怔了兩秒,宋煜撇過臉去。
“說什麼傻話。”
樂知時知道這是沒有據的傻話,所以他沒有反駁。只是看到老太太,他就難過起來。他沒有人,不理解忘記自己的人是怎樣的。但他試著代了一下自己,想像有一天忘記宋叔叔、蓉姨的覺。
甚至想像了一下,他忘記宋煜的覺。
他的心有些刺痛,又彷佛被狠狠攥住,松不開。
“我不會忘記你的。”樂知時又一次說。
就在他開口前的那瞬間,宋煜也在思考。忘記的人和被忘的人,究竟哪一個更痛苦。如果可以選擇,他做哪一個。
想不到答案,他把自己的圍巾取下來,扔到樂知時上。
“你小時候的事都已經忘得差不多了。”
“我記得很多的,忘掉的只是部分而已。重要的我都記得。”剛說完,他的肚子就了一下,顯得他之前的話一點都不鄭重了。
宋煜兩手進兜,轉進了院子,“吃點東西。”
“有吃的嗎?”樂知時跟著快步進來。
“珍珠丸子。”宋煜說,“我多蒸了一份。”
“真的?!”
一打開餐廳的門,棉花糖就飛奔出來,站起來撓他的。樂知時又把他抱起來,晃了晃,“小東西,雖然你不乖,自己溜了,但是你今天立了大功,讓我們找到了走丟的老,所以今天就不懲罰你了。 ”
“嗷!”棉花糖在他懷裡了一聲。
“對了。”樂知時抱著棉花糖,疑問道,“哥哥,棉花糖不見的時候,你是怎麼一下子就想到它可能在這裡的?”
宋煜從後廚出來,把小火溫著的珍珠丸子擱到桌上,他抬頭看了一眼,又垂下眼,“棉花糖是我在餐廳門口撿到的。”
樂知時看向棉花糖,狗狗對著他歪了歪腦袋。
“什麼時候?我都不知道。”
“你小學三年級,去海南參加冬令營的時候。”
樂知時回憶起來,“對,就是那次,我回來之後就在家裡看到棉花糖了。 ”當時他問這是哪兒來的小狗,宋煜只說是撿的,沒說太多。
宋煜倒了杯熱水,手握住杯壁,“撿到他的那天也是晚上,很冷,它就在院門口的牆,很小一團,有點臟,但眼睛很亮。”
當時的他意識不到自己是因為什麼原因善心大發,撿回一條小狗,但他知道,撿回來就要負責任。
等到樂知時從海南迴來,看到小狗欣喜若狂的表,驚喜地擁抱住他,那雙閃閃發亮的眼睛,給了宋煜答案。
“原來是這樣,真好,棉花糖還記事兒的,知道哪裡是自己的老家。”樂知時抱著棉花糖,一口塞下一顆珍珠丸子,黏的糯米和富有彈的丸一起吃下去,味翻倍。他認真地咀嚼,眼神放空,瞟到被他們弄的前臺,看著那一本本記載著這間餐廳歷史的筆記本。
嚥下去,他嘆:“那種病好可怕,明明很想記住,卻連自己最喜歡的人都忘記了,長相忘了,名字也忘了。”
宋煜凝視著樂知時,在餐廳的頂燈下,他的廓愈發、懵懂。
他開了口,聲音依舊沉悶、冷淡,說出來的話也很現實。
“就算不得這樣的病,記憶也不是可控的。不忘記也不代表上不會發生變化,可能過了很久你還記得這個人的存在,但他在你心裡的位置已經不同了。這種結局,比阿茲海默的被忘更加悲慘。”
人際關係敏又脆弱。誰都在向前走,向四面八方走,大家都是匆忙的螞蟻,忙忙碌碌中失去聯絡。所以宋煜才討厭建立深厚的人際關係,節省心力,也提前規避風險。
“在這個世界上,人和人真的太容易走散了。”
走散。
宋煜的話對樂知時而言有些深奧,他似懂非懂,產生出一種很模糊的傷。他想到失去棉花糖的覺,想到站在和啟蟄門口傻傻等待約會的,像個大人那樣嘆出一口氣,呼出的白霧又蒙住他的眼睛。
看他這樣,宋煜竟然有點想笑,他想說快吃吧,別想了,可還沒來得及開口。
“我們不會走散的。”樂知時放空的眼神聚攏在他上,很篤定。
宋煜著他,沉默了片刻,這意味著消極的否定態度,樂知時很清楚,所以他又說:“如果走散了,我一定會努力去找你的。”
他的表那麼認真,說得好像是真的一樣,令人無法質疑。
“不用。”
宋煜拒絕得很果斷,讓樂知時心生挫敗。可下一秒,他又聽到了後續。
“你方向太差了。”宋煜又給他夾了一枚丸子,看向他懵懂的雙眼。
“就站在原地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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