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百味小說 情色肉文 都市人妻 和鄰居的老婆偷情2

《都市人妻》 和鄰居的老婆偷情2

於是我抱著,在吧臺前找了個位置坐了下來。在我肩上靠了會,覺得清醒了,於是一邊嘲笑我這麼年輕還不如,一邊又了兩瓶JAZZ,說是了,也許我對幻想想得太多的緣故,我竟然一時不知道說什麼好!正好看到一個材CLASS1的二十出頭的孩在跟老外討價還價,一個說要兩千,一個自認為是中國通的說最多一千五。他們說得很大聲,大概那個孩認為說的是英語,其他中國人聽不大懂,而另一個覺得給自己的同伴聽到可以證明自己是個中國通。我不由對著嘲笑起那兩個傢夥,說就是,再怎麼漂亮,再怎麼檔次高還是隻笑著說是,說你們男人喜歡啊,只要有兩千塊,就可以玩這個走在大街上一般男人只能多看兩眼的孩,我說我再怎麼好,也不會去,不是說髒,也不是水說賤,而是說自己會瞧不起自己,我就不相信我要落到想人要去找的地步。竟然覺得我這句話很有想法,問我想人怎麼辦,也許是我們多喝了幾杯的緣故,我和我的鄰居竟然會聊得這個話題。我說我想人我會去搞一夜也不會去找,不知到是有所悟還是覺得和鄰居小弟弟討論這個話題不大合適,怔了一下,沒有再在這個話題上深下去。於是我們又進人群跳了起來。音樂很好,是我最喜歡的一首的高,我跳得很興也許是不大跳這種舞,有點跟不上節奏,不知道哪來的衝,我一下抱住了,手放在了的屁上,我的前,帶著跳起這首節奏很慢太很重的舞,我在的眼中看到了一讓我退的驚訝,但馬上取而代之的是迎合,於是我,更有節奏,看的出跳得很有趣,因為的手放在了我的屁上,後來我甚至到了我們的小腹正在的手指在我的屁隨著節奏輕輕地,我的小腹著了火![!--empirenews.page--]一點半的時候,我們決定回家,但在我們中間的氣氛我明顯到和剛到這裡的時候不一樣了,因為自從我們在跳完那支舞後,的話明顯了。我很想說些什麼,但什麼也說不出來。我們到了一輛在門口的出租車,司機竟然熱地為我們介紹賓館。我並不奇怪這裡司機的熱,但畢竟是對我和我的鄰居說這些,不到一尷尬,我說去虹口廣靈路便不作聲了,也沒說什麼,而且一路也沒怎麼說話,我覺得氣氛不是很好。在快到家的時候,我司機停一下,我付了錢,對說我覺得剛才在裡面有點悶,氣,微笑著點了頭,其實也知道,怕被人看到不大好。走到家門口的時候,家的燈亮著,是家的那支很可的橘黃的壁燈,燈我覺得很人。我又不僅幻想起來。但我又能怎麼辦呢?輕手輕腳開門進了客廳,生怕吵醒了父母,打開壁燈,發現飯桌上有張紙條,一看是父母留的,他們說長假去黃山旅遊了。想想我父母真的想小孩子一樣,小孩子脾氣,喜歡玩,而且喜歡臨時決定。我想我這幾天幹嗎麼。洗完早照,打開電視,放的是有線臺的「廊橋夢」,正好是男主人公在廚房裡接吻,然後倒在床上,這部電視我看過,書也看過。一直覺得沒什麼意思,因為跟我的生活本不搭界,但我看了竟然很興,比平時看A片還興,我不僅把手拉開子,看看我的那位不自覺的兄弟,它紅紅地立著,桀驁不遜的樣子。

我又聽到了隔壁穿拖鞋的聲音,我很難,我突然萌生了打電話和聊聊的念頭。對著電話看了好半天,總覺得今天已經是很荒唐了,真的實在是拿不出勇氣拎電話,電視裡那對老男依舊在親吻,很投的樣子,的拖鞋聲音依稀可以聽見,燈覺得昏昏的,裡那傢夥還是怒氣沖沖的樣子。[!--empirenews.page--]我還是那起電話撥了家的號碼,因為我始終覺得男人想做一件事,想到就要去做到,多想了反而不妙。接到我的電話,並沒覺得很驚奇,只是問我怎麼還不睡?我說剛洗完照,覺得很清醒。我問怎麼還不睡,覺得有點,在弄東西吃,我順口接上說,我也死了,說爸爸媽媽今天不在家,家裡什麼也沒得吃。說到我家來吃點啊,但說完好像又覺得說錯了什麼。我也楞了一下,說好啊。我是真的了,七點鐘吃的一份蛋包飯,哪裡又蹦又跳撐得到午夜兩點鐘啊。家就在對門,我隨便套了條長,就過去了,走出我家門的時候,我總覺得今夜可能會發生點什麼,笑盈盈地開了門,我想做賊一樣閃了進去,就是到了家裡,說話也是比正常的時候了幾個分貝,怕被誰聽見,其實這層樓,今夜只有我們兩個人。家裡我不是第一次去,還養了只金狗,我討厭那東西,但那隻狗其實對我好的,每次我回來,如果被它看到,它會在家門框裡搖頭晃尾地迎接我,比看到丈夫還高興,有時甚至會跳出來我的腳,不過我討厭狗,每當這個時候它總是被我一腳踢開。那隻狗今天大概是累了,趴在地上半睜著眼睛睡覺。一邊笑著先坐一會,說馬上就好,問我喜不喜歡吃這樣那樣,一邊背對著我在弄。我坐在後面很欣賞地看著也剛剛洗好澡,頭髮地,油亮亮地很好看,還散發著沙宣加混合的味道,穿了件寬寬大大的男式汗衫,很休閒的樣子,大概是準備穿著它睡覺的,下面套一條剛剛出一截大的白紗,裡面可以看見剩下的半截大,但看不見的三角,因為被大大的汗衫的邊遮住了,這使我很有衝的汗衫起來。很好看,白白地,小肚很滿,我想那裡因該很有彈,大依稀可以看見大的痕跡,但不是很顯,腳上穿的是最近比較流行的可以穿著上接的有後跟的拖鞋,我以前很討厭人穿這樣的鞋,因為我覺得這種鞋是給懶人穿的,但穿的很好看,因為的腳很白,拖鞋的後跟也蠻高的,那雙好看的腳很突出地呈現在我的眼前,走路的時候,腳跟和鞋面一起一合,我竟然對的腳很興,很想我的那個東西塞在的腳底讓這樣一起一合地踩,這樣想著,我的單薄的子膨脹了起來。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