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幸在黎度過青年時代, 那麼它將會一生伴隨著你, 因為它是一場可以帶走的盛宴。”
卓楚悅坐在行駛于小黎街道上的車中,將海明威的名言轉述給他, 眼睛仍然盯住窗外——
今日到了黎, 不巧是一個大雪天, 整座城市是灰白的,一路不見半個行人,若出現一個,也是從頭到腳裹得嚴嚴實實, 冒雪疾行。
沒有得到他回應,卓楚悅轉過頭來。
梁明軒目在iPad上,但簡直神奇, 他馬上出聲,“我在聽。”
輕輕笑了聲。
到達左岸第七區,三室兩廳的高檔住宅,已是下午四點鐘。
卓楚悅一邊解開圍巾,下厚重的外套、羊開衫,一邊參觀他的家,連走廊都是寬敞又長, 斗柜上有一盤cookie,應該不是裝飾品, 順手一塊來吃, 味道還不錯。
出窗戶,在漫天飛雪中, 可以看見埃菲爾鐵塔,覺自己是在看一顆水晶球。
家里雇人打掃過,冰箱里應有盡有,梁明軒打算親自下廚。
卓楚悅扎起頭發,洗一把臉,然后來到廚房,驚奇地發現一整個蛋糕般的酪,切下一角,吃進里。
表變得復雜,難以言喻,想接一杯水喝,打開冰箱,看見一罐黃桃糖水。
擰不開罐頭蓋,讓梁明軒幫忙。他抖開餐巾鋪在蓋子上,一擰就開。
卓楚悅接過來,“我們晚上吃什麼?”
“我理一下龍蝦和一些青口,還有一盤蝸牛。”
“蝸牛?”
梁明軒下一抬,方向是一旁的洗碗池。
卓楚悅探頭過去,一瞧,真有好多蝸牛,一個個約有高爾夫球大小。
拎起一個來打量,卻說著,“好嚇人,會好吃嗎?”
他笑,“地道的法國料理,你一定要嘗一嘗。”
轉眼間,晚餐出爐,一盤焗蝸牛,一鍋盛的海鮮,蝦和貝類中間,夾著切片的青檸檬和黃檸檬。
他們沒有用到餐廳,就在廚房的中島臺上用餐,氣氛更像一碗油濃湯,因為今晚沒有湯,梁明軒忘了煮,實在罕見。只好開一瓶香檳,還不是冰鎮的。
忘再大,不忘養生。
小小聲調侃,“Uncle梁……”
“什麼?”
“這里建筑真。”卓楚悅企圖蒙混過關。
他眉一抬,應該是聽見了,沒有計較,說,“你想欣賞建筑,我們可以去希臘,或者意大利。”
“現在不要講遠行的事。”經過一次長途飛行,太累了,只想好好吃一頓,再睡個昏天地暗。
梁明軒自浴室出來,看見只穿一條藏藍的真睡,坐在床下,筆記本放在床上,頭發全數挽起來,出背上象牙白的皮。
他靠近,親吻的肩頭,然后是的,把抱上/床。
卓楚悅推住他,“……幫我把電腦收起來。”
他合上筆記本,放到床頭柜,再反回來,下,纏綿地吻在一起,寬解帶,中途再沒有被打斷。
早上八點,醒來的時候,梁明軒依然睡著,凝視一會兒他的側臉,悄悄起床。
敷上面,進廚房,取出兩片吐司,鋪滿培和酪,推烤箱,咖啡放膠囊機,開始等待,向廚房的窗,廚房在一個折角里,窗外一半是樓房的墻,另一半是陌生天地。
過一刻,卓楚悅正吃著自己做的早餐,聽到門鈴響,過去開門。
進門的男人,穿一防風,他摘下耳機和墨鏡,是三十來歲的相貌,卻生得半頭白發,氣質瀟灑,風流倜儻。
他是梁明軒最好的朋友,楊叢易。
“你知道我從機場坐地鐵來的,凍死我了。”
問,“為什麼不坐車?”
“我很來黎,當然是自己探索,才有意思。”
卓楚悅被他說得心,“我也想坐地鐵。”
他慫恿說,“下午走,去凡爾賽宮。”
往后一指,“他肯定讓我坐車。”
他們都知道指的是誰。
楊叢易將外套隨手扔向沙發,循著香味,找到廚房,看見一份完整的酪培吐司,非常不客氣地吃起來,“你做的?”
也不介意,只問,“味道如何?”
他點頭,“不錯。”又說,“不過,這個東西,沒有技可言。”
卓楚悅坐下來,“可你到咖啡廳點上一份,一樣要花錢。”
楊叢易笑笑,忽然說起,“不要讓他剝奪你的人自由。”
一愣,“他沒有剝奪我的自由,是考慮周全,因為天氣不好,出行麻煩,路上有小。”
“替他講話,他就是一個控制狂,幸虧他人是你,什麼都無所謂。”
“我們是相互付出。”
“是他更應該謝你,如果他一直沒有想要控制的人,時間一長,會發瘋。”
梁明軒拎著一件男士防風外套進來,見到楊叢易,不改臉上的疑,“你怎麼來了?”
他回答,“我來帶楚悅逃出生天。”
卓楚悅不給面子地說,“你自己走吧。”
梁明軒笑一下,把防風掛在門上,“怎麼不在溫哥華,盯著你的新公司。”
楊叢易灑地說,“黃了,所以我來散散心。”
卓楚悅起吃一半的吐司,遞到梁明軒邊,再告上一狀,“他吃了你的早餐。”
梁明軒吃下一口,轉向他,“你賠一頓午飯。”
楊叢易笑,“要我做飯是可以,你們不嫌棄就好。”
于是,他們一起用午餐,計劃下午出門,很不幸,沒過多久,又下起大雪。只得懶洋洋的,呆在家里聊天,偶爾一眼窗外頭,一片羅伯特·萊曼的白,其實也是愜意。
一場意外,她成了還債的犧牲品。 傳聞他陰狠毒辣,相貌丑陋,就連性子也是陰晴不定。而且最重要的是,他還是個死基佬。嫁給這樣的人,無疑是在等死。 婚禮當天,身穿婚紗的她劫車逃走,順便還劫持了個帥哥!一路抱怨,只是想發泄一下心中的苦。 看著后視鏡里的小臉,盛弘琛微微勾起嘴角,一句話差點釀成車禍。 她以為逃離了狼窩,卻不想入了虎穴。 被抓回去的那一刻,寧云心才知道,這個男人就是傳聞中又丑又惡毒的盛弘琛。 婚禮當晚,寧云心縮在床腳苦苦哀求,但即便如此,他還是要了她。 揉腰怒吼“盛弘琛,你這個卑鄙、無恥、不要臉的禽獸。” 白天逃跑晚上被抓,他們似乎在上演著一場貓抓老鼠的游戲。 面對這個男人的沒羞沒臊,她只能哀求“大哥,求你放過我好不好?你真正的妻子是寧云嵐,我是寧云心,我們是雙胞胎。” 將人緊抱在懷里,盛弘琛低啞道“我誰也不要,我只要你。所以乖乖的,不要再想著逃跑了……”
上輩子她心盲眼瞎,錯把仇人當恩人,最終不僅害死了那個深愛自己的男人與還未出世的孩子,還落得慘死下場。重活一次,顧西誓要手撕渣女,腳踹渣男,奪回屬于自己的一切,再虐的他們生不如死!而自己上輩子負了的那個男人,這輩子,她傾盡所有,也要回報!至于原來厭惡他小妻子為何變了成了這嬌羞的模樣,刑北巖表示不重要,在他心里,只有一個字,“寵!”
(沈鹿溪沈時硯)眾所周知,沈家二爺沈時硯向來都是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主,直到,他遇上了沈鹿溪。第一次是沈時硯主動的,第二次還是。沈鹿溪于是將計就計,羊入虎口。沈時硯從來都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