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緋昨晚突然出現在我房間裡的時候,我以為自己這回是小命難保了,因為狐貍不在,連鋣也被對門那個小士帶回了自己家。
而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明白,昨晚士對我說的那些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當時的場面讓我的腦子很,得像是做了場夢似的。夢裡的鋣變了只青面獠牙的怪,而我本來是想向他求救,卻差一點被他整個兒碎,要不是後來破門而的士用一鎖鏈栓住了他的脖子和雙手。
之後他就安靜了下來,不再渾抖個不停,也不再野似的沖著人咆哮,連上那些突然長出來的青黑皮和鱗片也漸漸消退了,他在那個士的桎梏下又恢複了平時的樣子。只是看上去沒有任何知覺似的,不管我怎麼他,他也不理睬,只一不站在士邊,就像我剛遇到他那會兒他跟在我邊時的樣子。
後來士就帶著他離開了我的家。
臨走對我說,他是來取麒麟賒他的那筆賬的,那筆賬的數目是百年。
這句話的意思我一直都沒有想明白。所以直到他們全都消失在我家門外,我才意識到這一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鋣被士帶走了。
一向心高氣傲的鋣,他士“主人”。
於是這個家裡真的只剩下了我一個人,雖然他在的時候我從沒真正把他當作過一個人。
那個時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了,一下子似乎完全沒了任何念頭似的,我就那麼一不坐在沙發上發著呆。想著回到家時鋣相當異樣的言行,想著後來他上那種駭人的變化,想著他在士腳下靜靜地他“主人”……
想著,似乎有點明白了什麼,可似乎又什麼都沒明白。
直到那個消失了很久的桃花煞咯咯笑著突然從天花板上飄下來。
下來坐在了我的邊上,我沒躲,也沒閃,只等著他跟之前解決那只小怪一樣把我給解決掉,只是出乎意外,他並沒有對我手。只是和我一起在黑暗裡無聲無息地坐著,一直到天蒙蒙發亮,他說:“我方緋,方正的方,緋紅的緋。”
他還說:“今天開始,你得養我,否則我讓你生不如死。”
店門鏘啷陣響,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姑娘推門走了進來。
要了份茶和糕外帶,經過方緋邊時臉刷的下就紅了,一直到掏錢給我的時候臉已經紅得不行,在口袋裡挖啊挖的老半天才挖出把錢,一不小心撒了一地,我聽見那妖孽吃吃地笑。
忍不住朝他看了一眼,卻見他站了起來,走到門邊上靠著門站著,於是那個孩離開時不得不再次打從他面前走過。
走過時臉又一次紅得像只蘋果。一路過去頭垂得低低的,卻毫沒發覺那讓臉紅到脖子的帥哥在經過的當口低下頭,一路循著過去的方向輕輕吹著氣。吹著吹著那姑娘的臉就白了,直到推門出去門在後合上,他才停下剛才的作重新坐了回去。
意識到我目抬頭看了我一眼,隨之微微揚起,飽滿得像塊沾了水的桃。
我只低下頭當做沒看到。
有種事是想管但沒法管的,有些東西是見著只能當作沒見到的,有些問題是放在眼前但本就沒法理的。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在這沒有客人的間歇清點一下收銀機,順便整理整理櫃臺。
而所謂養他,指的就是這個麼?這麼說的話我店裡倒確是有著取之不盡的供應源。只是終究不清楚他心裡到底盤算著的是個什麼樣的主意,他為什麼要放棄取走我命的打算?留在我這裡不肯走,他又到底想做什麼。
搞不懂,最近越來越多的事,讓我搞不懂。
如果狐貍在的話,現在會是什麼樣。
最起碼,昨晚鋣出事的時候他應該會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最起碼,這會兒坐在窗臺下一雙眼繞著店裡那些小轉的不會是眼前這周一骨子妖桃豔香的他。
最起碼……
呵……連鋣都離開了,我還能有什麼最起碼……
“本臺訊,今天淩晨一點,本市大都會飯店兩名保安在該飯店底層電梯發現了一,初步證實是該飯店一名員工,目前,警方正著力調查死者的死因……”
外頭的雨聽上去大了些,唰唰唰一陣似一陣,伴著電視機嗡嗡的聲響,聽著有種昏昏睡的覺。想來一時半會兒不再會有客人進來,我掃著電視上的新聞有一下沒一下著櫃臺。
聽到“大都會”三個字時不由自主朝電視多看了一眼,剛看到裡頭混的人群間抬出副用雨布包裹得嚴實的擔架,冷不防手邊電話鈴一陣響,把我驚得一跳。
忙手過去接起:“喂你好,貍寶專賣。”
“什麼?!”
“你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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