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大朝議繼續。
第一個議題,便是《海疆律》的公議。
數百本被刻印抄錄出的《海疆律》文本,被發到了所有與會大臣和郡國兩千石、諸侯王、列侯勛臣外戚手中。
薄薄的小冊子上,甚至還蘸著墨水的氣味。
但上面的文字,卻讓無數人心驚跳。
「若按照這海疆律的條文……」很多人看完相關條文,都是暗自搖頭,有些不願看到這部法律被通過。
君子們眉頭皺,沉默不語。
貴族們咬牙切齒,低頭沉嘆。
在大部分人眼中,這海疆律簡直是一部邪典!
它的所有條文,都在強調一件事——樓船衙門擁有在海上執法的權力。
包括但不限於緝私、檢查、追捕盜匪、打擊不法、
同時,還將授權給樓船懲戒一切可能影響和危害到大漢天子威嚴和大漢帝國神聖的蠻夷。
這簡直……
許多與海商有關係的士大夫們,將拳頭都握了。
這些年來,樓船衙門與主爵都尉衙門,狼狽為,在海上和港口,大搞緝私和收稅。
他們甚至恨不得將每一艘在海上或者在港口的船舶,都登記在冊,並要求這些船舶的主人按時申報自己名下船舶的態及其運載的貨。
僅僅是在去年,樓船衙門和主爵都尉衙門,就扣留了大小船舶數百艘,沒收資以千萬計。
一個個良善忠厚的義商,被這些貪利無恥之輩,害得家破人亡。
真是讓聞者落淚,睹者傷心。
如今,樓船衙門更進一步,要將自威權立法,以法律的形勢,確認自的優勢?
這如何可以?
只是……
君子們看了看在大殿之中,那數十位盤膝而坐,不聲,甚至連神態都毫不變的列侯們,他們就下意識的了脖子。
當今漢家制,軍方的影響力舉足輕重,甚至可以說,足以影響朝野均勢。
特別是那些新興軍功貴族們,他們才是當今漢室的統治者。
以羽林衛、虎賁衛、細柳營及其他野戰軍將為主,以數十萬銳之士為骨幹,以十餘萬遍及郡國基層的亭長、里正、游徼、縣尉、郡尉為骨。
這個龐大的利益集團橫軍政兩屆,毫不誇張的說,現在的帝國,任何事都不能繞開他們。
而他們本又是當今天子的意志的投影。
他們不說話,其實就代表了天子的態度——天子是支持樓船在海疆立法的……
想想那《海疆律》的序言與條文,士大夫們不得不倒吸一口涼氣。
「說不定,這《海疆律》本便是當今授意的手筆……」許多人暗嘆。
倘若猜測為真,那麼毫無疑問,此事沒有人能阻攔!
哪怕整個文士大夫集團,全部站起來反對,也是沒用!
因為,武將軍功貴族集團已經在這個宣室殿之中,佔據了優勢!
殿中兩千石以上的朝臣和地方大員,有大半是有軍方背景甚至本就是軍方將領!
真正讓這些人不敢輕舉妄的,還是對於自烏紗帽的重視。
世人皆知,劉氏天子素來小肚腸,極為記仇。
當年丁公之事,自高帝至今上,劉氏記恨數十年,連丁公的親戚們也被牽連,也被連坐,數十年不得仕,直至今上,因汲黯之故,鄭當時方能仕為。
即使如此,這位素來有清譽,為士林稱頌的君子,卻一直不得重用,數年來一直盤亙於蘭臺之中,連外放的機會也不可得。
若自己貿然出頭,獲罪於今上,家族被計那個小本本,數十年不得用。
那還玩蛋?
就在士大夫們猶豫的間隙,海疆律的三讀時間一點一滴的流逝。
直到異最後一遍,朗聲詢問全殿大臣:「夫海疆之律,四十八條,百七十三款,諸卿可有異議?」
倘若這一次詢問,依然無人反對,則代表著這部法律已經經過了『天下人』的承認,且『天下人』皆對此沒有異議。
這樣,這部法律便備了足夠的效力和足夠的威權。
日後哪怕有人反對,且串聯了足夠多的大臣,也是無效的。
除非上到大朝議上,再經過天下公議,天子裁決,方能廢黜。
不然,這部法律便不可更改!
這就是劉徹為何要搞大朝議的緣故——他可以藉著這個場合,以天下人的名義,制定法律、政策。
而在大朝議上通過的法律、政策,天然就備了合法和神聖。
整個統治階級和朝野各方,都會認可和承認,並且主去推。
這可以有效的團結朝野,集中權力,而不虞有人搗鬼。
就拿這個《海疆律》來說,若無大朝議群臣背書,他自己專斷獨行的頒佈命令,進行立法。
那麼地方的利益集團和貴族士大夫們,很可能會千方百計的在私下搗鬼、扯後。
甚至在未來,他們很可能會反攻倒算,摧毀劉徹曾經的一切努力與心。
然而,經過了大朝議的公議后,地方利益集團和貴族士大夫們想搗鬼?
一旦被發現,那就是公然挑釁整個統治階級,與『天下人』為敵了。
這樣的渣渣的下場,不需要去想就可以知道。
而有了大朝議背書後,樓船衙門,就可以通過海疆律,在未來數十年,建立起一個以海洋為中心的龐大利益集團。
就算日後劉徹進了茂陵,哪怕子孫不肖,被人蠱,想廢黜大漢的海權,想消滅大漢的海權意識?
就得先消滅那個龐大的依附於海洋利益和對外開拓的利益集團。
樓船衙門,不會和鄭和一樣,只是孤軍作戰。
思慮之間,三讀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異回面朝劉徹,恭奏道:「臣啟稟陛下:經群臣公議,諸卿於《海疆律》四十八條,百七十三款皆無異議,伏請陛下聖裁!」
劉徹聞言,回過神來,點點頭道:「既如此,下史,請廷尉與史製法,擇吉日良辰,敬獻高廟,伏請祖宗神靈共覽,然後公於布,行於天下!」
「諾!」異連忙拜道:「陛下聖明!」
廷尉卿汲黯與史大夫劉舍也各自出列,拜道:「臣等謹奉詔!」
這樣《海疆律》的立法程序便已經走完,只等廷尉和史大夫衙門進行編訂和用印,最後送到高廟、文廟(太宗)、德廟(先帝),讓祖宗們看一眼就能公佈天下,為法。
士大夫們則都是疼不已,一副生無可的模樣。
尤其是齊魯吳楚一帶的僚,更是一副死了爹媽的模樣。
沒辦法,海疆律一立法,就等於賦予了樓船威權,並確認了樓船衙門的海上執法權。
從此,海洋事務的管轄就有法可依。
更重要的是,這寓意著未來的沿海百姓都可以在海疆律的指導下出海從事他們想從事的任何合法事業。
漁民、漁業的地位,也從社會的邊角地,提升到了與農夫、農業對等的地位。
這讓他們如何舒服?
但也有聰明人,已經在思考著,如何利用和順應這個變化。
畢竟,比起在土裏刨食,其實海洋的利益更大。
一船出海數日,就可以帶回一整船的鮮魚。
價值遠超數百畝甚至千畝土地的產出!
而士大夫貴族,本就擁有遠超常人的資源、權力與人力力。
利用的好,輕鬆就可以就一個海上霸主,所得之利,說不定遠超從前!
但能夠轉過這個彎的很。
不過數十人而已,其他人,依舊在哀嘆和怨懟著海疆律。
樓船上下,卻都是彈冠相慶。
樓船將軍徐悍更是激的幾乎哭了出來!
《海疆律》立法,不僅僅宣告了樓船的正當和權柄,更意味著樓船走出了為一個獨立軍種的第一步。
翌日功之日,他徐悍便可為樓船之父,為萬世所敬仰!
……………………
《海疆律》后,又三讀通過了《河律》、《防洪令》等法案。
其中河律,是專門針對大河所制定的法律。
主要就是為了防止水土流失和治理大河而特別制定的法律,這部法律規定了,止在大河上遊河岸兩邊五百步的一切可能導致水土流失的活。
並且規定了,重點的大河堤壩區的責任制度。
同時,據這部法律,漢室將設置大河都督一職,秩比三千石,總督大河治理和防洪、堤壩工程的建設。
河東郡郡守嚴熊為第一任大河都督。
至於《防洪令》則是針對所有水域的防洪工作的指導文件。
明確提出和指出了,防洪堤壩及其建設,是臨河郡縣的考績範圍。
並且明確區分了地方在洪水、乾旱這樣的天災面前的責任。
對於這兩部法律,群臣自然是沒有異議的。
只是,地方們覺有些力大。
這兩部律法三讀之後,便到了本次大朝議,各方勢力都嚴重關切的《戶律》的修改。
戶律,是大漢帝國最重要的律法,也是指導地方治理地方的法律,更是有關社會人倫和家庭責任的法律!
說它是帝國的憲法,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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