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當那位男子剛端著酒杯,自以為很紳士地跟子搭訕時,子卻只是盯著酒杯里的酒,頭也不抬地從牙齒裏蹦出一個冷冰冰的字。
本是信心十足的男子,沒想到子卻一點面子都不給,微微一愣,不死心地開口道:「大家都是出來玩的,一個人玩,不如……。」
不過男子話沒講完,後面的話就生生咽了回去,因為他看到子突然抬起頭看向他。那雙眼睛很漂亮,讓人著迷,但那雙眼睛裏出來的銳利冰冷目卻更讓人害怕。
男子沒來由地到心底一寒,訕訕地笑了笑,然後選擇了離去。
子見男子轉離去,又重新端起了酒杯。
子喝的是威士忌兌雪碧,威士忌是烈酒,但兌了雪碧后卻帶著甜味,給人覺得像是在喝飲料,很好口。如此一來,一旦喝酒的人察覺到酒意時,往往已經喝過頭了。
夏雲傑沒有數過人喝了多杯酒,但知道已經喝了不,估計再喝下去,遲早要醉。
酒吧在兩點一刻的時候,客人全部走了。那位人也走了,不過卻是最後一位,而且還是埋頭趴在桌上被艷姐推醒后才站起來搖搖晃晃走的。
「大家今天辛苦了,收拾一下就下班吧。」當那位子搖搖晃晃著走出酒吧后,老闆從樓上下來掃視了周圍一圈然後發出下班的命令。
接到命令,大家開始忙活起來,大概在兩點半左右,夏雲傑出了酒吧。
江州的盛夏,在這一刻有著一難得的涼爽。夏雲傑和程娉不同路,出了酒吧后便分開了。
凌晨兩點半的馬路上,幾乎看不到幾個行人。
道路兩旁的路燈把馬路拉得長長的,好像一眼不到頭。夏雲傑獨自一人走在陌生城市的馬路上,想著終於找到了一份暫時還算穩定的工作,心裏莫名地湧起一辛酸。
生活真的不容易啊!
「咦,紅,你看路燈桿那邊那個妞怎麼樣?材好像很正點!」就在夏雲傑心中嘆生活不容易時,馬路對面一個一頭綠髮的小混混指著正醉得不省人事地靠坐在路燈桿邊的子吞咽著口水道。
「哇塞,何止是好像啊,簡直就是非常正點,而且模樣兒也很漂亮,還是個!」被稱為紅的小混混聞言走近一看,眼睛頓時都綠了。
「媽的,還真是。看來今晚我們兄弟走運了,不花錢還可以玩良家。」綠著手激地道。
「我草,那還愣著幹什麼?快手呀!」紅見綠激得只知道手,一臉笑地踹了他一腳,然後迫不及待地彎腰手要去抱那醉得不省人事的人。
「我想你們手之前,最好能問問人家同意不同意?」就在紅一臉笑地手要去抱那人時,眼前突然一暗,卻是不知道何時來了個年輕人攔在了他面前。
「我草,還想虎口奪食啊!識相的給老子滾遠一點。」紅先是一驚,接著抬頭見只是一個穿著打扮很普通的年輕人,而且周圍也沒有其他人,馬上便目兇地指著他罵道。
夏雲傑見小混混趁人之危劫,被自己破攔阻,竟然不走反倒用手指著自己,不臉一沉,也懶得跟他們啰嗦,直接手一把抓住紅的手臂,然後拎起來就甩了出去。
紅本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扔出了三四米的距離,然後噗通一聲重重摔在地上。
本來綠見夏雲傑抓住紅的手臂,還想上前幫忙,如今見夏雲傑隨手就把一百三四十斤的紅給甩出三四米遠,不嚇得渾一個哆嗦,丟下紅轉就跑。而紅也是被摔得差點靈魂出竅,忍著痛連滾帶爬地也跑了。
夏雲傑見兩個混混落荒而逃,這才轉低頭看向坐靠在路燈桿上的那個人。這一看,夏雲傑臉上不出一苦笑,原來這個醉得不省人事的人便是那個酒吧很酷很的白領英。
「喂,這位士,醒醒,醒醒!」夏雲傑蹲下抓著英的香肩,搖了搖道。
不過夏雲傑不搖還好,這一搖,英就像渾散了架似的,竟然從路燈桿綿綿地倒向了他,而且雙臂還條件發地勾搭在他的脖子上,下則擱在他的肩膀上,鼻子裏發出輕微的鼾聲。
夏雲傑把英推回原位,剛剛鬆開手,英便順著路燈桿一仰頭往邊上空地倒去。
那空地可是地磚鋪就的行人路,這要是仰頭倒地,腦袋不磕出來才怪,夏雲傑見狀嚇得急忙手拉了一下,這一拉,英又順勢撲倒在他的懷裏。
夏雲傑看著懷中酣睡中的英,著那香子所散發出的無限,不有些頭大。
以英現在這種狀況,除非夏雲傑用巫門法幫醒酒,否則不睡到明天早上肯定醒不過來。
巫門法自然不好隨便使用,況且俗話說一醉解千愁,懷裏的英既然選擇了買醉,夏雲傑覺得還是讓自然醒過來為好,或許當第二天醒來,一切煩惱事便隨風而去,也就不用再去酒吧買醉了。
這麼一想,夏雲傑決定還是在附近找家酒店讓懷裏的英好好睡一覺。
不過要住酒店,肯定需要錢還有份證,但夏雲傑找遍了英的周也沒發現當時在酒吧里隨攜帶的包包。
夏雲傑不又是一陣頭大,沒有份證沒有錢怎麼住酒店?甚至連個手機都沒有,要不還可以打電話通知家人朋友。
「算了,算了,我好人做到底,就收留你一晚上吧。」正當夏雲傑一陣頭大時,剛好有輛的士迎面開來,猶豫了下,一手攬著的背一手攬著的兩條,把英從地上橫抱了起來,然後攔住了計程車。
計程車司機是位中年大叔,問了夏雲傑要去哪裏之後,便沖他豎了下大拇指道:「小夥子,你牛。我在你這個年紀,還不知道人是什麼滋味呢,你卻已經懂得哪種人最夠味了!這人看材就是超級棒,而且還是了那一種,嘖嘖,小夥子,真的羨慕你呀!」
夏雲傑聽得一陣無語,敢因為這裏離酒吧比較近,這司機把他和正「不知廉恥」非要趴在他大上的英看一對野鴛鴦了。
當夏雲傑坐著計程車一路往徳雅小區而去時,白天被夏雲傑打劫了的頭強被一個急促的電話給吵醒了。
「我草,小六你******腦子是不是進水了?現在幾點啊?」頭強看了一眼手機屏幕,然後接起電話劈頭就罵過去。
小六是頭強手下的一個小。
「強,強哥,我,我剛才順,順到了一個包。」電話里傳來小六抖的聲音。
頭強見電話那頭的小六聲音都是抖的,又聯想到這個點這小子還特意打電話過來,聞言馬上整個人從床上翻滾了下來,一臉興期待地道:「大,大單子!有,有多?」
「沒,沒多,就,就幾百塊錢。」小六的聲音依舊抖著。
「我草你媽小六,大半夜的你玩我是不?就幾百塊錢你******打什麼電話?抖什麼抖?」頭強聽說就幾百塊錢,滿懷期待一下落空,氣得暴跳如雷地罵道。
「我,我怕。」小六繼續抖。
「怕個吊啊,就幾百塊錢,難道公安局還專門立案調查?你******是第一天出來混的嗎?」頭強聞言差點被氣糊塗了。
「可,可這個包好像是秦嵐的!」小六說到「秦嵐」兩個字時,聲音抖得明顯更厲害。
「什麼?秦嵐?你說的是市公安局副局長秦嵐?我草小六你十八代祖宗!你腦子長在屁眼上了嗎?公安局局長的包你也順?你是不是想害死老子啊?」頭強聽說小六順到的那個包竟然是市公安局副局長秦嵐的,額頭冷汗忍不住就冒了出來。
別看頭強現在手下有幾十號人幹活,活得滋潤,也威風,但他心裏清楚得很,他們或多或都是在局裏有案底的人,也是在局裏掛著名字的人,沒犯大事公安局還能對他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真要犯了大事,首先就把他們給抓起來。最關鍵的是楠山路那一帶向來是頭強團伙經常活的場地,如今頭強的人竟然順了公安局副局長的包包,這不是自己嫌活得太長,找死嗎?
「強,強哥我哪裏知道那個的竟然就是我們市的公安局副局長啊,我見喝得醉醺醺的從酒吧里出來,就趁機順了的包。要是我知道就是大名鼎鼎的冷麵羅剎秦嵐,打死我也不敢順的包呀!強,強哥,你說現在我該怎麼辦?要不我把這包扔了,就當什麼也沒幹過。」電話那頭的小六被頭強一罵,心裏更慌了。
「媽的,小六你想找死呀!你把包一扔,萬一包真的不見了,你說秦嵐首先想到的會找誰的麻煩?」頭強聞言劈頭就罵過去。
「那,那強哥現在怎麼辦呀?」小六見拿著包不是,扔掉也不是,心裏急得只想哭。
「這樣,你想辦法儘快把包送到公安局傳達室去,就當一位好心的路人撿到了包包,發揚了拾金不昧的神。」頭強著頭在房間里來回走了幾圈后,說道。
「啊呀,還是強哥您聰明,我怎麼就沒想到呢!」小六聞言不拍了下額頭道。
「廢話,要不然老子怎麼做老大!」頭強罵道,心裏卻難免有幾分得意。
「那是,那是,可是強哥我一想起要去公安局,我兩就發!」
「滾!難道還要老子親自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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