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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留在我身邊》 第67章 正文完

閱兵從分列式到之后的裝備檢閱, 歷時五十分鐘。

完畢后,迎晨隨著隊伍有序退場,流程繁多,所以耗了不時間。

排隊時, 就接到了厲坤的短信:

[在哪?]

迎晨放眼四周看了圈,全是烏黑黑的人頭, 回道:[還沒出來。]

厲坤:[在排隊?]

迎晨:[嗯, 西南門。]

前邊還有四五號人,到迎晨時, 那邊才發來信息:[你沿金水橋西面走三百米,左手邊能看到一個大門。到我這兒來。]

十來分鐘后,迎晨找到了地方。人還未散盡, 迎晨邊走邊尋思要不要打個電話過去,就聽到一聲響亮的吆喝:

“晨姐!”

林德還是列隊時的那服, 神神的咧開大白牙,“厲哥讓我來接你!”

迎晨欣喜的看著他,“好久不見。”

“我想死你了。”林德這孩子實誠心眼,表達歡喜的方式向來直接。

迎晨樂的, 豎起大拇指:“你剛才表現太棒了!”

“你瞧見我了?”林德興:“那麼多人你也能瞧見我?”

“當然能,三排左手邊的第二個,對吧?”

“嘿!真說對了!”林德熱極了, 揮著長手臂:“晨姐,走。”

這邊應該是個臨時的休息區,盛大活, 無論哪方面都安排妥當細致。迎晨跟在林德后頭,問:“你們那個方陣都在這休息嗎?”

“啊,對。”林德帶走了兩個轉角,“早上七點就集合待命了。”

這是個園子,曲徑清幽,面積不大,但雕花圍欄和一池錦鯉襯在這,賞心悅目。聞了一路淡淡桂花香,很快到了樓房前。

迎晨遲疑,“哎,我方便進去嗎?”

“怎麼不方便。”

“不太好吧,要不,我到外頭等?”

“沒事沒事,任務結束了,都走了。”林德大咧的模樣兒讓放下忐忑,迎晨不做多想的邁步上樓。

總共三層,到了二樓,林德突然提聲咳嗽,“咳咳咳!我來了啊!”

迎晨沒明白,剛問一句:“你怎麼了?”門就被林德猛的推開,一屋子的喧嘩撲面而來。

“晨姐,走你的!”

迎晨措手不及,被林德一把拽了進去。

“哎!”踉蹌,扶住林德的胳膊,就聽砰的聲兒關門。

一屋子的戰士列隊站得筆直,五橫五縱,好幾十號人。迎晨被這陣仗嚇懵,此此景頗有舉目無親的畫面

就聽齊刷刷的喊聲:“——嫂!子!好!”

“……”迎晨本能往后退,央求林德:“開,開門,我要走。”

林德堵著不,笑呵道:“晨姐,你看。”

隊列突然以中間為界限,左右兩方秩序井然的開一步,讓出了一條路。

迎晨定睛,愣住。

厲坤立最后面,兩微邁,雙手背在后,他和所有人一樣,穿著迷彩軍服,姿態拔,像一棵長勢最好的白楊樹。

他目深深,定住迎晨。手心藏著的黑絨盒已經掐出了印痕。厲坤用笑掩飾張,邁步沿著這條讓出的道朝走來。

迎晨心里有了約預不再退步,站在原

兩人間的距離一米,厲坤步伐漸慢,左腳先收,然后右腳靠攏,軍姿頗為正式。迎晨仰眼,本想笑笑緩解氣氛,但一對上他嚴肅認真的目,便不敢造次了。

厲坤右手一抬,送了一個標標致致的軍禮。

“迎晨。”他嗓音沉,努力克制著勁兒,深吸一口氣說:“我要向你求婚。”

隨后,厲坤沒給考慮的機會,直接單膝下跪,把戒指從背后拿了出來。黑絨盒是扣上的,厲坤張,打開它的手在微微發抖。

里頭,是一枚彩熠熠的鉆戒。

“買了大半年了,之前和孟澤他們商量過,準備給你個意外一點的求婚,但我覺得那點子還是不靠譜,太浮夸,我不希給你留下那樣的印象。”

厲坤是個非常實在的男人,有一說一,他上的赤誠勁兒鮮活熱烈,甚用花言巧語去蠱你的心。

“我想給你留個好回憶,我不想虧待你。”厲坤說得鏗鏘,“迎晨,你嫁給我吧!我會對你好的。”

他已經完全放松下來,把控主場,進狀態。見迎晨發愣,他頭輕輕一偏,沖后頭發聲:“你們說——答不答應!”

幾十號上過國典的戰士們聲如洪鐘海浪:“——答應!”

氣場太足,迎晨沒法兒

窘迫,不安,還有點害怕。

厲坤始終保持跪地的姿勢,腰板筆直,舉著戒指的手穩如山。不說話,厲坤舒眉展目,不慌不的提氣,再問:

“你們說——答不答應!”

誼默契,隊伍又如雷助攻:“答應!答應!答應!”

連著三聲,節奏短,底氣足,如驚雷鳴響,為厲坤撐腰。

迎晨低頭,先是抿,抿不住了,笑容便一點一點綻朵花兒。

再抬頭時,著厲坤,眉開眼笑地說:“我嫁呀。”

三個字,一錘定音。

迎晨挑眉,主拿過他手上的戒指,大大方方的往自己手指一戴。頓時,掌聲噼啪整齊,林德可激壞了,率先吹了聲長口哨。

迎晨雙手張開,挑釁的神態,對他微抬下:“到這兒來。”

的手,合一個擁抱的形狀,對厲坤說,過來。

俏皮又豪的氣質,看得人心晃神搖。

厲坤起,向前兩步,迎晨狡黠一笑,沖過來就往他上一跳,厲坤眼疾手快,摟著的腰,原地轉了小半圈。

“我很想你。”厲坤的話落在耳朵邊。

“我也是。”迎晨小聲,“特別特別想。”

就這樣,厲坤以一種十分符合他本人氣質的方式,尚算圓滿的將這求婚給補上了。他是正兒八經在部隊鍛煉的男人,骨子里傳統正氣,不似孟澤他們搖曳,他這種格,求婚,就該有求婚的樣子。

承諾,就該將它兌現。終此一生,為之努力。

兩日后,厲坤為期半年的特殊任務總算告一段落,他帶著迎晨在北京城玩了三天,看故宮,看長城,看四合院,晚上便在酒店徹夜纏綿。迎晨被他折騰得腰要斷了,次日下地都直不起來。

厲坤趴在上,每一次都堵得,啞聲蠱:“晨兒,給我生個孩子吧。”

迎晨閉眼的時候,睫,像兩面小扇。沒吭聲,但陡然的機靈,出賣了的反應,厲坤仿佛到莫大的鼓舞,吻著的眼睛,一遍遍的保證:“我會對你們娘倆好的。”

第四日,兩人返回杏城。

耽擱了幾天,迎晨的手工店訂單積了十幾個,連家都沒回,直接趕去了店里。厲坤把行李收拾了番,才出門去接吃飯。

“這個花紋還要做細一點,曲線還能拉長一點。”

“這位客戶是個三歲孩子的媽媽,所以鐲子的封口一定要做平些,不然平日怕刮著孩子。”

厲坤踏進店,就看到迎晨俯彎腰,和一個年輕男人靠得很近。低頭說話的模樣十分溫

“來了啊?這麼快?”瞧見人,迎晨驚喜,偏頭對男店員輕聲:“你先做吧。”

說罷,便朝厲坤走去。

“晨姐。”年輕男店員忍不住喊:“我做好了,你晚上過來看嗎?”

一聽這話,厲坤的眼神頓時犀利,微瞇住,盯著這人。

“我晚上不過來了,”說話的時候,迎晨一直是笑著厲坤的,頭也沒回,“設計圖你發我郵箱吧。”

出了店,上了車,厲坤不高興全寫在了臉上。

“他誰啊?”

“啊?”迎晨頓了下,反應過來:“哦哦,是我店員啊,今年院畢業的高材生,有靈氣的。”

“你還去招聘了?”厲坤有點兒怪氣。

“我這小店哪用得著招聘。”迎晨說:“孟哥給介紹的,是他家一親戚的孩子。”

“孟澤怎麼總干這種事呢?”

“你這麼激干嗎?”迎晨眨眨眼:“他還干過什麼了?”

厲坤憋屈,什麼相親對象曲以明,不全是姓孟的摻和麼,他自個兒路不順,也犯不著專坑自己人吧。

迎晨倏地一笑,手過來捧住他的臉,“你看你,都快變酸黃瓜了。”

中心事,厲坤反口咬上的手背,不輕不重,牙齒印一整排。迎晨手,笑道:“!”

厲坤作勢:“那我再咬重一點。”

“別別別,”迎晨配合演出,送上另只手,俏生生的說:“這邊也留個印,咬個對稱。”

厲坤沒忍住,笑了起來,尾音往上:“——行啊。”

然后手繞到后腦勺,重力一按,把人往自己,同時手使壞,把連輕輕一扯,V型的領口往下,大半了出來。

厲坤埋頭上去,兩一吸,白皙的皮很快就起了個鮮紅的小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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