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
「如果死者踮起腳,雙臂直,會不會到繩圈底部?如果能到,只要雙手稍微一用力拽住繩圈,自己好像也能把頭放進繩圈裡。當然,這只是在假設死者是自殺的前提下。」我說出了我的想法。
李峰老師好像早有準備,微微一笑,自信地對我說道:「你看看死者的小臂長度是多,還有死者的鞋子長度,把這兩個數據報給我。」
嘩啦啦啦,我賣力地翻記錄本,仔細尋找。
「有了老師,小臂長24厘米,鞋子長22厘米。」
「嗯,正常人兩隻手臂的臂展跟人的高差不多,但是如果把雙手舉起從事某種勞的話,那人的手臂的實際『工作距離』只有小臂的長度,也就是說,你把雙手舉過頭頂,這時候的全長基本上等於你的小臂長度加上你的本來高。死者踮起腳,最多也只有22厘米,總不能學過芭蕾舞,把腳尖豎起來吧?」
「就算是按照極限數字來算,用60厘米的高度落差,減去的小臂和鞋長,那還剩下14厘米的落差。這個落差,是死者怎麼都無法逾越的。由此可以判斷,房樑上的繩圈不可能是死者自己綁的,綁這個繩圈的人至要比死者高出14厘米,也就是說他的高在176厘米以上。但這個數字是雙手抬起,指尖到繩圈底部的數值,如果按照現實的況來看,嫌疑人有可能不會低於一米八。」李峰老師思維異常敏捷,我聽得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