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時令接近冬天,被窩有點冷,我一直暖不起來,也就無法睡。
在我自己的住,我已經用上了電熱毯,我有點貧,一直怕冷。但東霖這裏,卻沒有這個東西,其實也確實不需要,因為他很暖和,我隻要著他,就會熱起來。
可今天我不能靠近他,因為他在想著莎莎,我知道。
但真的很冷,我不自覺的偎向他,他的周圍暖烘烘的,在盡量能吸到他熱的況下,我盡力不到他。
大約還是驚擾了他,他輕輕的了一下,腳無意間到了我的腳,我條件發的移開,怕自己的低溫冰到了他。仿佛他僵了兩秒,但也許是我的幻覺,他應該已經睡著了,可他卻轉過了,一手,把我摟進了懷裏。
我微微的吃了一驚,原來他並沒睡著。
“你怎麽這麽涼?”他輕聲說了一句。
我不知道怎麽回答,吱唔著“嗯”了一聲。他手腳並用的把我攏,我蜷在他懷裏,沒一會就暖融融的了,鼻子,卻漸漸的塞住。
他剛剛默不作聲的躺著,是在想念莎莎吧。
想起兩個月前和莎莎通電話,告訴我說又和丈夫吵了架,還是為了執意不肯生孩子的問題。
我忍不住發怒:“你連孩子都不願意替他生,當初幹嗎要嫁?”
突然哽咽:“我願意給陸東霖生孩子,可是他卻不要我了。”
我頓時滯了一下,接著卻口而出:“他從來都沒有不要你!是你媽當初嫌他窮,著他離開你的。”瞞了幾年的真相,就這樣被我說了出來。
電話裏瞬間隻剩呼吸聲,隔著一個大西洋,我都能覺到莎莎的心撲通一聲沉了海底。
隔了好一會,才著音說:“……不可能,你騙我!”
我不客氣的對著電話喊:“你去問你媽!看我騙你沒有!你媽是規劃局的,大約也聽說過,陸東霖現在與人合資開了家自己的園藝公司,他每次參與園林競標都能中標,隨便一個工程就賺幾百萬,你問問你媽,看後悔沒有?”
電話裏一陣死寂,然後是“嘟”的聲音。
兩個月以後的今天,莎莎就告訴我離了婚。以前從沒說過要離婚,即使過得不幸福,也說,反正不可能嫁給陸東霖,跟哪個男人,都是一樣的。
離婚,是為了東霖,回來,也是為了找東霖的吧。
下個周末,就是T大的百年校慶,那時,就會見到東霖,所有的一切,不出意外,大約都會回到原來的軌跡上去。
不知道我和東霖的關係,我也不會告訴,大約做夢都想不到,走了以後,我會和從前的男朋友搞在一起。
那時除了約會,其餘時間我們幾乎形影不離。有次我過生日,兩人都喝了點張裕幹紅,就乘著酒勁抱著我的胳膊對我說:“陳玉,除了男朋友,我其它的一切都可以和你分,你知不知道,我,莎莎,就是這樣對你掏心掏肺的。”
我當時心裏熱辣辣的,立馬就對說:“要不要我再幫你寫一封酸唧唧的書?徐誌的詩我都可以背下來了,陸東霖不是很好這一口嗎?”
抓著我的胳膊使勁搖,頭點的小啄米一般,搞得我唔哩哇啦大著說不了。
東霖第一次吻,就是看了我幫寫的書,東霖第一次對說我你,也是看了我幫寫的書。
隻是這些是始終不能說的,東霖永遠不會知道。
熱了起來,被窩裏暖烘烘的,兩人著的地方也有了火炭的覺。東霖慢慢的了起來。他的臉俯了過來,溫熱的住我的脖頸,不斷下移。他吻著,輕輕的啃咬,就像在我的上烙著封印,滾燙,燒毀心智,我漸漸覺得嚨幹啞,呼吸有點不暢。
床第之間,我們一直非常和諧,或許,這也是東霖始終和我在一起的原因。
著我的,他覆上我,我忍不住悶哼一聲。
“我重嗎?”他低語,鼻息打在我的頸上,仿佛輕的手過我的心,一陣陣|麻,從心底泛起,遍布全四肢,湧向腳底,我隻覺得踩在雲端,不知飛向何。
“像個磨盤……”閉著眼,我恍惚覺著那聲音不是來自於我。
他低頭吻住我,把所有的栗和[yín]都堵在我的間,我覺自己真的在被他推碾。
屋裏一點暈昏的,好似三月般的春彌漫了一室,就這樣忘乎所以,在這種無可救藥的子夜十二點,如果忘記莎莎,我會覺得,我的未來,或許還能有朵甜夢。
假使,如果的話。
東霖睡著了,微微的鼻息噴在我的頭頂,空氣中隻剩了他的呼吸聲,寧靜而溫暖。我輕輕抬起頭,仰著他的臉,從下顎這個角度看去,他的臉部廓顯得更深邃,長長的睫在眼斂上投下了一彎半月般朦朧的影,它看得見,卻不著,恍如蝴蝶的影子,我永遠捕捉不到。
我眼裏升起淡淡的白霧,眼前漸漸模糊,嚨像被哽住,或許今天,是我最後一次依偎在他的懷裏,他的始終是莎莎,他並不我,我一直都明白這一點。
第二天很早我就起了床,把床單和他換下的服丟進洗機,快速的把屋子收拾了一遍,東霖起來的時候,服床單都掛了出去,白粥也熬好了。
和他吃著早飯,我與他說著話。
“煙一點,對肺不好。我給你買了咖啡,在櫥櫃裏,你要提神的時候,可以喝一杯。”最近他的公司又參與了一個大型開發區的環藝工程競標,他在趕一份標書,我知道他會熬夜。
“嗯。”他喝著粥,隨口應著。
“臺上的那盆蔥,你不要忘了澆水,每次我來的時候,都枯的隻剩幾綠芽,你是不是從來都不管的?”
不知為什麽,我對養花沒興趣,隻喜歡養蔥。上學的時候,在宿舍的窗臺上也養了一盆小蔥,這個癖好,沒被人嘲笑。
東霖這才抬頭看了我一眼,“我記不住,要不你每周多來一二次,它就不會幹枯了。”
我放下勺子看向他:“為了小蔥從城南趕到城北,劃不來。”
東霖凝了我一秒,沒說話,又繼續去喝粥。
如果他的目在我臉上多留一秒,就會在我的眼裏看見失落。
我一直住城東,我想他應該是知道的,上個月我告訴過他我要搬家,但剛才我對他說是從城南而不是城東趕到城北,他卻一點反應也沒有。我住哪,他本不關心。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我突然從他的世界裏消失,等他想起我的時候,在這個鋼筋水泥築起的沸騰塵世中,他知道要在那個蟻裏才能尋到我呢?
假使他的車丟了,沒關係,有定位儀,他馬上就可以確定它的方位,然後找回。
但是,如果我丟了,他還能尋到我嗎?
他沒有儲存我的坐標,除了我的手機號,別的,他一概不清楚。隻要切斷和他的這點聯係,我立即就能失在他的世界裏。
可也許這也是我的自作多,就算我真的消失了,他會認真的去尋我呢?
或許會去打聽,但不久,就會放棄吧。
我對他,始終無關痛,是可有,也是可無。
是這樣吧。
離開
早餐過後,東霖去了書房籌劃他的標書,我不聲不響的開始在他的地盤消滅我存在過的痕跡。
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很傻,莎莎還沒回來,東霖甚至沒有見到,我卻已經在做著離開東霖的準備工作了。
是不是不,所以可以這樣不留的離去?
不是,隻是因為理智,所以不想為所之人的包袱。我是這樣定義自己的。
東霖不是那種無無義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邊,他肯定會因為我而彷徨,他大約也絕對無法對我說出“分手”這兩個字。.思.兔.網.文.檔.共..與.在.線.閱.讀.
而我,又怎麽忍心拖著他的後?最好的朋友,最的男人,與其到時三個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退出,我一直有著這份覺悟。
很久以前,從他把我當莎莎擁抱在懷裏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經決定,就這樣留在他邊,哪怕他不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來,我都會無怨無悔。
也許很矯,但卻是真的,我從沒奢過擁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著,如果不可以,我就離開,僅此而已。
號稱英的現代都市男,不都應該這樣拿得起放的下嗎?
況且,失去了東霖,除了眼前變得有點灰暗,花朵失了些,地球一樣在自轉,太照常在升起,我的心髒跳依然,沒有誰會離了誰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這樣說過。
我也一直教導自己要活得這樣明而瀟灑。
他的公寓裏,我的痕跡並不多,也就在衛生間和臥室這兩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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