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很玄,但憑手樂知時就認出這是誰,抬起頭,果然看見一張冷淡又悉的面孔。
對方穿著高中部製服,手臂挽著紅袖章,直下眉頭微皺。
不是別
人,正是和他同住一個屋簷下的“哥哥”。
樂知時的眼睛微微睜大了些,淺瞳仁在下琥珀珠一樣通。看見宋煜,他渾起了層電,下意識想開口,可下一秒又條件反把到了邊的“哥”生生咽了回去。
視線相,宋煜鬆了手,眼神撇開,目漠然,彷彿他們之間真的只是值日學長和違規學弟的關係。他掃了眼手錶,從口袋裡拿出筆準備記遲到名單。
周圍人的注意力還在圓規和被訓的生上,沒人發現這的接。樂知時低頭看著手裡的銘牌,上面刻著[培雅初中部樂知時]八個字。趕在圓規發現前,樂知時趕將銘牌別上襯衫前襟。
手剛放下,就看到一雙明的眼掃過他。樂知時抬起臉衝圓規笑,他天生無辜相,一雙純良至極的狗狗眼,雖說外貌紅利不是哪都通吃,但這張漂亮臉蛋的確很難讓人狠下心苛責。
“差點就遲到了啊。”話雖如此,圓規還是放行,“進去吧。”
“嗯。”樂知時乖巧點頭,“謝謝主任。”
學校鐘樓正好敲了鐘。他忍不住回頭,人群中的宋煜水杉一樣頎長,就像是漫畫裡出場時會閃閃發的那類人。
時間不多,開學典禮前全班要先在教室裡集合。樂知時不想再遲,拼命往教室跑,可蔣宇凡覺得蹊蹺,“不是,樂知時你站住!我都看到了!”
“要遲到了,要遲到了。”樂知時呼呼往前跑,心跳賊快。
蔣宇凡追得上氣不接下氣,“別……別打岔,老實代,你的銘牌怎麼會在宋煜手上?”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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