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需要一個溫的人,陪他一段兒長,陪他回味一些年時的苦難記憶。
他十五歲時,可以選擇敲斷自己的腳踝骨,為一個看似正常的人;那麼二十七歲的他,自然也可以為一段婚姻,盡力保存一點兒在餿水里翻騰熬煮過的良心。
“阿和,我這次會在國多待上一陣子。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可不可以…去看看糖糖。”
姚信和聽見陸曼的問話,沒有多做思考,直接搖頭拒絕:“不可以。我不希意識到自己還有一個主拋棄過的母親。我現在的妻子,會是以后生命里唯一的母親,而我相信,能做的很好。”
陸曼呆呆地坐在原地,一時手腳發冷,看著眼前的姚信和,一時紅了眼眶,簡直有些說不出話來。
但沈倩此時尚且不知自己已然為一位充滿潛力的好母親。
現在的,相比于養育孩子,其實更想拿回自己十塊錢兩個的神仙蛋。
因為林湄辦公室外掛著的那張指示牌,覺自己到了欺騙,怒從心起,手叉腰,就忍不住揚聲質問起來,“所以你是專門給人辦離婚的?”
林湄一鼻子,臉上有些難得的心虛,“都是為人民服務,怎麼還分出高貴低賤了呢,你這樣不好,真的不好。”
沈倩深吸一口氣,著脾氣,張又問:“那你老實告訴我,你辦的那些,沒有一千也有八百、寧可錯殺一千、不能放掉一個的夫妻里,有幾對是結婚的。”
林湄眨了眨眼睛,出食指,老老實實地比劃:“一、一對。”
“就他媽是我唄?”
“嗯吶。”
沈倩兩眼一黑,只想倒地哭訴,手奪過手里的蛋,仰頭就往自己的里塞:“那我可真他媽謝謝你!”
林湄臉上一樂,連忙掏出自己二百五十塊的紅包,遞過去,靠在耳邊,小聲打包票:“不客氣,下次離婚,還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