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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 第四十七章 戰爭=人性-感情-道德

天才的一頓搶白堵住了大家的,所有人都好奇地看著桌上的東西,仔細打量起這些東西和平常裝備有什麼不同。

“這所有的裝備我都是給你兩套,槍管是用來轉換口徑用的,HK21機槍你只要把槍管和槍機調整,就可以由7.62毫米口徑變5.56毫米口徑,其他的槍也可以。”天才一邊說一邊快速地在半分鐘,不需要專門工就把7.62mm口徑的HK21A1變換為5.56mm口徑,“狙擊槍的槍彈都是我特制的火藥,在不改變子彈規格的況下,我能讓北約制式子彈能提高一倍。”

我拿起桌上的狙擊槍,裝上槍管和瞄準擊區打了幾發試試,果然如天才所說,這槍的能提高了不是一點兒半點兒,因為PSG-1采用了特殊彈藥和置消音,發時幾乎聽不到槍聲,它有很高的命中率,但程和穿力卻比普通狙擊步槍差得多。天才改裝過的PSG-1完全沒有了這兩種缺點,用特殊彈藥程能達到1500米外,而且在1000米上能輕松地打穿軍的標準鋼盔,并且拋彈口也改進過,彈殼也不會跳到10米遠了。

只是瞄準里多了不電子數據跳讓我很不習慣,風力、氣、溫度、高度、相對目標的角度、傾斜度,連磁場參數都有,一排排的變來變去看得有點兒頭暈。天才畢竟不是狙擊手,不知道如果一個狙擊手在瞄準鏡中看上24個小時的這東西,就什麼也別想打中了。分神啊!

有了這個東西,手只要扣扳機就行了,這東西更適合新兵用,而不是有實戰經驗的戰士。我給天才提出了修改意見,去掉了很多實戰無用的功能,讓這個瞄準再簡潔點兒,尤其是里面的幾個小游戲,天才說是讓我戰爭空歇沒事的時候解悶用的,我無語……

我又試了其他武,果然如天才所言,其他武能大幅度提升,特別是大口徑狙擊槍用了這種瞄準和彈藥后,在2000米外子彈竟能全打進一個藍球大小的區域,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當天才給我拿出他發明的各種反材彈藥后,大家更是驚奇!子彈看上去就像是玻璃彈頭里裝了水銀一樣——流異彩。

“這種彈藥,里面的化學質是……”天才還沒開講,就被大家殺人的目給堵住了,只好訥訥地說:“我長話短說,長話短說!它里面的質一旦從彈頭流出來到空氣,就會吸收周圍的熱量瞬間制造出極低的溫度,大約是零下70℃的低溫,然后再用高熱穿甲彈打在它凍結的鋼板上,穿甲彈的功效能提高10余倍,如果是大口徑反材狙擊槍,這樣配合使用能打穿主戰坦克的正面裝甲。”

天才一口氣講完這種子彈的功能后,大家都對這種子彈發生了興趣,紛紛要試

“一發1萬金!”天才出手笑了笑,那個樣子很像個商。

“你殺人啊。一發子彈1萬金?那我還不如買4個火箭發,不但打八折,還送兩箱炮彈呢!”先鋒道。

“呵呵,火箭彈能打穿國M1A2主戰坦克的正面裝甲嗎?一輛坦克多錢?我覺得我賣得不貴,這個東西可不是說造就造得出來的,如果那樣國軍隊不早就列裝了嗎?”看天才臉上那天下僅此一家的表,我才會到什麼知識產權,什麼以稀為貴。

天才給了我30發這種“冰彈”,然后又給了我很多特種狙擊彈。拿著手中聽都沒聽過的武,我總算找到一種有所值的覺。

槍,是個在以前只有在雜志的彩頁和侃大山時才提到的陌生“兇”,但現在卻了我賴以生存的吃飯家伙。真是人生無常啊!PSG對于一般人來說很重,但我拿在手里反而有一種很穩的覺,擺弄起來毫不費力。我著冰冷的槍管,這是第一把真正屬于我的槍!

接下來的時間在槍械的轟鳴聲中過去了,當我清晨從床上爬起來的時候,扭頭看了一眼邊上睡得正的Redback,有一種這就是生活的覺……

搖醒Redback和大家一起開始晨練,狼群沒有像軍隊那樣的死規定,要幾點訓練,要幾點吃飯,但所有人除非重傷都沒有懶的,因為傭兵不需要人催促,死神就會鞭策你,為了在戰場上生存下去,每個人都自覺地加大運量保持最佳能,隨時準備出征。

負重15公里跑后,大家開始吃飯,然后開始一天的練習。除了能訓練就是戰訓練,把各種復雜的技本能的反應便是這種訓練的目的。每天三個小時的擊訓練,需要打掉數萬發子彈,只是為了戰場上擊中對手的那一顆是你打出槍膛的;不斷地學習各種語言,只是為了能在外國打仗的時候能聽懂敵人是想攻擊還是撤退;各種車輛的應用,只是為了知道一槍打在哪里,能將車看不到的目標擊斃……

Redback在狼群中很快活,聽說在神之刺客里每天的訓練很,大多時候都是在幫人做教務什麼的,不像傭兵,更像傳教士。喜歡這里,因為這里更像小時候的家,每一個人都充滿了生存的。但也只是在這里待了三天的時間便離開了,畢竟是神之刺客的員,的任務和生活,離開那一天,我們兩個瘋狂地做。走的時候不讓我去送,因為誰知道還有沒有再見面的機會……我只能在心中說道:這他媽的就是生活!

拿出手機給家里撥了個電話,聽到母親的聲音傳來,我竟然有種恍若隔世的覺。我沒有說話,只是聽著母親的聲音,呼吸著電話中傳來的母親的氣息。

剛放下電話,隊長通知:“開會,有任務!”

坐在會議室,一群人都盯著面前的大屏幕投影機,上面是這次的任務。

隊長笑了笑道:“這一次我們的任務是大家很悉的戴爾蒙都。任務很簡單:替政府軍暗殺一個反對派的首領!”

“戴爾蒙都,我們不是剛從那里回來嗎?”我驚道,“而且我們還替反政府軍干掉了那麼多的政府軍人,我還打死了國防次長,他們怎麼還會請我們?不會是個圈套吧?”

“不!不!你不明白。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隊長笑了笑說,“我們幫政府軍只是個暗殺任務,不用去多人。叛軍并不知道我們是什麼傭兵團,政府只知道一個中國傭兵干掉了他們的國防次長,但不知道是你,不要怕!”

回到自己的房間,我一邊收拾行裝一邊想不通,這怎麼這麼像幫別人打架,打贏了再回手揍自己人一頓一樣?這好像背信棄義!

扛著PSG狙擊槍慢慢地走到隊長面前,我鼓起勇氣說道:“隊長,我覺得我們這樣做是不是很不道德?”

隊長看了我一眼,扭過頭看著遠方的天空說道:“如果兩個人打架,都拿著刀,甲把乙殺了你說他是不是不道德?”

“生死相搏,各憑本事,沒有什麼不道德的。”我想了想說。

“不錯,如果拿刀殺人的都不能這樣評論,你怎麼能說刀子不道德呢?”隊長說完向前走去。

我愣在原地,原來我們就是一把刀子,用來殺人的刀子!刀子是沒有道德的,但我是刀子嗎?我不是人嗎?

跟在隊長后,我怎麼也想不通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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