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百味小說 現代言情 烈焰鴛鴦 第69章 鴛鴦

《烈焰鴛鴦》 第69章 鴛鴦

“活著。”魏馭城說:“發現得早,夏初第一時間把他送來了醫院。”

夏初一直在醫院里忙活,辦手續,錢,跑上跑下一腦袋的汗。見著林疏月后,靠著墻,也如泥似的往下,倆姑娘目一對上,淚水都止不住。

林疏月手背一,倒還鎮定下來。走去夏初面前,拿過手里的一沓單子,冷靜問:“人怎麼樣?”

“搶救室里。”夏初哽咽道:“我從外邊回來,去樓上看弟弟。才八點多,他平常就坐在那兒拼東西。這次我沒見著人,還以為他睡了。結果推開臥室門,他趴在桌子上,手上全是。”

林疏月閉了閉眼,心如刀絞。

夏初著手從包里拿出一個信封,“還有這個。”

林疏月手抬不起來,魏馭城幫接過,拆開一看,是林余星的書。

通篇,平生追憶。

字里行間,將辛曼珠的失職,未盡一個母親應盡的義務與責任,闡述得一清二楚。第二段,提到李嵊和李費巖,將他們的計劃、籌謀有條不紊地記錄。

并在最后,附上兩段字:

8月4日晚8時15分,我在久裕路/久米巷的溫馨賓館四樓,錄得音頻一段,可以佐證以上事實。李費巖與辛曼珠,婚出軌,生下我后不聞不問。如今他患絕癥,卻妄圖以生父名義,接我回李家,居心叵測,機不良。于人倫道德,法律法規層面,都無可諒解。

家姐林疏月,這些年一直給予我無私關與奉獻,隨此信附有201x年-202x年間,我治病期間部分醫療單據,可見,監護人,責任人落名均是林疏月。也再次佐證,李費巖與辛曼珠父母義務的缺失。

此封書,我于心有愧,也心懷恨意。辛曼珠與李費巖有不可逃的責任,如若有一天,兩人再拿此事迫家姐,請將此信以及音頻予公安機關。

此生有愧,我無面對。

姐姐怕黑。

愿來世,化作皎皎明月,照亮的每一個黑夜。

林余星親筆。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