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百味小說 玄幻奇幻 隨身帶個侏羅紀 第九百二十四章 買槍 籌劃

《隨身帶個侏羅紀》 第九百二十四章 買槍 籌劃

新命名的牽牛花牧場里面,叮叮當當的聲音不斷響起,一派忙碌的景象。

“砰……”

隨著耙子下邊傳來的響聲,燕飛就知道不好。果然,把耙子出來,就看到上面有一個齒明顯的彎了魚鉤。

“布克,你一定是小鎮上唯一的商。看看你的工本不能用啊!”燕飛舉起耙子,沖著遠的一個人喊道。

“老板,如果你一直這麼用的話,我會考慮把你列為最不歡迎的客戶。”正在從車上往下搬東西的布克喊道。

克就是那天喊著要監督盧克辦事的胖子,他是小鎮上的商人,賣的東西都有。小鎮本來就不大,也不需要太多賣同一樣品的商家,所以他的生意還算不錯。

“布商,我們老板已經很惜用你的工了。”一個年輕人喊道。“如果你見到他扛東西的模樣,就知道他已經很惜這個工,否則這玩意本支持不了三分鐘。”

“哈哈……”有幾個工人發出了輕笑。

此時工人們上班已經第三天了,人住的房子已經修好,雖然稱不上打理一新,但是燕飛檢查過,原來的房子并不算差,畢竟當初的牧場主也不差錢,自己住的地方還是修繕的可以的——老農場主不但能把兒子送到城市,還能給他那個敗家子開貿易公司,都是用牧場賺的錢。

現在大伙兒正在修牛棚,燕飛則是在房子旁邊準備自己手開墾出來一片菜地來。

燕飛從買完車回來就一直在牧場里和工人們一起干活,只用了一天多一點的時間,他的力氣就贏得了工人們的尊重——對于下力氣的工人們來說,新的老板竟然比他們力氣大,比他們更能干活,自然就讓他們發自心的尊重這位年輕的老板。

這邊工人們和燕飛一起一邊干活一般開著玩笑,徐小燕則是在喂一群胖嘟嘟的小狗。

海登老頭是個實在人,燕飛說想多要幾只牧牛犬,他就讓人去帶十二只回來,而且還沒花多錢。這些狗還不是一家牧場的,用海登老頭的話就是,將來不需要再找外邊的狗,也不用擔心牧場里的是近親繁

在海登老頭的話里,這些小牧牛犬都是最純正的牧牛犬,要保持統純正。

像海登老頭這種比較老派的牛仔,他覺得只有在當地流傳下來的傳統的東西才是好的,就比如牧牛犬。

可是現在城市里帶起來的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不喜歡本地的這種犬類,他們更喜歡那些寵型的犬種。這不可避免的帶了連鄉下地方也開始不重視本地犬,更多的人去追逐一些所謂名貴統的外來犬。

這點倒是哪兒都一樣,在華國也一樣,本地看家護院又好養的土狗在農村逐漸越來越,年青一代們開始養起了更小型的狗比如哈狗等,甚至有人評判說土狗是世界智商最低的狗,貶低原本這種陪伴了人類數千年的犬種。

實際上無非是因為在寵商人那里,土狗給他們帶不來任何利益,于是就有人鼓吹外來的才是好的。如果真從實用上來看,到底什麼好,人們心里自有評判。

海登老頭覺得燕飛雖然年輕,但是骨子里還有一種很‘老派’的秉,這點讓他十分喜歡。比如燕飛就覺得有些本地傳統的東西,就是最好的——不管是在三岔河,還是來到北河鎮。

既然牧牛犬能放牧牛群,而且經過了時間的檢驗,那麼牧場里養它們肯定就是最合適的。

徐小燕剛喂完一群小狗,兜里的電話就響了,拿出來就喊燕飛:“燕小飛,你的電話!”

燕飛懶得接電話:“你接吧!”

電話這東西永久了也煩,特別對于電話多的人來說,好像自己就變了電話的奴隸一樣。所以燕飛干活的時候,就把電話給了媳婦保管——而且這樣讓徐小燕覺得也是有事做的。

“是律師丹尼爾的,他說讓我們去城里去考駕照。還有持槍證好了,可以買槍了!”徐小燕接著電話走到燕飛旁邊,背后還跟著一串嘟嘟的小狗,看著好玩的很。

“等我換個服。”燕飛把手里的工一扔,就跑進了屋里。

過了一會兒穿戴一新出來,燕飛就招呼一個正在搬運材料的工人:“伊森,你把駕照帶上,送我們去一趟城里,開我們的車去。”

伊森是個年輕小伙子,聽到這話答應一聲,一邊跑向自己的破破卡一邊下自己的吊帶牛仔工作服。從皮卡里拿出一件好點的外套穿上,就利索地打開了燕飛新皮卡的車門,發了車子過來。

燕飛呵呵一笑:“不用你開,先讓我媳婦開著練練。今天我們是去參加駕照的實際駕駛考試,平時練的再練一下,到城市里你再開。”

“沒問題的先生。”伊森打開車門跳下來,還不忘在車座上拂幾下,拍掉上面的并不存在的灰塵。

……

徐小燕昨天已經開著車已經練過,的技還是不錯的。雖然開的慢了點,不過通過考核絕對沒問題。至于燕飛更沒問題,如果不是要遵守指令,他都想把車開飛起來。

實際上剛上車沒一會兒,負責考核的考就滿意地的不行。燕飛的技真沒得說,幾乎是他的指令剛說出口,燕飛已經瞬間完作。那嫻的技巧讓考都佩服不已,以至于在考試過后,考還問他是不是參加過這方面的專業訓練,或是參加過汽車類的比賽。

考核通過沒問題,駕照自然就沒問題。

于是在等待丹尼爾到來的時間,燕飛和徐小燕也等到了自己的新駕駛證。

從此之后,兩人就可以合法地在這里開車了。等丹尼爾到來之后,燕飛讓伊森開著車先回去,自己和媳婦讓達尼爾帶著,又去買車了。

皮卡以后是要留在牧場里用的,給媳婦買其實也是給自己買個小代步車。將來人多起來之后,牧場里只有一輛車肯定不夠用——雖然工人們也有車,但是沒必要的況下,何必用人家的。

一個小時后,徐小燕就開上了新買來的一輛福特休旅車——本來燕飛想買個比較貴點的好車,不過徐小燕不樂意。覺得以后自己兩人不在,車就又了牧場的公用車,本沒必要買太好的。

考慮到牧場的實際況,還是要以實用為主,燕飛就聽從了媳婦的意見。

買完車下一步還是買東西,就是買槍。

買槍的地方就是上次練習擊的靶場,對于買什麼槍徐小燕本沒什麼主意。倒是燕飛有點想法,到了之后就向大胡子老板說道:“我要三把手槍,其中一把要士用的,小巧一點。另外兩把我要能裝消聲的,這樣我用來打兔子的時候,能避免槍聲太大驚其他的兔子。”

“對了,槍的程要遠點。越遠越好,子彈裝的越多越好……”

這個要求讓大胡子老板愕然了片刻:“你確定,買手槍還要帶上消音,就是為了打兔子?”

“當然了!”燕飛說道。“有什麼問題嗎?”

“你要知道,除非是你準備練習槍法,如果真的是為了消滅兔子的話,用手槍其實得不償失。毫無價值的兔子本就不值一顆子彈的錢。”大胡子老板解釋道。“而且手槍的程和……”

“奧斯通先生,你就按照燕先生的要求給他拿武吧!”丹尼爾在旁邊說道。“第一,他在北河鎮買下了一個三百萬畝地的牧場,不會缺這點子彈錢。第二,如果你見識過他的槍法,你就知道他本不會浪費子彈……嗯,還有第三,如果你吃過他做的‘紅燜兔’,你就知道,野兔絕對不是毫無價值的!”

“……”大胡子奧斯通沉默良久,顯然是在消化丹尼爾的話。他的理解能力沒問題,把丹尼爾的話總結起來就是,面前這位買槍的顧客,是一個能把野兔做的很好吃的富豪神槍手。

“那好吧!”奧斯通很快就不糾結了,其實打兔子什麼的都不重要,人家有錢用什麼槍就用什麼槍。重點是消音的問題,要知道一般人買槍,只要不準備做什麼非法勾當的話,是不需要消音的。

但是如果買槍的是一位富豪,那他做非法勾當的幾率就小得多——確切說是親手做的幾率很小,傻子都知道,只要你有錢,什麼事都可以讓別人代勞的。

何況丹尼爾還是一個律師。

很快三只手槍就被擺了上來,奧斯通介紹道:“這格克17型號的手槍,應該符合燕先生的要求。也是目前世界上比較暢銷的手槍,在安全各方面都比較有保障。”

“這支則是的槍支符合這位士的要求,程比較近,適合士防用。另外它還是我們這里的治安員專用手槍,當然現在它們因為威力太小,被淘汰了!”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