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互融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雙方之間的仇恨,更主要的是因為雙方之間的語言、文化、風俗習慣等等差異太大。」
「舉個最顯而易見的例子。匈奴、烏丸、鮮卑、羌人和西域諸國都有收繼婚或續嫁婚的婚俗,就是『父死,子妻其後母,兄弟死,則盡取其妻妻之。』這種習俗和胡人以畜牧為生有關係。對胡人來說,牲畜作為活財產極易失散,為了確保本族的財產和緣關係不出問題,本族的婦隨即了族長的活財產,讓子弟直接繼承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在漢人看來,這是倫,是極度野蠻的習俗,沒有人和道德,所以他們極其鄙視胡人,堅決拒絕和胡人通婚。」
「朝廷在這件事上是如何理的呢?我們來看看歷代『和親』公主的命運就知道了。」
「本朝與匈奴和親后,凡嫁給匈奴大單于為閼氏(大單于之後)的宗室子,大都無法逃這個厄運,即使主要求遠嫁呼韓邪單于的王昭君也不例外。呼韓邪單于死後,按照匈奴婚俗,昭君要被轉房於大單于的兒子為妻,認為這是倫,曾上書孝皇帝要求返回故土,但孝皇帝不許,令遵從胡俗,無奈只好嫁給了呼韓邪單于的長子為閼氏。孝武皇帝時,江都王劉建的兒細君作為公主嫁給了西域烏孫王昆莫為夫人,後來昆莫要把細君嫁給自己的孫子岑陬。公主不從,上書孝武皇帝,孝武皇帝命令遵從烏孫婚俗。細君只好委曲求全,嫁給了昆莫的孫子。」
「公主上面有皇帝,不聽不行,但普通百姓就不管了,他們不願意。山高皇帝遠,皇帝管不著他們婚嫁的事。」閻攤開手,無奈地說道,「漢、胡通婚是各族互融的一個重要方面,如果不能通婚,各族之間的關係不能融洽,這遷雜居就變壞事了。」
「其次,朝廷的安政策有個很大的缺陷,這個缺陷也是因為漢人對胡族的極度鄙視造的。在朝廷的眼裡,把胡人遷徙到邊郡居住,是一種憐憫,是一種施捨,所以朝廷對待胡人比對待乞丐還差,不要說平等、公平了,就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過去太傅劉虞大人對胡人不錯,把他們當『人『看,但公孫大人呢?公孫大人把他們當作了一群狗,只要心裡不高興就去燒殺擄掠。公孫大人高興了,胡人就不高興了,狗隨即也就變了狼。」
「因此,朝廷的安政策要做出重大調整。比如通婚,通婚可以,但胡族諸部首先要改變自己的習俗,要遵從漢人的婚嫁習俗。胡人現在也是大漢子民,必須無條件地遵從大漢律法,拋棄那些陳規陋習。再比如胡人到的不公正待遇,如何改變?這個問題很複雜,但我認為,首先要提高胡人的地位。匈奴右賢王劉冥戰功顯赫,現在是大漢的度遼將軍,將來可以到朝廷為卿,而穆斯塔法、祭鋒將來都可以出任邊郡太守,還有像樓麓、弧鼎、棄沉、纓彤、鹿歡洋這些大小王,都可以做將軍,可以統率大軍為大漢戍守疆土。」
「安不是讓他們吃飽肚子就行了,要充分信任他們,要公平對待他們,要給他們為大漢建功立業的機會,要讓他們覺到自己是大漢人,只有這樣漢、胡之間才能迅速融合,邊疆才能真正走向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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