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秀”已經發行,封面上笑得志得意滿的年輕男子是建筑屆的新秀,近兩年他在國際設計展上得了不大獎,聲名正隆。
“可惜啊,就是不夠帥。”小紅無限憾地評論。
“那個何律師帥啊,可惜就是有人采訪不到。”阿梅大聲說。
“阿梅你別這麼說。”小紅有些不了的尖刻。“憶靜已經盡力了。”
默笙恰好走到們那塊,聽到這些不由看向陶憶靜,正在自己的辦公桌上,低頭安靜地寫著文案,并不理會別人。
默笙突然有點心虛,又有點疚。
“阿笙阿笙。”小紅突然想起什麼,諂地搖起的手臂。“我們朋友一場,一點小忙你不會不幫的吧?”
默笙立刻生出一種不詳的預,小心翼翼地問:“小紅,你跟那個外科醫生,嗯……有問題了?”不然怎麼又要去相親。
“討厭!你想到哪里去了!”小紅嗔,雙手捧著臉,一副人家現在好甜的樣子。“是這個啦!”說著不知道從哪里掏出來一張大得有點夸張的紙,嘩的一聲在面前抖開。“看清楚了沒?”
清楚了,也暈了。紙的最上面居中寫著“采購清單”四個大字,下面麻麻列著各種牌子的服,鞋子,化妝品……還有數碼攝象機?
真是五花八門,默笙看得眼花。“小紅,最近價要上漲嗎?”這簡直是“搶購清單”嘛!
“嘿嘿,不是決定你和陳姐們去香港嗎?別轉移話題,一句話,說,帶不帶?”
消息傳得真快,默笙嘆了口氣。“有什麼好?”
下班后,小紅的那位程醫生請客吃飯,飯桌上小紅不斷地提醒。“阿笙,你知道什麼吃人的短的哦?”
默笙哭笑不得,“放心吧,我一定會幫你拿東西拿到‘手’的。不過,小紅……”默笙湊到耳邊,悄悄地說:“你不要保持淑形象了嗎?”
哎呀!又忘記了!小紅反地腰坐直,收起一副討債的臉,扯出弧度完的微笑。默笙看見那位舉止優雅的程醫生眸子里笑意不停閃,他分明是早已發現,而且樂在其中。
不由也一笑,小紅終究與過去揮別。
飯后獨自回家,上了公車才發現自己搭錯了車,這路車是開往原來住的地方的,趕在下一站下車,看看表,七點都沒到,也不急著回去了。
逛了許久的超市,九點多才到家,打開門,屋里空的。
走進廚房,把袋子里的東西一樣樣拿出來,味,拉油,鹽,醬油……廚房里什麼都沒有,以琛平時究竟是吃什麼的?
臥室里還有些服沒有收拾好。打開柜,里面整齊地掛著以琛的西裝襯衫,單調而冷清。他似乎偏灰調,默笙把自己的服掛在他的旁邊,然后傻傻地看著,突然就想微笑。
卻又心痛。
以琛……
以琛。
了鞋子躺在床上。這兩天一直都睡客房,現在卻突然不想離開。一種莫名其妙自己也難以說清的心在臆間泛濫,或許因為明天。
明天,周五,以琛就要回來了。
迷迷糊糊的服都沒就睡著了,不知過了多久,半夢半醒間好像聽到有人走的聲音,翻了一個,好半晌醒過來,屋里一片漆黑。
再次醒來已經是天亮,掀開被子起床……被子?默笙愣了愣,嗯,大概是晚上冷了自己扯過來蓋的。
快速地刷牙洗臉,鏡子里的頭發有點長了,不斷落到眼睛上,要找個時間去剪剪。拿好東西出門,門一開,愣住。
一西裝筆的以琛站在門外,手里還拿著鑰匙,像正準備開門。
默笙睜大眼睛看著眼前的人,“以琛?”他怎麼會在這里,不是說晚上回來的嗎?
“嗯。”以琛收起鑰匙,草草地應了一聲,經過走進客房。
一會兒出來,手里多了份文件,看到還在門口傻傻地杵著,他皺起英氣的眉。
“你不去上班?”
“呃,就去了。”
不知怎麼的,默笙有些局促。第一次真實地意識到他們的關系不同了,而以后,都要這樣,每天早晨,第一個看到的都是他……
“我送你過去。”
默笙跟在他后面走進電梯。“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了。”事務所和雜志社,一南一北的方向。
以琛按下地下一樓停車場的按鈕,淡淡地說:“我去X區法院,正好順路。”
“哦,那好。”原來是這樣。
車上默笙想起問他:“你……昨天晚上回來的?”不然怎麼會有文件掉在客房。
“對。”以琛簡略地回答,注意力都放在路況上。
默笙抿。“什麼時候……為什麼不我?”
“十一點多。”他微微不耐地回答,頓了一頓又說:“沒有必要。”
默笙眸微微黯淡,轉向車窗外的世界。現在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路上堵得一塌糊涂……他們,也要這樣一直堵下去嗎?
“以琛,中午你在X區的話,我們能不能一起吃飯?”
以琛驀地一,轉首,默笙正看著窗外,聲音輕輕的,對著誰說?
他轉回視線,漠漠然的聲音。“中午我應該不在。”
事實上,早晨也不在。
“以琛?”老袁銅鈴大的眼睛眨眨地看著推門走進事務所的人,學小生用手把眼睛了又,“難道我的眼睛有問題,出現了幻覺?”
“我看有問題的不止是眼睛。”以琛瞥了他一眼,走進辦公室。
大塊頭屁顛屁顛地跟在他后面進來坐下。“昨天下午七點多跟你聯系的時候你還在廣州,怎麼現在就回來了?”
“那時我正在機場。”以琛坐下翻開文件說。
“事都辦好了?”
“差不多。”
他說差不多就是一點問題都沒有了。老袁有時候不得不佩服這個師弟,廣州的事要在一星期之解決本來就嫌湊,現在他居然能提前一天完,真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
“昨天到家很晚了吧?干嗎這麼急,你今天再回來也不遲。”老袁嘀咕著說,“要不是知道你跟我一樣是孤家寡人,我都要懷疑你是趕著回來陪老婆了。”
本來在文件上勻速書寫著的鋼筆猛地一頓,在紙上劃出重重的一道痕跡。
以琛從文件中抬頭,毫不客氣地下逐客令。“老袁,如果我沒記錯,今天早上你要出庭。”
婷看到以琛從會議室出來,立刻把手里的資料遞給他。“何律師,你要的資料我已經打印出來了。”
“還有這個是C大百年校慶的邀請函,和向律師袁律師他們的一起寄來的,我幫你單獨拿過來了。”
“謝謝。”以琛頷首接過,翻開印著C大標志建筑的邀請函,上面寫著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慶。
婷抬頭看看墻上的鐘,五點四十。“何律師,如果沒什麼事的話我就下班了。”
“沒什麼事了,你可以走了。”
“那我先走了。”婷收拾好自己的東西,突然想起,“何律師,剛剛你的手機響了好幾次。”
見當事人的時候沒把手機帶著,里面有兩通未接電話。一通是另一個當事人打來,以琛立刻打回去,談了幾分鐘,掛斷。還有一通……手指按下綠按鈕。
對方立刻接起。“以琛。”
“什麼事?”他的聲音又稍嫌冷淡。
“唔。”對方似乎被他的冷淡所阻,頓了頓才說,“以琛,我的鑰匙找不到了。”
在馬路對面等他,包搭在肩膀上,穿著大領子,低著頭數著地上的格子。
紅燈。他停住腳步,遠遠地看著。
有很多東西沒變。還是喜歡穿,二十五六的人了仍然穿得像個學生。等人的時候還是喜歡邊等邊數地上的磚格。
那時候他就老是要讓等。
有一次等久了朝他發脾氣。“我都數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來!下次要是讓我數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結果又一次,他被系里臨時抓去開會,冗長的會議終于完了后他跑去,居然還在,這次等的脾氣都沒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著他說:“以琛,我都數了好幾個九百九十九了。”
而這七年來,他又多次數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沒想過放棄,只是始終沒辦法數到一千。
匆匆的走過人行道,默笙旁邊不知道從哪里冒出來一個胖乎乎的老外,笑瞇瞇地在說什麼。以琛放緩腳步,徐徐地走近,約聽到那個老外說:“……youroralEnglishisperfect.”
“Thanks,I'vebeenthereforsevenyears.”
很流暢的英文完全不需思索地從口中吐出,像母語般自然,以琛在袋里的手不自覺地一握。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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