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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標記》 119、林白(一)

他小心地把花抱在懷裡,才笑嘻嘻說,“走吧。”

林修永盯著他那些小作,覺得這樣生活潑的白斯寧實在是比以前好太多。

溫暖,活潑,像顆小太

他把人晃悠悠扶出包間,兩人歪歪倒倒下樓梯。

白斯寧腦子清醒了些,腳步卻,好幾次差點兒摔在地上。

林修永抓他的手,“我背你吧,別滾下去。”

白斯寧倔強的堅持了幾步,終於放棄,“好,你背我,麻煩你了。”

他見林修永蹲在面前,自覺地上背,勾住他的脖子。

一手拿著花,另一隻手就只能抓得更

指尖不小心到脖頸的皮,他又快速收回。

隔著薄薄的衫,能覺到後背傳來的熱度,心跳慢慢加速。

白斯寧有些害,不自覺地抿了抿,“可以了。”

“嗯,抱,別掉下去。”林修永好像沒有察覺剛剛那不經意的作,只是收手臂,把人從地上背起,穩步向前走。

月河樓離白斯寧家住很近,走個五分鐘的距離就到,也就是聊會天的功夫。

走出樓外,冷風一吹,白斯寧打了個寒

“冷麼?”

“也不是很冷。”

白斯寧回得小心翼翼。

也許是酒喝多了,他總覺得今晚的林修永和以往有些不同。

其實,林修永對他一向和別人不同。

他這個人冷冷淡淡的,對誰都沒有什麼表

但面對他的時候,他能覺到那些細微表裡發自心的愉悅。

況且,他總有些很自在的小作。

比如他的頭,他的臉,用紙巾幫他,餵他吃的。

白斯寧也沒有那麼傻。

但他總覺得,林修永把他當寵養了。

這人很有心,看起來高高冷冷,但是心底比誰都

也許,他跟林白白那隻小狗沒什麼區別。

想到這兒,白斯寧又在心裡自我安

當隻寵好的,不用特別優秀,可一點就會招人喜歡。

林修永好像知到了背後人腦子在瞎轉,側了側頭,“怎麼不說話?”

白斯寧沒回答他的問題,只是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我們上一世是怎麼認識的?”

林修永愣住,“怎麼突然想起來問這個?”

“就是好奇。”

也是想確認,早上那個夢的真實

“怎麼認識的……”林修永沉了幾秒,腹黑的念頭冒了出來。

他幽幽開口,“軍隊聯誼的時候認識的,當時有人擾你,我把你救了下來。然後我們就了朋友。”

白斯寧滿腦子問號,怎麼和自己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樣?

那個夢,果然是假的。

他問,“那後來呢?”

“後來,你喜歡上我了,跑來跟我告白。”林修永輕咳了一聲,胡言語。

白斯寧啊了一聲,“我跟你告白?他們不是說我那會兒話很麼?不像是能做出這種事兒的人啊。”

林修永面無表,已經把劇腦補了個完整,“所以你很喜歡我,才會開口。”

“那、那你答應了嗎?”白斯寧忐忑問出口,心跳如雷。

林修永決定給這個故事一個悲傷一點的結局,“還沒來得及,你就死了。”

白斯寧:“………”

他愣了幾秒,才緩緩開口,“我好慘啊。 ”

林修永心想,你抓錯重點了吧。

他正準備開口添油加醋,又聽見白斯寧說,“我早上夢到你了,夢到我救了你,但是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林修永心裡咯噔一下,陷沉默。

這才是故事打開的正確方式,一場還沒來得及有集的,匆匆而過的暗

“夢都是假的。”

白斯寧呢喃,“我也希是假的。”

夢的前半段太讓人心堵,要是那真是上輩子的記憶,他會非常自責。

可是,大家都說他後來變得沉默寡言。

如果是因為這樣的原因,相當合合理。

白斯寧陷糾結。

“所以,我們上輩子沒,我有點兒憾。”林修永把話題拐了回來。

白斯寧愣了一下,又說,“可是,我現在跟那會兒不一樣,很傻很呆。我真羨慕以後的自己,一定很棒。”

聽說上一世的自己很年輕就為了副,驍勇善戰。

那會兒的白斯寧值得,現在的白斯寧不值得。

白斯寧想,林修永大概是把那時候的憾疊加到現在的他上了。

林修永被這腦迴路搞得哭笑不得。

喜歡上一個單細胞生,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他把人背上樓,抵在門邊,輕車路輸碼進去。

然後直接扛著人放上沙發,“坐好,我給你弄醒酒湯。”

“嗯,冰箱裡有。”白斯寧懶洋洋地靠在沙發墊上,盯著人發呆。

他眼睛沒有聚焦,虛晃地看著在開放式廚房裡忙碌的人。

那人拿出鍋燒水,袖口捲起一小部分,出好看的手腕。

煮醒酒湯的時候,也不忘了把灶臺理乾淨,又細緻又心。

意識到自己在很認真的欣賞人,白斯寧猛地錘了自己一下。

下手有點兒狠,砸得自己嗷了一聲。

林修永回頭,“怎麼了?”

“沒事,打蚊子。”白斯寧張口胡謅。

“馬上好,別睡。”林修永快速關火,把湯倒進小碗裡,用涼水隔著冰了一下,調整適宜的溫度。

他端著碗回到沙發邊,把人抓起來,“喝了。”

“我好撐。”白斯寧不自覺撒

“喝完,一滴都不許剩,不然你明天會頭疼。”林修永語氣有些強勢。

白斯寧抿了抿,還是接過了碗。

他怕燙,小心嚐了一口,才發現溫度剛好。

大口咕咚咕咚喝下去,整個人都暖和起來,有些發熱。

湯下去一大半,白斯寧撐得不行,還剩了小半碗。

他抬起眼,可憐看著人,“喝不下了。”

林修永閉了閉眼,“拿你沒辦法,算了。”

“嗯,謝謝你送我回來。”白斯寧盤坐著,想要跟人再多說會兒話。

可是林修永說,“那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白斯寧言又止。

想留人,又找不到留人的理由。

“西裝給你弄髒了,我洗了還你。”

白斯寧在心裡嗚呼了一聲,找到一個好藉口。

這樣,他就能明正大的跑去探班了。

林修永下了狠心,要人一把,“不用,以後也沒什麼機會穿。”

白斯寧哦了一聲,垂下眼睫。

想了一會兒,他又抬起眼,“馬上進夏天了,家裡會不會像上次那樣有蟲?我太怕那種尖了,你幫我檢查一下。”

林修永:“…… …”

“對,你還記得上次,就運會那次,我腰被蟲咬了好大一塊紅痕,昂哥也有的那個。”白斯寧張牙舞爪的瞎比劃,就差把服掀開。

他想著,能拖一會兒是一會兒。

然後再把今晚的記憶封存起來,以後想他的時候,可以翻出來回想。

林修永嘆了口氣,“把手出來。”

“幹什麼?”白斯寧不知道話題怎麼就跳了頻。

他愣愣地出左手,指尖白生生的,在燈下泛著澤。

林修永雙手還放在口袋裡,微微彎腰,低頭咬上他的指尖。

出犬齒,一點一點的磨,直到指尖有了一大片紅的痕跡。

白斯寧像電一般回手,覺連尾椎骨都麻了個徹底。

林修永以為他在害,揚了揚角。

“是這樣的紅痕嗎?我咬的。”

白斯寧:!!!

天哪,林修永果然把他當寵狗了,他有時候會這樣咬林白白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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