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錦西這一覺睡得沉, 還夢見自己正在激肝代碼。
寫著寫著,同事抱了一只狗崽子放到了桌上。
小時候被狗咬過, 對犬類有很深的心理影。平常走在路上看到大型狗就忍不住害怕,基本都會繞道走,要麼就站著不敢了,等狗走了才敢走。
可是看到那些茸茸的可的小型犬時,還是會忍不住泛濫心, 試探地想要去調戲一下。
這一次同事帶來的小型犬有點像茶杯犬,小小的,只有一個杯子那麼大,特別特別可。
就是有一點很煩人, 寫代碼寫到正關鍵的時刻,不好分心, 那個同事煩人的竟然抓著小狗狗來蹭的臉。
細細的發蹭在臉上, 的,有點不舒服。
抬手用手背蹭了蹭臉,一掌蓋了過去。
一邊說道:“等我寫完代碼再陪你玩。”
沈琉琛猝不及防地被一掌蓋過來,下意識地抓住了的手。
的手小小的, 手指纖細修長, 皮白皙細膩, 握在手心,會給人異樣的滿足。
沈琉琛大拇指在手背輕輕挲,沒忍住,低頭在手背上落下輕輕的一吻。
如果不是等會兒還有安排, 他不會這麼執著地要把吵醒。
他過手去輕輕地住的鼻子,宋錦西沒法呼吸了,掙扎了一會兒,慢慢地睜開眼。
也許是因為剛醒的神智不是很清醒,下意識的想把手回去,沈琉琛順勢放開了。
抬手了眼睛,小小地打了個哈欠。
剛睡醒的人,打哈欠還打得那麼秀氣,看起來萌萌的,沈琉琛的心尖都忍不住有些發燙。
“你回來啦……”
一句簡單的話語,聽得沈琉琛的心有些意。
他站在床邊,看了眼手表,又居高臨下的看著,“給你十分鐘的時間起床洗漱。”
宋錦西又打了個哈欠,抱著空調被慢慢做起。
“有什麼事嗎?”中午睡個覺而已,還要這麼快起床。
沈琉琛沒有說話,直接留下一句:“我在外面等你。”轉走了。
宋錦西看著他的背影離開,撇了撇,慢慢地往下爬。
午睡一般是有換服睡覺的習慣的,不喜歡穿在外面沾了灰塵的服上床。
只是今天況特殊,沈琉琛家不可能有睡給換,又不可能在沈琉琛隨時會回來的況下了服睡,就只好穿著襯衫了牛仔上了床。
著眼睛慢吞吞地
走進衛生間,洗了把臉,又漱了漱口,神才稍微好一些。
照鏡子的時候發現襯衫的領子被睡得有點皺皺的,沾了點水扯了一下,好像扯不平。就只好盡可能地把領弄直了,然后走了出去。
沈琉琛在樓下沙發上坐著等。
“現在已經下午三點半了,今天還有什麼安排嗎?”
話還沒說完,就看到有幾個穿著西裝的男人兩手都提著許多包裝好的服,跟在管家阿姨后進了家門。
他們站在一邊等著走下樓梯,然后又跟在管家阿姨后一起上了樓。
宋錦西不明所以,好奇地看著他們的背影,如果沒有看錯的話,那些人手上提著的服,似乎都是款的?
走到沈琉琛對面的沙發上坐下,問道:“那些是什麼?”
沈琉琛:“服。”
“我當然知道是服,可是……怎麼會這麼多?”剛才數了一下,一整排的西裝男,好像有十幾個呢。
沈琉琛沒有回答,宋錦西就看著門口發呆。
等那些西裝男都下樓離開后,宋錦西眼尖地看到他們手上都拿著剛才那些服的包裝袋。
又過了一會兒,管家阿姨走了過來,對沈琉琛說:“先生,都放置好了。”
沈琉琛起。
“上樓看看。”他說。
宋錦西心底有個猜測,狐疑地看了沈琉琛一眼,再看了看仍放在桌上的雜志堆,跟著沈琉琛上了樓。
回到他們的臥室,原本閉的櫥門都打開著,里面掛著的似乎都是剛才運進來的服。
不過,服的包裝已經全部都理了,那些服在宋錦西眼里出了廬山真面目。
走過去,拿過其中一件款式比較特殊的連,仔細一看,果然是今天上午看中的一件。
“不是說……讓我挑款式嗎?怎麼全買回來了?”心底有些張,還有些激,總覺得男神也許在故意找借口給買服。
甚至心底還在想著:哼,傲。
口嫌正直。
上說著挑選款式想要自創個品牌,其實就是想借機買服給穿。
被得一塌糊涂怎麼辦?
試問哪個生不喜歡有人給買買買,讓每天都能有不同的服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上的服都不重復呢?
沈琉琛:“這些模特卻全是外國人,們的高和材比例與國人有比較大的差異。有些款式雖然好看,卻不適合國人型,你的高和型是國人中比較標準的型,所以,你來當試驗品正好合適。”
宋錦西:“……哦。”
沈琉琛又說:“以后,柜里的服每個月都會更換一次,你每天換不同的款式穿,讓我看看效果。”
宋錦西:“哦。”
一臉冷漠。
難為他解釋這麼多,就是想不讓自作多。
懂了。
什麼買買買,都是假的。
只是個試驗品。
收起了滿腔的緒,把那件服掛了回去。
沈琉琛卻走了過來,又把連取了出來,遞給。
“去換上。”
宋錦西微微皺眉,“今天就不用了吧……”說著,低頭扯了扯服下擺。
上這件襯衫的款式比較獨特,可是現實生活中最喜歡的一件服,有的時候就算心不好,只要穿上這件服,也會覺得很高興。
沈琉琛抬手,修長的手指往褶皺了的領上指了指,“領皺了。”
宋錦西還是猶豫。
“等等你要和我出去一趟,你這件服太掉價了。”沈琉琛說。
宋錦西:“……”
拿著服不不愿地進了更間,把服掛在墻上,坐在的長凳上,有些不高興。
總覺得好像因為貧窮被男神鄙視了。
連一起出去也要特意換服。
雖然知道沈琉琛沒有做錯,現在作為沈太太,確實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因為代表了他的臉面。
他一個價上千億的總裁,帶著老婆出去,如果老婆穿得太寒酸,肯定會被人在背后議論的。
嘆了口氣,看了眼墻上的服,這一眼看過去,目就有點移不開了。
服掛在墻上,比拿在手上看更直觀。之前在雜志上看到這條子的時候,就被子的配深深地吸引了。
子是A字群款式,純白的底,其上遍布了水墨一樣的花紋。模特穿上它的時候,看起來就像從山水畫里走出的人一樣,特別好看。
就算沒有紗,看起來也特別仙。
的材不算很滿,但是也前凸后翹型,尤其是腰部的線條很漂亮,經常被公司的男同事打趣,說以后的老公會很幸福,因為腰細,所以容易激起男人的保護。
當時聽了只想翻白眼。
既然能激起男人的保護,為什麼他們每天只想抄的代碼,不想了解了解這個人?
只是正好對那些臭男人也不興趣,所以就沒問這個問題,隨他們說去了。
因為腰部線條漂亮,再加上偏瘦的型,所以,這條子穿起來應該會上。
站了起來,低頭看了眼上這件了兩年的襯衫——
嘆了口氣。
崽啊,不是媽媽不你,只是有更好看的服了……
試問天下哪個人不喜新厭舊新呢?
剛才對沈琉琛的怨懟和失落消失無蹤,心愉快地換上了新服,張開手打量了一番。
越看越喜歡。
只是,看著這麼漂亮上的小子,再想想自己現在還是素朝天,一點都沒有抹,讓有點不太好意思走出去,總覺得就這麼頂著一張素走出去了,配不上這麼漂亮的子。
就在猶豫時,沈琉琛敲響了更間的門。
“需要我幫忙嗎?”
宋錦西:“……不用了!”說著,猶豫著拉開了更間的門。
低著頭看著地板,不敢讓沈琉琛看到的臉。
只想著這條子好看,剛好的材撐得起來,卻不知道,換上這條子的有多勾人。
牛一般白的皮,在穿上白底的子后,不但不會顯黑,反而襯得更白了。白白,得讓人忍不住想要上前掐一把,看能不能留下紅的痕跡。
或者……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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