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檄中列數趙炅七大罪,一是弒兄篡位,害死先帝;二是陷殺太子趙德昭;三是趕盡殺絕,試圖殺害宋皇后、永慶公主和岐王趙德芳;四是製造江州大屠殺;五是先後鳩殺、火焚降王孟昶、李煜;六是迫反蜀;七是背棄先帝承諾,霸佔麟府,圖謀西夏。是而楊浩遵先皇后之詔,奉先帝子德芳,兵出蕭關,揮師關中,除竊位之。
這也罷了,更要命的是,後面還有宋皇后號召臣民,誅殺謀逆趙炅的詔原文,而這些雖是從楊浩手中發表的,署印用章卻是岐王趙德芳,趙義的眼珠子都快突了出來:怎麼可能?怎麼可能?雖說他的被火燒的殘缺不全,但是約還可辨識,正是德芳沒錯,他怎麼可能沒死?如果說他是假的,那這璽印是怎麼回事?當初……當初確實沒有找到他的璽印……
趙義驟逢大敗,又逢大變,一時心知如麻,腦中哄哄的只想到這一篇檄文出來,天下震,將相士紳、販夫走卒,人人皆知,縱然自己能打敗楊浩楊浩,從文字上抹煞了此事,也難堵悠悠衆人之口。趙義一心想就霸業,超越皇兄,就明君聖帝,一想到這敗名裂,臭萬世的不堪,不同得心如刀絞,猛地裡廝吼一聲,如負傷的猛虎,淒厲慘絕之極。
不遠,敗兵們正拖著疲憊的子紮下營盤,雖然仍是疲憊不堪,不過離故土近了,大家的神比起前些天驚弓之鳥般的神卻輕鬆了許多。中軍大帳中一聲淒厲的嘶吼,近的一些兵丁聽見了,只是微微一怔,探頭向那個方向看了幾眼,然後懶洋洋躺著的繼續躺著,正在埋竈煮飯的繼續添柴,遠正有人挖著壕塹、設著鹿角、拒馬……
有一個一頭髮、一隻軍服袖子空空的傷兵慢悠悠地踱到中軍大帳附近,一屁坐在地上,從懷裡拿出一個饃,慢吞吞地啃著。幾天的相,站在那兒的幾個侍親軍已經認得他了,他姓畢,是定國節度使宋偓大人從麟府帶過來的兵,本籍廣原,聽他說話的口音,的確是那邊的人。
這人年紀不大,眉清目秀的,要是仔細看看,雖然鬍子拉碴,蓬頭垢面,可是天生一雙桃花眼,比人還嫵些,要是梳洗打扮一番,就是個俊俏之極的後生,也不知道要迷倒多大姑娘小媳婦,可惜了……
看看他的左臂,已是齊肩而斷,肩頭纏著厚厚的染的繃帶,這一戰之功,他再也不可能在軍裡待著啦,這樣的傷殘兵朝廷倒不是不管,不過以後只能到廂軍裡去餵馬打雜當個伙伕一類的人,再也不可能有出頭之日啦。
“小畢啊,打起點神來,雖說掉了條胳膊,可是想想慘死在戰場上,連首都沒人收撿的兄弟們,咱們算是有福氣的啦。等回去,你再也不用上戰場啦,說門親,討個渾家,生兒育,安生度日,未必不是福氣呀。”
一個老兵拍拍他的肩膀,安道。
“謝謝大叔。”那殘了一臂的傷兵輕輕笑笑,笑容靦腆,秀氣的像個大姑娘:“像俺這樣的,哪還有人肯嫁呀,不過大叔說的對,比起那已經死了的,咱們算是有福氣的了。”
他輕輕放下乾的直掉渣的饅頭,擡頭悵著天空的雲彩,許久許久,才緩緩回頭,目從趙義的中軍寶帳掠過,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殘了就殘了,必死之境,咱都闖過來了,老天咱活著,總有它的理由,活著,就有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