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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不走心》 第12章:當我媽心地善良(11)

吳小花被余氣的差點厥過去,卻還是咬了牙關同余商量:“小,你快放開小海,不然媽以后怎麼有臉去見余家先人啊!”

眼神溫的看向吳小花:“媽,你說的特別有道理,你放心,等你死了,我肯定不讓你進余家墓地,你是喜歡風葬,還是水葬。”

這一次,吳小花是真的哭出來了:“我怎麼生了你這麼個孽種啊,早知道這樣,當初就應該聽你的,直接把你淹死...”

對著吳小花認真點頭:“媽說的都對。”

吳小花被余刺激的徹底上頭,當即從床上爬起來往余上撲:“我現在就弄死你。”

眼見吳小花就要撲到自己面前,余干脆利落的在余海小上踢了一腳。

余海的到刺激,徑直向前踢去。

吳小花發出一聲慘,抱著肚子躺在床上痛苦的打滾。

這時,院墻上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

知道又有人在墻頭看,余的聲音中帶著氣惱:“讓你打我媽,信不信我勒死你。”

說的沒錯,確實是余海打了吳小花。

余海&吳小花:“...”這還讓不讓人活了!

08:“...”家宿主還真是讓神馬都干得出來啊!

半小時后,吳小花雙臂環抱膝蓋,靜靜的坐在墻角。

邊還躺著奄奄一息的余海。

吳小花的神及其張,只要余有丁點作,都會被嚇的如同驚弓之鳥。

以往那些無往不利的招數,全被余一一化解。

不管怎麼哭怎麼鬧,余都笑瞇瞇的同“講道理”。

被刺激上頭,說些重話或是想手時,余便會從武力上鎮

罵人罵不過,手打不過。

從昨晚到現在,和小海已經傷害累累,就連經營多年的好名聲都被敗了。

結果理還被余占了去。

吳小花的眼中是滿滿的絕,可對于余是半點都不敢招惹了。

見吳小花呆坐在墻邊不說話,余笑瞇瞇的向邊靠了靠:“媽,你了沒?”

吳小花瞬間回過神來,一臉警惕的看著余:“我什麼都不吃。”

此時,的腦海中已經再次呈現自己被余著吃書的一幕。

笑著點頭:“媽說什麼就是什麼。”

吳小花的腦子里嗡的一聲:這孽障怕不是想氣死,所以說,養兒有什麼用,還是要指小海...

再次堅定了心中想法,吳小花啞著嗓子同余商量:“小,媽知道你這些年對媽心里有怨,媽不求你理解媽心里的苦,可你能不能別遷怒你弟弟。”

推了推眼鏡:“媽,你有什麼話直說就行,我都聽你的。”

見余又是這樣的態度,吳小花心中一梗,剛準備說話,卻被余拉住了手:“媽,我們可是母兩個,有什麼話不能直說呢?”

吳小花被余這突如其來的作嚇了一跳,抖的如同風中秋葉,只覺自己被一只狼爪子按住了。

見吳小花半天沒有靜,余一手拉著吳小花,另一只手則在吳小花背后不停的拍打:“媽,你看你,怎麼又忘了呼吸了!”

兩三下后,吳小花終于回神,不停哆嗦,可最終還是將心里話說了出來:“小,媽求你一件事。”

的聲音依舊溫:“媽,你說吧,別說是一件事,就是十件一百件,我都會聽你說的。”

08:“...”只是聽說,但不答應對不對。

吳小花的反應顯然沒有08那麼快,聽余同意,趕忙一腦將心里話都說了出來:“小,小海和你不一樣,你懂麼?”

點頭:“媽,你說的對,我和小孩自然是不一樣的。”

吳小花的抖了抖,似乎是不敢相信余居然就這麼認同了的話:“你知道,小海是男娃,自然不能和你一樣。”

說話間,吳小花眼圈微微泛紅。

這些年帶著兩個孩子守寡,心里苦的像是浸在黃連里,這種滋味誰又能知道呢!

推了推眼鏡:“媽是對小海的別不滿意麼?這個其實很好解決。”

只要手起刀落就沒問題了。

的話音剛落,原本陷“昏迷”的余海,居然悄悄

吳小花瞪大了眼睛,似乎是不相信余居然會說出如此殘忍的話。

抓著余的手,聲音也跟著拔高:“你怎麼能這麼說,小海他爹媽因為咱家出了事,咱不能對他不好啊。”

順勢用更大的力道將吳小花握了回去:“媽你放心,我一定送小海去見二叔二嬸。”

吳小花的手骨被握的咯吱作響,臉也越發慘白,看的08一陣慨:家這個宿主當真是一點虧都不敢吃的。

吳小花想要掙,卻怎麼都甩不開余的鉗制。

于是牙關,索將心里的話全部說了出來:“小,小海是是男娃,是咱們老余家的正,將來要為家里的頂梁柱,為咱們娘倆撐起一片天的,所以你心里再不舒服,也要...”

還不等吳小花將話說完,便被余將話頭截住:“媽你放心,我知道你把全部的希都放在小海上,我也會督促小海盡一個男子汗的責任。”

吳小花顯然沒想到余竟會這麼好說話,一時間,的表竟有些切換不過來:“那、那就好!”

娃遲早要嫁人,小呆呆笨笨本就不像個有出息的,如今看來,竟是連心都做不到,還是小海同更親近。

而且把小海養得這麼好,寧愿苛待親生兒也要讓小海吃飽穿暖上學讀書。

憑這一點,小海將來也不會丟下

不但完了弟媳的囑托,更是讓自己老有所依,終

無論從哪一點看,這一步都走的極對。

只是小這孩子自打傷后就變得有些嚇人,不得不將自己思量與小商量。

想來也是,小的年齡越來越大,以后怕也會同小海掙東西。

等小海開學后,還是托人給小盡快說個婆家。

大了,正是能干活的年齡,到婆家養兩年再結婚人家也能樂意,免得留在家鬧出別的事,影響了自己的好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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