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敏銳的察覺到了那種的覺。頭發沒有神經,他也穿著厚厚的,但我卻真實的到了悸。他上有淡淡的煙草氣味,還有一隻屬於他的若有若無的男香,我輕輕的深吸一口。這樣的味道,直達肺底,沁心田,儲存在記憶裏好了。
我要走了,不再多做留,我要做那種灑爽快主離開的子,這樣日後,他才能記住我的好。
來到客廳,我徑直去向門,東霖跟著我走了出來。
“現在就要走嗎?”他顯然有點吃驚。
一般我會呆到晚上,有時候還會再過一夜。
“嗯,今天商場在搞促銷活,下午我必須去巡場。”
四年以前,我就離開了出版社。現在的我是A市一家大型商場的裝部樓麵主管。其實商場沒有一天不在促銷,今天我也不用去,到我休息。
“要不要我送你?”他看著我手裏的帆布包。
“不用了,一堵車,來回又要耽擱兩三個小時,你還是忙你的標書吧。我打個車,是一樣的。”說話的時間,我在門口已經穿好了鞋。
手按在門上,我回頭看了一眼東霖,他站在客廳中央,也在著我,眸幽深邃遠。我的異樣,他一定有所察覺,但我不說,他也就不會追問,我們一直這樣禮貌的相著。
目撞上,我們對視了三秒,兩雙理智克製的眼,兩顆不會越界的心,絕對不會攃出任何走火的煙花。
轉,出門,輕輕一帶,一串流水般的作,“嘎達”一聲,門在我後輕輕的攏上。
就這樣隔開了,東霖和我,他在裏麵,我在外麵,中間是扇難以穿越的厚重的鐵門。
比門更難穿越的,或許,是心中那堵無影的牆。
在門口站了幾秒我才離開。
下周,我不會再來,下下周,也不會再來,以後,大約都不會再來了。
放棄,原來這麽簡單,隻要出一步,越過一道門,就可以做到。
即使,曾經堅持了那麽久。
一個小時後,我回到了城南自己的家。
它很小,不足六十平方,但應該算是我真正的家了。以前我都是租房住的,可它不是,它是我買下來的。首付五萬,每月還貸一千二,三十六年以後,它將百分之百的歸屬於我。
這似乎是現代獨立自主的一個標誌。
不依賴男人,構築自己的私有空間,結婚的時候,隻嫁自己,不嫁房子。防的就是有一天,無論是因為了解,或是不了解,導致被迫與某個男人分手的話,依然可以有個自己的去。
可也許這是人缺乏安全需要自我保護的一個基本手段。
房子是最真實的,也是永遠不會背叛自己的,比起男人,它來的牢靠。
東霖不知道我買了這個房子,不是我想瞞,而是他本無需知道。我住的房子,無論是買的,還是租的,對他來說都一樣。他不會關心,也就不會過問,更不會想來看一看。
所以我也就不說。
甚至,他連我這新裝的座機號碼都不知道。
有時候我也不是沒有反思,懷疑造這一切的原因在於自己,因為我從來沒有讓他等待過,尋找過。
我們已經形這樣的相模式,我給他打電話,我去找他,我準時的出現在他的麵前,即使去不了,我也會預先通知他。
一直是我在等他。
他甚至無需回頭,隻要過來,我就在他的邊。
其實我明白,因為這樣,我的存在才被忽視了吧。
但我也從沒試圖在他的心裏證明一下自己的存在,也許是不敢,也許,是覺得無聊。畢竟,我早已過了青春可以肆意泛濫的二十歲。
進門把帆布包一仍,了外我就躺在了床上。昨夜有點失眠,早上又起的很早,仿佛很困,但是又清醒的知道自己會睡不著。
莎莎的聲音猶在耳邊響著:“陳玉,我離婚了。”恍如一聲終場哨聲,遊戲結束,我出局了。
對著天花板看了一會,我拿起手機,撥了個號碼。
電話一通,立即有人接起:“今天是禮拜天,你不是應該在陸東霖哪裏嗎?怎麽想到給我打電話了?”
我不客氣的吼過去:“你煩不煩?什麽時候可以不這麽婆?”
話筒裏的男聲一下蔫了:“好好好!說吧,找我什麽事?”
我猶豫一下,語氣也和下來:“沒什麽事,就找你聊聊天。”
那邊靜音了三秒,似乎他在思考,然後又傳來聲音:“一聽你口氣,就知道你有事,別遮遮掩掩的,趕說吧。”
我舉著手機停頓了一下:“莎莎要回國了,趕回來參加T大的百年校慶。”
“嗯……那好啊,你們倆可以好好聚聚了。”
“……離婚了,這次回來以後大概不會再出去了。”
電話裏半天沒聲音。
“謝。”我電話那邊的人。
“嗯。”他應一聲。
“幹嗎不說話?”
“我在等你說。”
“校慶的時候你陪我一起去。”
隔了一會他才回答:“好吧,反正是老同學,陪誰都是陪,到時我來接你。”
我“嗯”一聲,掛斷了電話。轉個,閉上眼,蒙著被子開始睡覺。
睡吧,睡著了也許可以做個白日夢,夢裏會有花開,會有白雲朵朵,會有彩蝶翩翩。
醒來之後,所有的一切,都會變得好起來的。
祈禱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一兩個異朋友,可以向他傾訴苦惱,把對男朋友或者老公的不滿發泄給他,和他探討人間不方便涉及的話題。仿佛同般的相,卻不會有心的覺。
反正,我有一個這樣的朋友,就是謝。
我們是大學同學,他,莎莎,我,同窗四年,建立了比海還要深,比天還要高的革命純真友誼。
班裏男同學很多,可我唯獨和他最投緣。當然,這個緣,是絕緣的緣,我們之間不來電。至,我是從未對他走過一次火。
那時,莎莎總是公主似的走在我邊,而我卻永遠頂著一張紅撲撲的蘋果臉,像男孩子似的,到哪都大聲的笑,大聲的喧嘩。因此,所有慕莎莎的男生都深刻的銘記住我,他們都喜歡和我打道,但最後,毫不例外的都是讓我幫他們去追求莎莎。
在東霖出現以前,一直是這種詭異的狀態。
為此我很沮喪,在又一次當了向莎莎傳遞書的信鴿以後,我向謝傾訴了我的苦惱。
“那是他們不識貨,你看你長的多健康,像個男人婆一樣,一看就很耐用的的樣子。”他這樣說。!思!兔!在!線!閱!讀!
我撲過去就敲他腦門,當然敲不到,他比我高一個頭,一閃,就避開了。
我隻能咬牙切齒的反相譏:“你長的多好看啊,水靈靈的,我要是個男人,長你這樣,我說什麽也要去做個變手!”
他用很傷的眼神看著我。
其實他行事做派一點也不人,人也很高大,毀了他男子氣概的,是他一張比人還要致的麵龐。為此,大學四年,他被我整整欺了八個學期。
莎莎一直說,陳玉,你和謝應該換個別,你當男的,他當的,那樣,你就不舍得欺負一個漂亮的人了。
我很不屑的說,切,那多沒勁,還是現在這樣好。然後我轉,仰起臉,問,謝,你說對嗎?
他總是抿住薄薄的,斜著眼,睨著我。
直到今天,他還在被我欺負,當然沒以前那麽誇張,那麽骨。原因,或許是由於我長大了,變得有點含蓄,有點人,然後,就跟著失去了從前那樣無知的笑,無知的。即使我那樣懷念它們,卻也再找不回來,天真,就這樣隨著和世俗泯滅了。一去不回頭,就像我的青春,我的十八。
T大的百年校慶到了,剛好是下一個周末。很多小有就的校友從外地趕了過來,本市的,即使碌碌無為,也要去湊熱鬧,譬如我。
校慶的活很多,有演出,演講,各種各樣的聚會,我要參加的,是本院係的晚餐聚會,會見到很多許久不見的麵孔,想想也知道,場麵一定很熱烈。
謝來接我的時候,我還在為穿那套服猶豫不決。我有好幾個選擇,穩重的,裝青春的,瀟灑中的,淑婉約的。因為管著A市著名商場的裝部,這兩年,我唯一不缺的,大約就是服。
他坐在沙發上,看我拿著一套套的服在他麵前比劃。
“哪套好?”我問他。
我信任他的眼。他畢業以後,就接手了父母手裏的服裝廠,幾年下來,就把一家專做外加工的小廠,盤了全國赫赫有名的裝大品牌。各地的大中城市,包括香港,都有他的服裝專賣店。我被現在這家商場聘用,當初就是源於他的推薦。
“你已經很會穿服了,像你平時一樣穿就好了,幹嗎那麽張?”他眼裏似乎有點不屑。他長著一對漂亮的丹眼,此時,這雙眼睛卻像能夠悉我的靈魂,我所有暗的,不齒道與人聽的私,都在他的眼中昭然被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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