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百味小說 現代言情 書中自有顏如聿 第31章 給你立個人設

《書中自有顏如聿》 第31章 給你立個人設

秦聿沒有否認,接著話題繼續問下去:“阿姨,您認識葛毅多久了?”

“那可久了,二三十年都有了,不說看著他長大的,但他工作家我是看著的,還有他家寶兒就是我看著長大的。”

“您家跟他家關系好嗎?”

“好啊,怎麼不好?都是老鄰居了,葛毅兩口子都是熱心人,在我們這一片就沒有關系不好的人。”老太太湊過來小聲問,“你是不是葛毅單位的領導呀?來這里考察他的?”

這老太太還敏銳。

秦聿笑而不語。

老太太更加認定他就是葛毅的領導,來這里說不定就是考察葛毅的,也難怪他一來,葛毅家里就不方便,很可能是要布置布置家里再迎接他進屋。

心里這麼認定,老太太的話更多了,“我家跟他家做了二十幾年鄰居,可以說除了他自家人,沒有人再比我了解他,葛毅啊,打小就是個好孩子,可惜績不大好,勉強上了高中,后來沒考上大學,他就去學了修車,后來好像又去學了修機,再后來進了現在的單位才算真正穩定下來。他手藝多,平時經常幫這個幫那個,要是家里兒不在家,他就幫忙照看老人,格也好,平時誰鬧點矛盾,他也不放在心上,人也仗義,哪家有困難能幫就幫,你要是巷子里問問,很多人他哥的。”

老太太里的葛毅,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中國人

秦聿出懷疑的神,“葛毅這麼好?”

見他不相信,老太太故意板著臉,“不信你去巷子里問問,沒人不說葛毅好的。”

秦聿點點頭,“那我可要好好問問。”隨后問起老太太家里的況。

“我們家兩個兒子,平時就我和老頭子在家,他們都去外地工作了,幸虧葛毅他們家平時照顧我們兩個老家伙,要不然有個頭痛腦熱都不知道怎麼辦。”

說著又扯到了葛毅上,生怕他不知道葛毅有多好。

秦聿笑。

老太太哎喲一聲,“小伙子笑起來不得了,我要是年輕個幾十歲,肯定追你,就沒我家老頭什麼事了。”

秦聿馬上收了笑容。

這時,葛毅從屋里出來,眼睛有點紅,見秦聿在跟老太太聊天,頭沒抬起來,“秦先生。”

“談好了?”秦聿問。

葛毅點點頭,“里面說。”

“葛毅,好好招待你領導啊。”老太太叮囑。

領導?葛毅一臉疑,秦律師什麼時候他領導了?雖然不清楚究竟怎麼回事,不過這其中肯定是秦律師有什麼用意,于是沒有問出來。

“秦律師,你能保證贏嗎?”葛毅再次問了這個問題。

“我能保證為你爭取最大的利益。”秦聿看著他,“所以,我準備了兩套方案。”

聽到秦聿前面那句話,葛毅就知道他的意思是在現有條件下,保證他獲得能獲得的最大利益,但不一定是幫他拿回工作,他很失,但也知道秦聿作為律師比他清楚如何更有利,接著聽到秦聿后面一句話,他不由愣住,“兩套方案?”

“你敢不敢讓更多人知道你有異裝癖?”

葛毅瞪大眼睛,讓家人接他有異裝癖已經很難,要是讓別人知道……

但秦聿肯定不會無的放矢,想到可以拿回工作,他咬咬牙,“你想怎麼做?”

秦聿說了句時髦話,“給你立個人設。”

葛毅的案子作為第一起特殊好引起的勞糾紛,雖然沒有經過宣傳,但還是引起了的注意,報道一出,引起了不小的關注。

輿論中雖有支持的聲音,但大部分人都不看好他打這場司,還有不攻擊的聲音,說他惡心,支持用人單位一分錢都不付。

好在報道里沒有用真名,葛毅家人平時也不怎麼上網,直到開庭前,葛毅家都沒到多影響。

“我聽說有一些異裝癖同好者想來支持葛先生,秦律師你為什麼不允許他們在開庭前出現?”進法院,趙思雨沒有看到預想中的人群,忍不住問秦聿。

“出現做什麼?給院方施?”

“這也算是民意吧?可以讓院方看到民意。”

“這個案子的勝敗完全取決于法的態度,若讓法到被迫,極可能判我方敗訴。”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況,法會行使自由量裁權,依據法理、習慣等因素判決,葛毅這個案子就屬于沒有明確規定的況,且是沒有前例的況,勝敗就看姜芮書的態度。

姜芮書……不見得是那種屈服于力的人。

就算主審法不是姜芮書,秦聿也不想這麼做,異裝癖不被主流接,太高調不但達不表達民意的效果,反而容易引起輿論的反

秦聿他們剛到法庭外,就遇到了被告一行人,這次單位代表來的依舊是上次那個陳先生,雙方一面,陳先生就冷笑一聲,鼻孔朝天,倨傲道:“就算你勝訴,單位也不會讓你回去,你這種垃圾就應該躲在見不得的角落腐爛。”

“陳先生最好跟我當事人道歉,否則我會向法庭提起你侮辱我當事人。”秦聿涼涼地說了句。

陳先生臉一變,不清楚他這話到底是真能拿自己怎麼樣,還是在恐嚇自己,但讓他跟葛毅無異于把他的臉皮揭到地上踩,憋得臉通紅,這時,被告律師代為開口,“抱歉,我當事人因為見到葛先生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事,緒有些激,說話不是很中聽,不過我當事人說的也是實話,法能裁定我們賠不賠償,但勉強不了我們用不用人,希葛先生還是早點接現實。”

不愉快的事?

現實?

秦聿看著被告律師,里說著道歉,卻一點道歉的意思也沒有,話里話外都意圖打擊葛毅。

果然葛毅臉很不好看,雖然秦聿做了兩手準備,但被告律師說的話也有道理。

還能強制單位用什麼人?

秦聿道:“不愉快的事?是陳先生調戲同事被撞見,還是陳先生搶別人的功勞被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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