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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爲王》 第1176章 特赦

是故今日西門豹才能以大理寺小吏的份在棘庭旁聽,並見證了整個戲劇翻轉的過程。

“此次的****一下,大理的判決便形如空文,這件事實在是,實在是……”

西門豹不知道此事發生前,趙侯已經跟鄧析打好了招呼,是故對整個過程有諸多不解,認爲是公室臨時反悔,爲此他生出了許多不甘,本來想要安鄧析一番,不想卻變了抱怨。

鄧析倒是雲淡風輕,了委屈後,卻笑了笑沒有說話。他事先已經接到了趙侯打的招呼,二人對這次的事心照不宣,趙無恤還暗示鄧析,可以稱病,讓其他理來主持審理。

然而鄧析卻著頭皮,坐到了主審的席位上,承擔了這次的怨……

“我老了,壽命也不知道還有五年還是十年,此事之後,也差不多就該摘下獬豸冠,告老還鄉,一點怨恨算什麼?倒是年輕人還大有希,不該此委屈,《趙律》,還有待汝等去完善修補,國法,還有待汝等去維持發揚……”

其實,鄧析比天真的西門豹更加清楚,這已經不是趙無恤第一次干涉司法了。早在十多年前,鄧析在趙氏草創律法的時候,趙無恤就暗示他,對齊國公子生進行公審,臨時追加條款,對生施加重典,以腰斬!

而過了一些年,等到石乞、眉間赤二人殺晉國太子時,趙無恤卻又以趙氏之法不能管到整個晉國爲由,阻止鄧析等人涉此事,眉間赤被輕描淡寫地放到軍中,沒幾年又回來了,還做了趙無恤的邊那個神組織“黑”的首領,對趙侯死心塌地。

從那個時候起,鄧析就有些明白了,雖然趙侯將律法和大理寺的地位拔得很高,遠遠比周代的大司寇要強。但歸結底,整個法律系統,包括這部《趙律》,依然只是強大君權的附庸,國君的意志,能左右律法……

法律系統的理們,依然是統治的工,不是統治本,只要國君需要,他們隨時會被提出來,作爲百姓眼中的“酷吏”,替君主的決定背鍋過……

這次判決,鄧析在趙無恤的支持下頂住力,維護了國法的嚴肅,同時讓“復仇不犯法”這種自古以來極爲正常的事自此一去不復返。但隨著趙無恤的一紙****,國君和太子倒是做了好人,卻讓鄧析了百姓眼中的壞人,集天下之惡於一的滋味,不好啊……

“誰讓吾等是君上的臣子呢?”

鄧析是名法之學創始人,但他不是那種爲了法律的公正,能夠與國君對著幹的強項令,這口鍋,他只能背。因爲律法在這個時代,是極其脆弱的苗,在趙侯羽翼之下方能長,一旦沒了趙氏支持,只怕會被巨大的輿和頑固的禮制摧垮。爲了讓律法能夠延續,一些委屈和不公,鄧析也只能啞吃黃連。

視法本爲君權附庸,這是春秋戰國法家的核心思想,法是用來限制臣、民的,卻唯獨不是用來限制君主的,反而是用來加強君權的,這與後世的立憲修法差距極大。

不僅自己背鍋,鄧析還苦口婆心迪地告誡後輩道:“西門豹,汝記住,赫赫君權之下,均爲螻蟻……吾等能做的,就是接詔書,履行君上之意志,同意伍封****。同時下來後亡羊補牢,完善律法裡的條文,好讓日後相同的事不會再發生,再有人私人復仇,律法絕不寬恕!”

西門豹頷首之後,心卻久久不能平復,等到他送鄧析返回居所時,街上有許多百姓依然在津津樂道地說著國君下達****令的事,人人皆視趙侯爲聖君,視伍封一案爲沉冤昭雪,但也認識到了,私下復仇只怕是真的會吃司的,下一個犯事的,可不要指君上的****,唯獨對”酷吏“,卻是一句好話都沒有。

在馬車上的西門豹聽得憤懣不已,他咬牙切齒許久,突然對鄧析口而出道:“大理,若是,若是有朝一日,律法能夠限制到國君,讓國君也不能濫用****之權就好了!”

ps:唐代開元年間的張瑝、張琇兄弟復仇殺人案裡,也是因爲《唐律》沒有管復仇的專屬條文,所以只能用類似的”絕時殺人“,判”故殺“的罪名,當時唐朝朝野也對這件事展開了劇烈的爭辯,最後唐玄宗選擇了死兄弟二人,但民間依然對他們充滿同,律法已經進步一千年的唐代尚且如此,就可想漢代、先秦的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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