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羨北打來電話時,夏沐正被表白,周圍太吵了,手機鈴聲被起哄的聲音淹沒,一點都沒聽到。
呼還在繼續,紀羨北一邊聽手機一邊開門,家里漆黑又冷清。
放下行李箱,他輕玄關的幾個應鍵,屋里瞬間燈火通明,窗簾緩緩合上。
手機里,音樂聲停了,夏沐沒接。
紀羨北左手擱在領口,開始漫不經心的松解襯衫紐扣,盯著手機屏幕看了幾秒,給夏沐發了條信息:【睡了?】
夏沐連手機鈴聲都沒聽到,信息聲就更沒注意。
突然被好友表白,一時懵了。
“任初,任初。”有人小聲喊。
任初沒反應。
快被急死的同學忍不住踢他一腳,任初沒跪穩,一個踉蹌差點倒了,他正張著,莫名火氣來了,猛的回頭。
同學朝他使眼,小聲提醒:“花,花。”
任初懊惱的拍了下額頭,顧著表白了,花都忘了給,他雙手捧花遞給夏沐:“126朵,你喜歡的數字。”
是生日。
“怎麼了?”許曼拉了邊上的一個同學問,這邊被堵得里三層外三層,看不到里面在干什麼。
“任初表白了。”同學矮,熱鬧看不到,直接站在椅子上。
許曼一愣,酒喝多了,去了趟洗手間,這才幾分鐘?就發生了這麼大的事。
“跟誰表白?”
同學長脖子往里面看,許曼說什麼沒聽到。
許曼輕拍一下:“任初跟誰表白了?”
“當然是夏沐啊,再過幾天我們就都離校了,也不知道哪年才能見到,我要是男生我肯定也跟表白。”
許曼:“……”
今晚們新聞系大四畢業生在飯店聚餐,散伙飯都吃到最后了,做夢都沒想到任初竟然會跟夏沐表白。
任初還單膝跪在地上,夏沐盯著他都快看了半分鐘,一個字也沒說。
他張的都不敢看。
實在沒法等了,一秒一秒的,就像鈍刀割一樣,他被的五臟六腑都疼。
不管了,他全當夏沐沒聽清他剛才說什麼,再次抬頭跟對:“夏沐,我喜歡你快四年了…”說著,不由咽了下口水,沒想到表白第二遍還不如第一遍說的溜。
宴會廳里安靜的跟期末考試的考場一樣,圍觀的同學也跟著忐忑,更好奇。
不知道接下來是什麼等著任初。
任初更張了,聲音微:“夏沐,做我朋友吧,我決定不出國了,也不讀研,我留在國跟你一起打拼,你去哪我就去哪。”
他張到快窒息,手心冒汗,說完都不敢看夏沐。
不知道誰不小心踢了一腳桌下,空啤酒瓶倒在大理石地面上,乒里乓啷滾出好遠,聲音刺耳,襯得周圍更靜。
任初用力攥著懷里的花束,張尷尬的不知所措。
“夏沐,給我們任初同學一個回應啊,你再不說話,我跟你們幾個老師就要去掛心科瞧瞧了。”坐在鄰桌的班主任半開玩笑說著,幾個老師也附和著笑了聲。
在他們眼里,這一對男才貌,特般配。
夏沐這才回過神,垂眸跟任初對。
“對不起,咱倆不合適。”終于開口。
唏噓一片。
圍觀的同學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校草竟然被拒絕了。
抑的沉默被一陣輕緩的手機鈴聲打破,夏沐不用看來電顯示就知道是誰,這是給紀羨北設置的專屬鈴聲。
到擱在包里的手機,按了靜音。
“任初,你還真傻,趕起來吧,人家早跟社會上有錢有勢的男人在一起了,不會看上你的。”坐在夏沐不遠一個醉醺醺的生單手支著頭,雙眼發紅,眼底全是對夏沐的不屑與鄙夷。
夏沐直直的跟那個同學對視。
周圍開始竊竊私語,也不管。
夏沐在學校有個綽號,冰山人,就連笑的時候眼神都是淡的,何況現在是這麼一個況。
宴會廳一下子冷了幾十度。
夏沐若有所思的盯著那個同學,和紀羨北的事就連宿舍的室友都不清楚,怎麼會知道?
各種諷刺又復雜的眼神投向夏沐,倒是淡定,一個字都懶得解釋。
“我看你們今晚都醉了,時間已經不早,別鬧了啊,都早點回宿舍休息吧。”班主任也覺尷尬,主站出來圓場。
這邊,任初還是愣怔的看著夏沐。
同學的八卦聲越來越大,夏沐一直都是老師和領導的驕傲,經常代表學校參加各種全國大學生競賽,績斐然。
去年還隨學校領導去常青藤名校進行學流,全程擔任了校領導的翻譯,標準的純式發音贏得了在場的一致好評。
還是每年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又被評上優秀畢業生。
真要出了跟社會上有錢男人不清不楚來往這樣的事,系里和學校方面都是臉上無的。
“行了,你們都別再瞎想八想的。”一向沉默寡言的許曼開口說話,話從來不多,學習績跟夏沐和任初不相上下。
八卦的目全匯聚到那邊。
連夏沐都看向,好奇要說什麼。
許曼也是一副看不下去的樣子:“人家大一時跟大四的學長不行?學長現在工作三年,多金有錯嗎?你們怎麼就見不得別人好呢?”
許曼和夏沐關系一般,從來都是被比較的對象,這個節骨眼上,許曼的話就變的格外有分量和信任度。
夏沐自己也恍惚了下,沒想到許曼會給雪中送炭,又不由皺皺眉,紀羨北都三十多歲的老男人了,還畢業三年的學長?
來不及多想,遞了一個謝的眼神給許曼。
任初站起來,角扯了個暖意的笑:“這是我第一次送花給孩子,沒有,我們還有三年多的友是不是?”
他當初并不是學新聞學,為了夏沐,他轉系了。
聚餐散了。
夏沐打車回到學校,已經是夜里十一點多,校園里比白天安靜許多,沿著河邊小路往宿舍走。
一路上都有不知名的蟲聲,不時還有小飛蟲撞到臉上。
夏沐腦袋,任初的那些話還在耳邊飄著。
低頭看看手里的玫瑰,昏暗的路燈下,還是艷滴。
紀羨北也喜歡送玫瑰,一般都是九十九朵。
當初他追,每次見面他都送,在一起了,他還是堅持送,后來看久了對各種花都已經無所謂。
不過手里的這束花跟以前的都不一樣,是一個年全部又純粹的。
的宿舍是混住的,有不同系還有不同屆,回到宿舍,大三的小學妹已經睡著了。
其他兩個室友還沒回來,沒開燈,借著窗外的路燈燈,把鮮花放在桌上,對著黑夜發了好久的呆。
手機屏幕亮了,之前調了靜音,夏沐拿起來,是任初:【方便的話,可以出來一趟嗎?不會耽誤你太久,有些話我想當面跟你解釋清楚。】
也有話要跟他說,回他:【好,在哪見?】
任初:【宿舍東門的河邊吧。】
消息發出去,任初深呼了口氣,晚上喝了不白酒,后來又喝了幾瓶啤酒,現在腦仁疼的厲害。
他對著手機愣怔幾秒,又發了條信息出去:【三叔,我決定了,還是去你公司上班。】
任彥東回的很快:【呵,半夜腦子被踢了?】
任初:【我是認真的,下個月就去報到。】
任彥東的電話隨即進來,任初接通,從話筒里聽到了三叔打開ZIPPO點煙的靜。
“三叔。”
“嗯。”任彥東頓了下,吐出煙霧才說話,揶揄道:“大半夜的發酒瘋?不是說要去外邊闖?還堅定的就要從事你那記者的工作。”
任初悶聲道:“我今晚跟我喜歡的孩表白了。”
任彥東笑了聲,已經猜到:“被拒絕了?”
“嗯。”
“出息!”
任初牙齒,沉默半晌,還是跟三叔說實話:“想做個財經記者,我進金融圈子,以后還能暗中給點人脈資源,也能別人欺負。”
“……”任彥東被煙嗆的直咳嗽,忍不住罵道:“任初,你能有點男人樣麼?!”
任初喝了酒,膽子也大了:“三叔,你不是很有男人樣,那我三嬸呢?”
任彥東被氣的笑了:“我現在就能給你找好幾個三嬸。”
任初:“那不是。”
任彥東一噎,半晌后忍不住奚落他:“任初啊,我大哥大嫂怎麼把你養了個傻白甜?”
任初不想跟一個流氓談論的好,岔開話題:“三叔,說好了啊,我下個月就去上班。”
還不等任彥東回答,話筒里有別的聲音進來:“哥,紀羨北今晚不過來了,說趕飛機累了,明晚過來。”
任彥東回:“嗯,那明晚一起玩吧。”
一個是命不久矣的豪門廢物;一個是替妹出嫁的私生女;在威逼利誘之下她不得已作為交換嫁給了那個短命鬼,可誰知自己嫁過去之後那短命鬼卻越發的生龍活虎,還學會了調侃自己。「老婆,能不能扶我去廁所?」「老婆,我手動不了,能不能餵我?」「老婆,我是個殘疾人。」「殘疾你妹,你給我滾!」某女隻能給他一個白眼讓他自己體會。
背上扛著國家的囑托,懷裏抱著心愛的姑娘。 背上和懷裏,就是他的整個世界。 · 我愛你昔日裘馬輕狂的少年意氣。 也愛你如今保國安民的鐵骨錚錚。 我一生中所有波瀾壯闊的故事,都和你有關。 · 武警。 破鏡重圓,HE。
【追妻火葬場+男女主雙潔+假白月光+虐男主+打臉爽文】離婚前,蘇落是帝都豪門圈里出了名的戀愛腦。她愛慘了陸靳深,即使被冷落,被無視,她也把陸靳深當成生命至寶。為了他,蘇落隱去一身才華,藏去驚艷容顏,成為了一個標準的豪門全職太太。直到出車禍那天。那個男人拒絕讓同為稀有血型的白月光為她獻血救命。暗戀七年,結婚三年,這一刻蘇落心死了,人也清醒了。她紅唇微后,轉身成了一朵妖冶至極,高不可攀的人間富貴花。*“陸總,我要再婚了,請您自重。”而曾經那個傷她至深的男人此刻卻紅著眼,將她囚在家中……
【架空七零+雙潔+軍婚+追妻火葬場+美食】慘死於車禍的沐綰綰重生回到了新婚夜的這一天。上輩子她癡迷於溫霖,憑借著恩情嫁進了溫家,從一個小村姑成了大院裏的團長夫人,在所有人看來都是她攀了高枝。沐綰綰明知道溫霖性子冷,也並不喜歡她,卻一心相信可以憑借自己的努力走進溫霖的心裏,整日追在溫霖身後。可事實證明她所做的一切不過都是一場笑話,在溫霖心裏,有一個女人永遠比她更重要。結婚三年,她一次又一次的被拋下,一顆心被傷的千瘡百孔,最後更是落了一個慘死的下場。重活一世,沐綰綰決定遠離溫霖這個狗男人,她果斷提出離婚,不想再和溫霖有任何牽扯,一心搞錢搞事業,可誰知好不容易拿到了離婚證,向來高高在上的男人卻後悔了,整日死乞白賴地糾纏她,一邊紅著雙眼跪求她原諒,一邊虎視眈眈的盯著她的追求者們。沐綰綰不勝其煩:“溫霖,我們已經離婚了,你能不能不要再來打擾我的生活!”溫霖強勢地靠近沐綰綰:“不能,離了婚還可以複婚!”後來整個大院的人都知道原來溫霖才是被拋棄的那一個,就連他的好兄弟們都沒想到他能這麼舍得下臉去重新追求前妻。溫霖:“臉皮算什麼?媳婦兒才是最重要的!”
【甜寵 又美又嬌絕色尤物VS禁欲偏執男主】程止歡自幼病弱,寵愛她的家人將她送至顧行景身邊養身。她本隻想低調的在顧行景身邊待滿三年,沒想到這人看她的眼神越來越不對勁。臥室裏,向來禁欲清冷的主大手握住程止歡的腳踝,拖拽至自己身前,眼神幽深藏著幾分瘋魔,語氣繾綣溫柔,“小乖,你想逃到哪裏去?”豪車內,在外冷靜自持的男人喉結滾動,骨節分明的大手輕撫著程止歡鎖骨處的嫣紅,“小乖,都刻上我的印記了還想去哪裏?”宴會上,眾人親眼看著那矜貴優雅的商業大亨半跪在地上,輕揉著小金絲雀的腳踝,聲音沙啞,“揉揉就不疼了。”程止歡:……這人瘋了。人人都知,京圈顧爺這個薄情冷血的主腕骨處卻常年戴著一串黑色佛珠。有人猜佛珠是為了壓製他的煞氣,也有人猜是為了贖罪,沒人知道,他戴佛珠是為了祈求上蒼,讓他的小乖多看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