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的這座古老的城堡被茫茫的沙漠環抱。不過,如果能在日落之前站在這城堡跟前,你就會發現,一切的奔波都是值得的。
晨昏是這兒魔法的時刻。城堡與民居清一地皆為黃沙巖建築,就連門窗也采用了當地產的黃砂石雕琢而。盡管單一,但在晨曦或夕的映照下,整個城市瞬間被點石金,就好比芝麻開門後現出的寶藏,閃耀著令人心醉的金芒。“黃金之城”就是由此而得名。
作為大漠中的城池,它有著獷而又鮮明的廓。其地標建築就是那帶有中世紀“魔戒”風格的城堡,四周還環繞著鋸齒型的城牆,酷似一頂巨型皇冠戴在山頭。皇冠之下,匍匐著大片錯落有致的村落民居,與高高在上的城堡呈眾星捧月之勢。
這座盤踞在山頭的古堡是那麽的醒目,無論在這附近的哪個角落,隻要一抬眼,它的威嚴壯就會讓所有路過者過目不忘。
據悉建造這座城堡的大魔頭,對黃砂巖有獨鍾,不但賦予城堡黃金的主調,還為他建立的這個城邦取名為“沙漠綠洲”。
由於地理位置的優越,這沙漠裏的綠洲是通往好幾個主要城邦的驛站,曾在駱駝商旅中風一時。不難想像繁榮時期的城堡,雲集了多往返的富賈名流。他們當中或許有蒙麵的天神,富裕的妖,彪悍的魔頭,英勇的修士……隨著歲月的變遷,這沙漠的綠洲在海上貿易的衝擊之下日漸沒落了,再加上魔界一直於群魔無主的狀態之下,各城邦之間風起雲湧,也就最終失去了貿易中心的地位。
不複昔日輝煌的沙漠綠洲,卻依舊吸引著許多魔頭前來。原由無它,隻因有這麽一條傳聞在魔界廣為流傳:控製沙漠綠洲者,將有可能為魔界之王。
盡管如此,沙漠綠洲的生活依然如故。
寧肖對這裏可謂是一見鍾。上了這座城邦特有的古樸、寧靜和安逸。城街巷縱橫錯,大多為狹小的步行道,四頭車難以通行,所以就顯得格外清幽。每天在這裏漫步閑逛,為了寧肖等最為愜意的事。
那彎彎曲曲的巷道,總能在下一個轉角,帶給路過者不一樣的柳暗花明。
“主人,”係統跟在寧肖旁,是低聲音地詢問著。“那個古魔最終是回到他的同伴邊去了,還是繼續留在這荒漠之中?”
“你說呢?”寧肖在隨口回道。此刻,才注意到係統長得還是相當的英俊,再加上那濃濃的書香氣質,令許多從旁經過的妙齡者不由得投來傾慕的眼神。於是,不得不關注那還是小孩裝扮的小香爐。
“你笨啊!”小香爐本就沒有危機意識。還雙手腰在斥責著係統:“如果那個古魔沒有回到他同伴邊去,主人還能來這兒找我們嗎?那古魔肯定會纏著主人想辦法幫他離那荒漠啊!”
“哦!”係統這才悄然大悟。
在沙漠的綠洲,最亮眼的建築莫過於那宮殿和府邸。它們都是黃砂巖建築的代表作。牆麵上布滿了絕倫的浮雕。尤其是那樓層探出的一座座圓弧形的臺、門楣和凸窗,通雕琢出細工整、巧華麗的蕾圖案,巧奪天工到瞠目結舌的地步。
據說這種雕刻風格是某派係工匠的傳統技藝。但在幾百年前,由於城主紛爭,那些工匠集出逃了,致使當地再無類似的完雕刻。這些建築也因此為這座沙漠綠洲傳奇的曆史見證。
“不錯,不錯!”寧肖見此,也是讚不絕口。
“主人,”係統見狀,就上前賣好。“我已經將這些建築都臨摹下來了。待回到神界,我們找人複製就行了。不用擔心離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
“這事,你辦得好!”寧肖也不吝嗇地給予了誇獎。
與奢華的宮殿邸相比,這兒的民居大多樸實無華,但細節也總能給以驚喜。當地的土著似乎很,並熱衷於裝飾家園。那門窗牆角隨可見鮮花和布藝的點綴。即使是糙的土坯牆,也被描繪出麗的花紋來。據說這些彩繪料大多是從當地的礦和植中提煉而來,惟獨金黃料的來曆最為奇特——竟然是牛尿。
據說在那“魔牛”上提取金黃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首先要給牛喂上大半年的芒果葉子,牛尿才會變黃,然後把牛尿收集在容裏晾曬,最後就能得到這種附有魔力的料了。
“主人,你怎麽老是看我啊?”係統終於瞄出了寧肖的異樣,忍不住地問了出來。
“我怎麽覺得你有點像人版的小人王?”寧肖想了半天,終於吐出這句話來。
“哈哈!”小香爐捧腹大笑起來。“主人,你終算是看出來了!不錯,自打小主人出生之後,小柳就對小主人一切都興趣。結果,他一直設想著小主人長大後會是什麽模樣,弄得他變人形後,也不自覺地變了這副模樣兒!”
“哦——嗬嗬!”就這樣,弄得寧肖也忍不住地大笑起來。
漫步街頭,就能到當地人的一種慢生活節奏。這裏的民居大多被改造別有風的客棧和店鋪。這兒也以手工藝品最為著名。駱駝皮、木頭玩和翹尖拖鞋等特工藝品了沿街店鋪最大的賣點。
一些傳統的匠師還當街表演手工技藝。他們淡定的神,嫻的技法,更像是在表達對生活的一種熱。
寧肖居住的地方,是係統在這兒結的一個朋友——曼奴的家庭旅館。不過,在係統等看來,這個曼奴的樂趣似乎不是在於開小店做生意,而是悠遊自在地生活。
係統第一次見到他時,他正在城堡裏的休閑廣場曬日浴。初次見麵,他就很自然地談起了天氣。沙漠綠洲的天空總是那麽的藍,一年四季明。拿他的話說,因為風沙把天空打磨得晶發亮,得掛不住一朵烏雲,因此這裏的雨水貴如油,最不缺的就是。
他還是係統他們,由於嚴懲缺水,純淨的沙土在這裏就起到了替代作用。當地土著習慣抓一把沙土在上洗,就當清潔皮了。
他把旅館給其他魔者經營,他的大把時間就用來拜魔祭魔,與遊客聊天,還為係統他們當起了義務導遊。
在他的引導下,係統跟著當地土著騎駱駝到沙漠漫步,探訪沙漠裏的小部落。幾天的漫步雖不足以深沙漠腹地,卻絕對是一種特別的驗。
當晚,他們在沙漠營。仰蒼穹,漫天星星麻麻,仿佛手就可抓住。寒冷難捱的失眠之夜也變得浪漫起來。幾日後,在歸途上迎來日落,荒涼的沙漠頃刻變夢幻的金黃,遠若若現的城堡好比海市蜃樓一般。
據說,沙漠綠洲原本是遠古上神的宮殿,因中了巫師的咒語,一夜之間降臨到了魔界,變了沙漠裏的海市蜃樓。
“主人,”係統站在寧肖旁邊,欣賞著遠的景,同時也在低語著。“其實,魔界的麗毫不亞於神界啊!”
“是嗎?”寧肖扭頭來看係統。“聽你這麽說,我覺得你很喜歡魔界。要不,這魔界之王你也去試試吧?正好,省了我不事。”
“不,不不!”係統連忙直擺手,予以否決。“主人,讀書我還行,至於管理這方麵的,我就完全是門外漢了,你還是饒了我吧!我沒有這個金剛鑽,無法攬這個瓷活啊!”
“哦,這樣啊!”聽到這話,寧肖也不強求了,就詢問著。“那就算了。那就說說你最近打探的一些消息吧!”
“是!”係統應了一聲,就向寧肖進行詳細地說明:“在這沙漠綠洲周圍一共集結了好幾勢力。其中,能夠有實力掌控這城堡的隻有三力量。”
“一勢力就是當地的。由於傳承出現了差錯,導致他們的實力最弱,也就無法問鼎魔王寶座了。剩下的兩勢力都來自離這兒很近的家族城邦。很顯然,他們大都是衝著魔王的這個寶座而來的。”
“因為隻要掌控了這沙漠綠洲,再聯絡上他們先前掌握的幾座城邦,牽線起來就等於掌握了魔界的這一部分區域。因為這一帶條件最為艱苦,最能修煉出高深的魔頭出來。所以,魔界曆來厲害的魔頭或魔王都來源於此。換句話說,掌握了這一片區域,從某種意義上就等於備了問鼎魔王寶座的實力。”
“哦,”寧肖聽了挑挑眉。“那那些老家夥對此又有何打算呢?”
“他們很希魔界能有家夥牽頭,結束這種群龍無首的局麵!”係統如實地相告。
“如果沒有那場浩劫,”寧肖想了想,就搖了搖頭。“我倒不管這魔界出不出什麽魔王。隻是為了應對那場浩劫,我隻能讓魔界繼續於群龍無首的狀態之中。因為隻有這樣,才能迅速有效地拉起一支隊伍來。這可是我們前來魔界惟一使命啊!”
主角受謝綏是天之驕子,家世顯赫,清冷禁慾,吸引了一眾(神經病)追求者。從溫柔學長到偏執總裁到傲嬌死對頭,這些大佬在各自領域無不是呼風喚雨的巔峰大佬,卻都為他癲狂。 在經過一系列虐心虐身的路後,三個人決定聯手弄垮謝家,囚禁謝綏,打斷他的傲骨,將他變成只能依靠自己的寵物。 一眾讀者嚎著“嗚嗚嗚帶感”時。 宋喻已經被氣瘋了,不想再看這辣眼睛的文,罵了一句“傻逼”,匆匆下線。 結果一覺起來,他穿越了。 穿成宋家的三少爺,那個在文裡,幾筆帶過的,會死於絕病的,謝綏的青梅竹馬。 宋喻很是難過,同時心裡已經做出決定——三個傻逼,別想靠近他的小竹馬! * 謝綏天生冷情,兩輩子都沒嘗試過愛人的滋味,也沒嘗試過被人保護的感覺。 搞跨三家、手刃仇人後。他重生回了十五歲,藏起心中的暴戾陰冷,偽裝出少年自己溫柔清潤的模樣。 什麼都和以前一樣,唯獨前世那個灰撲撲只存一個模糊記憶的小竹馬,這一次,格外不同。 像是春風扶開凍土,有人在深淵裡,握住了他沾滿鮮血的手。 * 宋喻發洩般撕著一封告白信,氣鼓鼓:“你不要理那些人,不要信他們的甜言蜜語,他們就是人渣,他們的喜歡不值錢,你不要喜歡他們,好嗎?” 謝綏久久凝視他,笑:“好,我不喜歡他們。” 我只喜歡你。
統領九千大世界的快穿主神,一穿越,卻變成書里開篇就會死的女炮灰?!嫁給書中兇殘暴戾的大反派,傳言活不過第二天?結果這個格外粘人的大反派,不僅沒死,還吃錯藥似的賴上她?更神奇的是,自己肚子里,竟然有了已經兩個月大的崽子!面對一個個腆著臉,前來認孩子的兇殘攝政王、神丹谷少谷主、異界魔王、妖界妖皇……誰能告訴她,哪個還是孩子親爹?!等等,這些人不該是書中女主的姘頭嗎,怎麼都跑來糾纏她一個炮灰女配?
別名:六零之嫁進大雜院[穿書] 一覺醒來,林曉慧穿成了一本書中的同名女配……此時,她正跟一個身形纖瘦,長相俊秀的男人相親陳巖:“我父親因公犧牲,母親精神方面有點小問題,但你放心,她就是不愛出門,不愛說話,做家務都沒問題,我還有兩個妹妹,我必須養到她們成人……”這年頭會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