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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 序 卷 誤吞後悔藥 上 篇

“老天爺對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給的機會都是一樣多的,只是有的人抓住了,有的人錯過了,知道《圍城》裡的方鴻漸爲什麼落魄嗎?那就是沒抓住機會的過!他要是娶了唐曉芙或者表姐呀,後來的日子那是跟本就不用他自己個兒心,一切都會水到渠的!不過那樣一來也就沒有《圍城》這部小說了。”吳放歌手裡託著茶杯,披著風,講的洋洋灑灑,而他的聽衆是剛非配來的幾個新丁。那幾個新丁纔來,單位的人認不全,不知道他的底,只知道他是前輩,又見他口若懸河,口氣很大,一時間還以爲他是政治或者是人事部來的領導,馬上對他崇敬有加。

其實他什麼也不是,就是這局裡的一個普通幹部。

吳放歌年逾不,早年當過兵,還到前線去轉過一圈兒,不過也是無功而返,正如他的仕途,堪堪了了,只能算混日子而已。不過經過多年的積累,厚積薄發,也算是漸佳境,正如他自己常說的:工作輕鬆,收穩定,夫復何求?

忽悠完了幾個新丁,吳放歌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坐在他對面的那個於萍兒於萍表怪異,對著他一個勁兒地嗤嗤笑。吳放歌故意板著臉對說:“笑什麼笑!不知道上班呢?嚴肅點!”

“是~~”於萍拉長了尾音兒答道,正要再和吳放歌說點什麼,手機響了,隨手接了之後笑道:“是霞霞呀,你等著,我用辦公室座機給你回過來哦。”說著掛了自己的手機,抓起辦公室的電話就開始煲電話粥。吳放歌一看這下好了,沒個三兩個小時不到下班是煲不完了,按照一般的規律,凡是自己喜歡胡嘞嘞的人都不喜歡聽別人胡嘞嘞,這一山不容二虎。於是他又站起來晃到其它辦公室閒聊去了。

對於這個於萍,吳放歌是避之不及的,倒也不是人家有什麼對不起他的地方,而且上那子風勁兒讓人不了。按說這節氣也不算暖和,可是人家就有本事穿一抹薄薄的低T恤,外加一件不厚的外套就算過冬了,那了大半的前的遮擋不過是一條薄圍巾。而且只要一進辦公室甭管開沒開空調,一概先解下圍巾,再了外套,可是人家愣是沒冒過。

沒轍,這也是本事。

於萍雖說上班不怎麼積極,卻不知道從哪裡能弄來很多發票,沒事的時候就一張一張的往報賬單子上粘,然後就找到單位負責報賬的領導,站在人家辦公桌對面,上微俯,雙手按著桌面,前的‘深不可測’來,時不時的探頭側臉嗲聲嗲氣地就某條賬目解釋一兩句。的這種效果不凡,反震自從吳放歌調來和一個辦公室以來,還沒見到被拒簽過。其實老公是個大款,按說也不缺這兩個,可除了報賬,看來也實在找不到其他的什麼事做了。可於萍卻不是生來就是這樣的,這又應了另外一句話:要說在這個世界上,變化最快的,就是人了。

於萍才進單位的時候既沒有現在這麼風,也沒現在這麼,唯一沒變的就是一張不容易顯老的娃娃臉。那時的於萍白白淨淨的,說話細聲細氣,型微胖,屬於略帶的那種,頗幾分力。那時恰巧吳放歌才死了老婆不多久,倆人又在一個辦公室,不人都以爲這二位能的其好事,不想沒到兩年,於萍就找了一個大款嫁了。

其實旁人都不知道,於萍臨結婚前幾天,也來找過吳放歌,說的事兒還沒全定下來,問他要不要。吳放歌說:“我就是一個窮公務員,拿一份兒死工資,與其讓你以後窮了後悔,倒不如你直接嫁個有錢的。而且這兩年我們不過是在一個辦公室而已,又沒有關係。”

於萍說:“不是所有的人都錢的。”

當時吳放歌聽了這話都覺得好笑,你不錢,弄一個大款預備在那兒幹什麼?不過這話太傷人,他沒說出來,只有沉默。於萍見他不說話,紅著臉小聲說:“不怕你笑話,我家教嚴,現在都還是個孩子,我不想把這個給一個我不喜歡的人。”一邊說,一邊拉了他的手往自己的脯上按。

吳放歌逃了,如此的,再不逃他真要出事兒,而且這還是在辦公室吶,又沒到下班時間,人來人往被撞見了就惹了大麻煩了。

於萍在吳放歌逃了之後,趴在辦公室的桌子上嗚嗚咽咽的哭了一下午,任何人都勸不住,有假行家說這“婚前綜合癥”

於萍嫁了之後,自然是穿金戴銀過的好不風,但生了兒子之後就有風傳和那個大款分居了,夫妻倆初一十五各耍個的,誰也不管誰。於萍的臉皮也隨著上的金銀飾品的增加正比的加厚,原先那個說話細聲細氣的胖孩兒不見了。有次單位聚餐,於萍端了一杯酒故意大聲兒問吳放歌:“老吳,你說當年我要是嫁了你,會怎麼樣?”

大家聽了都起鬨,吳放歌也半開玩笑地說:“窮人留不住漂亮老婆,你紅杏出牆是遲早的。”

一片哄聲中於萍又說:“嫁了有錢的還不是可以紅杏出牆?”

吳放歌道:“那可不一樣,有錢人的老婆紅杏出牆不過是因爲神空虛無聊,窮人的老婆紅杏出牆那悲哀。”

於萍一把手搭在吳放歌的肩膀上,笑著說:“我現在就很無聊啊……”

旁邊有人唯恐天下不的傢伙接著酒勁兒起鬨,攛道兩人去開房——當然是不能真去,吳放歌也笑著婉拒,可於萍居然惱了,居然狠狠地說:“知道,你總是忘不了你那個‘悲哀’!”

一句話就冷了場。因爲吳放歌早先漂亮老婆那點事兒大家都知道,而且還爲此倒了一個副局長,大家畢竟還都在一個單位,顧著彼此的臉面,對此事心知肚明,上卻是不說,現在於萍一張就出溜了這麼一句,大傢伙一下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生怕這會讓吳放歌放不下面子,來個大鬧酒場合。

誰知吳放歌居然平靜的很,站起來把到於萍耳邊說了一句話,說的是什麼大家都聽不見,總之說完後就來了一個飄然而去,接下來於萍倒像是被人了魂兒,先是對著吳放歌的背影大了一聲:“滾蛋!”然後就是摔桌子打碗兒喝悶酒撒酒瘋,同事們只得七手八腳地把送回去。

自那以後,於萍和吳放歌雖然還在一個辦公室,卻沒有以前親了,彼此說話都客客氣氣的,儼然是一對好同事。不過於萍又染上一個新病,就是經常只上半天班,除非下午單位開大會,否則是決計不會出現的。好在這原本就是個清閒單位,多一人一人並無大礙,反正也沒什麼工作要做。其實按照於萍現在的條件,本用不著上班,可不上班幹什麼去呀,待在家裡不是更無聊嗎?

就在吳放歌去忽悠新丁的那天下午,於萍又沒來上班。既然辦公室就只剩下了吳放歌一個人,也就沒必要再串辦公室,於是吳放歌就一鼓作氣把上午沒看完的報紙從頭到尾從尾到頭地又看了好幾遍,總算又熬過了一天。

下班臨出大門的時候,單位上那幾個新丁把他給堵住了,非要請他吃飯不可,吳放歌百般推辭——畢竟自己不是領導,胡嘞嘞打發時間還可以,其他的便宜還是不要沾的好,無功不祿嘛。人家畢竟才參加工作,自己除了一張,也幫不上什麼的忙。

可是盛難卻,最後還是去了,不吃了飯,還出去K歌,跳舞。或許是許久不曾出來玩兒的緣故吧,加之吳放歌的一向很棒,所以幾瓶啤酒下肚,也發了一回年狂,一晚上又瘋又跳的,居然一點兒也沒在這些年輕人面前怯,不過後果也是很嚴重的,因爲他畢竟已經不年輕了。而且吳放歌一直沒學會過喝酒,以前是仗著年輕扛著,就給了一種酒量過人的錯覺,現在人過四十,你若是豪氣不改,就只有等著酒醉了。

酒醉是十分難的,不過其他人也沒好到哪裡去。玩兒到最後,一干人也分不清誰清醒誰胡塗了,誰讓第二天是週末呢?大家都放的很開,不怕遲到。

吳放歌記得自己被人扶著去上了好幾趟廁所,又被人扶著上出租車,然後倒在一張舒適的牀上,接著好像還有一溫熱綿的軀了自己的懷中……

“這幫臭小子,還有這一手兒啊。”吳放歌雖然酒醉,但仍有靈臺一點清明,掙扎連滾帶爬地下了牀,也站不起來,就背靠著牆,坐在地上,擡頭看著那一堆朦朧的白花花說:“不……不行……我對賣的生意沒興趣。”他說話很不客氣,現在賣孩兒大多是慕虛榮的那種,所謂的良爲娼雖有,但是不多,對這種人確實也沒什麼好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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