了,如果證明這個人真的存在,對我的記憶恢復也是有幫助的,對嗎?”
徐司白轉過頭看著,目溫和地看著:“好。”
——
同樣的早晨,嵐市省公安局裡,卻是平靜而忙碌。
韓沉剛走進辦公室,就看到桌上放著個大紙箱。
他坐下來,將紙箱放在上,取了把裁紙刀,劃開膠帶。
他微挑了一下眉頭。
滿滿一箱。
他放下刀,將東西一樣樣取出來,放到桌上。這時發覺白錦曦把東西包得很仔細,尤其幾包易碎的食品,用汽泡紙纏得很好,一點邊角都不,纏得還整齊漂亮。
倒跟平時大大咧咧的格,不太相似。
此外,他還找到一張便籤紙。上面只有寥寥數語:醬鴨是裡面最好吃的。你只能吃一點辣,但我估計你的同事吃,賣醬鴨的老闆也說辣的纔好吃。所以我每種都拿了四袋正常辣,一袋微辣的——別吃錯了!
韓沉將便籤紙放到一邊,翻了翻桌上東西,果然鴨脖子和鴨翅,每種都有一袋微辣的,放在最上面。
這時已臨近上班時間,又有幾個刑警走了進來,看到韓沉桌上的東西,眼睛都亮了。
“鴨脖子,我喜歡!”
“這是什麼?水桃幹。韓老大,你從哪兒弄來的?”
韓沉隨他們翻著,往椅子裡一靠,低頭點了菸:“江城特產。你們分了吧。”
大夥兒當然說好,全圍了過來,開始瓜分。有人識貨,第一時間抓了袋鴨翅膀,一看包裝袋,還有點嫌棄:“微辣?鴨翅膀怎麼能吃微辣,有沒有特辣的?”雖然這麼說,他一隻手霸佔著這袋不放,另一隻手去撈別的。
那人又選好了一袋,一擡頭,卻發現韓沉的目落在他手上,頓時有點明白過來:“這袋不能拿?那我給你留著?”
韓沉還沒說話,刑警隊長秦文瀧從屋外走進來:“留什麼留?他不吃這些東西,全分了,一袋不剩!”
刑警們很快散了。
辦公室裡,開始瀰漫著零食的香味。
韓沉的桌面一片被洗劫過後的狼藉。
他將那些汽泡紙、膠帶收拾了一下,扔回箱子裡。最後是那張便籤紙。
他拿起又看了看,從桌上了本書,夾了進去。然後拿起手機。
“收到。”他發了兩個字過去。
著煙等了一會兒,卻沒有回覆。他又拿起手機,輸:“在幹什麼?”
輸完之後,沒有摁發送鍵。這麼靜了一會兒,他將手機往桌上一丟,只拿了煙盒火柴,起出去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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