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百味小說 重生異能 醫統江山 第一章【奸臣之子】(中)

《醫統江山》 第一章【奸臣之子】(中)

胡小天雖然恢復意識已有半年,可是他恢復健康卻足足用去了四個月的時間,老天送給他的這副板兒並不健壯,羸弱蒼白,四肢酸,氣虛無力。胡家家資頗,每天錦玉食的供著,按理說不會營養**,真正的原因是胡小天在過去的十六年一直都害怕,總喜歡躲在暗的角落裡,長期缺乏的照,自然影響到維生素D的生,進而影響到對鈣質的吸收,也就是說在過去的十六年中,他不但腦而且缺鈣。

這半年時間,胡小天悄然了解新世界的同時,開始有計劃有目的地鍛煉自己的,有了燦爛的、新鮮的空氣、純凈無污染的水源、營養富種類繁多而有安全放心的各種食,胡小天僅僅用了四個月的時間就將他的鍛煉到了堪稱健的地步,只有經歷過死亡的人才知道健康對於自己的重要是革命的本錢,同樣也是人生的本錢。

胡小天走在最前方,一襲青,領口和袖口都綉著銀邊流雲紋路的滾邊,腰間束著一條寬邊錦帶,頭戴黑紗帽,額上的位置鑲著一塊晶瑩潤澤的藍玉,他的高一米七八,利用大康的度量標準來衡量應該接近七尺五寸,這裡的一尺大概在24厘米左右。腳上蹬著一雙薄底馬靴,說是薄底,實際上也有三公分的高度,雖然比不上老爺子為了增強高,刻意定製的足有七公分的厚底靴,可畢竟也有了一定的增高效果,於是胡小天的高就自然而然地超過了一米八零,走在人群中雖算不得鶴立群,多也能湊合著玉樹臨風。

胡小天出門沒有乘轎,馬卻是必備的,和利堅某位總統重名的馬夫胡佛一手拎著水火,一手牽著匹棗紅駿馬跟在最後,鑾鈴輕響,引得不路人側目,胡小天曾經不止一次地想過,胡佛在這裡也只有為我牽馬的命。

胡家爺的上有著很多讓人無法理解的怪癖,比如他喜歡穿著一條**躺在庭院中曬太,非要把一白凈的皮子曬小麥樣的棕黑,又比如他新近讓人在後院挖了一個池塘,裡面既不養魚蝦也不種荷花,用青石砌得方方正正,然後每天時間服在裡面游來游去,嚇得丫鬟婆子都於前往,每每經過過那裡,也是盡量選擇繞行。實在繞不過去,也得把眼睛給閉上,因為這件事,丫鬟婆子經常有人被廊柱撞得鼻青臉腫。

最離譜的是,他還在院子里的大樹上掛上了幾個大小不同的沙袋,沒事就衝上去又踢又打,有如發瘋,直到折騰得筋疲力盡汗流浹背才肯作罷。

胡家家大業大,有馬車,有轎,也有百匹駿馬,可這貨有限的幾次出行都是選擇步行,至於這匹棗紅馬,幾乎每次都是胡佛牽著走再牽著回來,很見他騎過。

在胡家家丁的眼中,這位爺是個喜歡折騰自己不懂的人,雖然恢復了神智,雖然能夠開口說話,可這腦筋仍然很不正常。對胡家來說,一個傻子即便是變了一個瘋子也是可以接的喜事,有了十六年傻子的經歷再壞又能怎樣?

翠雲湖畔遊人如織,湖水平整如鏡,水碧綠,下午的照在湖面上,銀如錦。一排排的遊船畫舫正在湖心移,驚起的鷗鷺不時從棲息的湖面飛起,舒展白的羽翼,在春日溫潤的天空中劃出一道道麗的銀弧線。

胡小天的目被這春日好的景緻所吸引住了,白雲倒映在湖面,他看到游魚在白雲里穿行,鳥兒在湖水中飛翔。

一艘艘蘭舟和畫舫不時飄出悅耳的竹之聲,偶爾會夾雜著一串串銀鈴般的笑聲,這樣好的天氣里,在深閨中悶了一個冬天的孩兒也忍不住借著踏青的名義出來氣,湖畔上也有無數學子遊覽踏青,也就是常說的驗生活,當然其中也不乏富家公子打著驗生活的名義趁機**。

有**的公子自然就會有懷春的,這樣的季節,原本就是個容易萌發竇的季節,胡小天肩而過的青春,或貌嫵,或青春可人,一個個打扮的花枝招展充滿了的魅力。再想起和自己定親的李家兒,據說癱瘓五年,而且容貌奇醜無比,剛剛因為春日景緻好轉的心頓時就變得惡劣起來,真要是守著這麼一位癱瘓病人過上一輩子,比殺了他還要難過。

前方的人群突然變得慌起來,人們紛紛向兩旁避讓。一陣急促的馬蹄聲,踏響在春日溫暖的空氣中,青石築的道路和馬蹄撞擊出極有韻律的節奏,道路兩旁霏霏細草在震下微微抖。

一位紅**騎在一匹胭脂紅的駿馬之上,朝著胡小天的方向狂奔而來,一邊奔行一邊呵斥道:「讓開,讓開!」說時遲那時快,轉瞬之間已經來到胡小天的面前。

胡小天因為剛才正想著心事,等他意識到的時候已經晚了,眼看駿馬就要撞在他的上,那紅**眼疾手快,雪白的縴手用力勒住馬韁,胭脂馬止住高速賓士的勢頭,不由發出一聲長嘶,前蹄高高揚起,幾乎要原地站立起來。

馬蹄驟然落下,踏在青石板地面上發出蓬!的一聲巨響,距離胡小天不過兩尺的距離,當真是驚心魄,如果那再有一刻的遲疑,馬兒肯定要將胡小天撞飛出去。

胡小天後的家僕嚇得一個個面無,他們的職責就是保護這位寶貝爺,如果爺出了什麼三長兩短,尚書大人一定要將他們筋。

胡小天也被這突然出現的意外場面給嚇了一跳,抬起頭,卻見那穿紅箭袖對襟武士服,外披翠紋織錦羽緞斗篷,紅燈籠,外罩鏤空金挑線紗,黑薄底繡花馬靴,頭上束著垂鬟分髾髻,黑秀髮分,結鬟於頂,不用托拄,自然垂下,束結髾尾、垂於肩上,宛如春燕之尾,眉目如畫,配上的這裝扮當真是俏可人。

胡小天看到這**,打心底萌生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噯!因為曾經經歷的二十八年潛心工作和業務,生活一片空白,因為對自婚約的不滿,因為的春日人心思,因為之心人皆有之,更因為他抑兩世的雄荷爾蒙起到了作用,所以這貨對變得格外敏

如果李家小姐生這個模樣那該有多好?胡小天暗暗想到,我不介意跟你同床共枕,也不介意跟你結婚生子,平平淡淡悠閑自在地混上一輩子也不失為一樁事。

那紅**俏臉緋紅,因為剛才的一路狂奔,也因為胡小天迷迷看著的緣故,這是個講究君子發乎止乎禮的時代,是個非禮勿視的時代,同樣也是個男不親的時代。

**原本就不是什麼好脾氣,先被胡小天阻住了去路,又被這廝肆無忌憚地盯著看,心頭火氣頓時就上來了,揚起手中的馬鞭照著胡小天劈頭蓋臉就了過去,叱道:「無恥之徒,有什麼好看?」

胡小天也沒想到這紅**居然會出手傷人,倉促中抬起手臂擋了一下,馬鞭打在他的手臂上,啪!的一聲將胡小天的外衫得撕裂開來,在他手臂上留下一條長長痕,火辣辣好不疼痛。

四名家丁一看這紅**竟然敢出手傷人,而且打得是他們爺,馬上一擁而上,最先衝上去的是梁大壯,他是胡小天的家奴,主子遇到傷害的時候,他當然要衝鋒在前。紅**武功不錯,手中馬鞭如有神助,指哪打哪,打得幾名家丁苦不堪言。

胡佛雖然最後才作起來,可是他的手段卻是最為高明的一個,擒賊先擒王,人先馬,這貨悄悄繞到胭脂馬後面,起水火照著胭脂馬部中間的位置狠狠搗了進去,三尺長的子頓時進去了大半截,胭脂馬痛得蹦跳嘶鳴起來,胡佛養馬多年對馬兒的脾了解得極其徹,讓一匹馬聽話不容易,可要是讓一匹馬不聽話,他能找到千上萬種方法。

**的馬鞭雖然得威風,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坐騎會被人暗算,突然發瘋,軀被那匹胭脂馬猛甩了出去,騰雲駕霧一般飛了出去。

胡小天挨了那一鞭子,至今還疼痛不已,沒等他恢復過來就聽到那紅**一聲呼,從胭脂馬上飛了出去,不得不承認,這**在空中飛行的作還真是好看,如同天外飛仙一般,在空中連續完了一連串優雅曼妙的轉作。

可無論中途飛行得如何妙,最終還是要落地的,地心引力!牛頓早就證明了這個道理。胡小天的目追隨者這**的軀,期待看到一幕臉部著地,鼻青臉腫的場面,誰讓你丫老子來著?戾氣,胡小天最近的戾氣好像出奇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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