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聽蘿驚訝的不是滿滿一桌飯菜,而是這一桌,都是喜歡吃的。
恍然驚覺過來,原來肖來娣并不是不知道喜歡吃什麼,只是肖來娣并不在乎,也不會為了做,而已。
就連生日都沒有過這樣的待遇,也一直以為,肖來娣是不知道的喜好的。
原來……不是啊。
覺得自己好傻。
是啊,在同一屋檐下一起生活了十七年,怎麼會不知道喜歡吃什麼呢。從來沒有為做過,只是因為不想、因為不重要、也因為沒必要。
一開始被要求買菜的時候,還以為可以買自己喜歡吃的,但是不過一次而已,就被程洪昌和肖來娣罵了。因為他們的喜好不同,喜歡吃的,他們不喜歡,他們才不會為了將就。所以每天買什麼,肖來娣都會跟講一,講得多了,程聽蘿自然也就懂了,每天都會麻木地去采購他們喜歡吃的食,只有很偶爾,才能買點自己喜歡吃的。
程聽蘿咬了下,拂去所有的緒,坐下吃飯。
是啊,這是在這里吃的最后一頓飯了。
他們一起吃飯吃了十七年,以后,就要換一批家人,和另外的一批人一起吃飯了。
這一頓飯吃得尤其沉默。
肖來娣沒有話,只是低頭吃飯,程洪昌也是。
不知道他們是因為難過,還是就是單純的沒話說。
程聽蘿難得吃了一頓自己喜歡吃的飯,雖然這并不是什麼奢侈的事,但是是一件極為難得的事。多吃了點,吃完一碗后,又盛了一碗。
肖來娣看著的作,問了句:“做得還行吧?”
程聽蘿頓了下,“嗯,好吃。”
“那多吃點吧,把盤子清空,別又剩了。這應該也是你最后一次吃我做的飯了。”肖來娣稔地代著,到最后,竟是有些慨。
看著從那麼小一只,到現在比還高,肖來娣心口忽然有點酸脹。
和程洪昌都不高,程洪昌才一米六九,將近一米七的樣子,從前就有很多人說,他們可真會生,兩口子都不高,卻能生出個長這麼高的閨。
不單是高,還有長相。這孩子從小就漂亮得跟個洋娃娃似的,一抱出去,誰都要稀罕一下。程小哲生出來就沒半點這待遇了,姐弟倆長得沒一點相似,程小哲就是一普普通通的長相,擱人群里一點也不顯眼。
肖來娣嘆了口氣,“去了人家家里,手腳勤快些,也別跟個悶葫蘆似的,多跟人說點話,把他們哄高興了,他們手指頭里出來的都夠你一輩子花的。”
程聽蘿悶不吭聲地聽,卻一句也沒往心里去。并不贊同肖來娣的思想,更不贊同的許多觀念,以及由那些觀念而衍生出來的教育。
喔,個中有幾句還是聽得的——那到底是陌生人家,去了那里以后,會獨立一些,該做的事都會做,盡量不去勞煩別人。
等聽完了,程聽蘿還是沒能等到想等到的話。
比如關心現在的緒與想法,比如告訴如果過得不好就回來,比如告訴他們會想的……
都沒有。
低著眸問說:“你們下午都談了什麼?你們……這麼容易答應了嗎?”
程洪昌開了瓶啤酒在喝,他沉默地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
是肖來娣回答的:“抱錯了孩子,那就換回來,但他們說還沒和另一個孩子商量,所以最后是個什麼況,還得等等再說。”
“那個孩子同意,就回來。那要是不同意呢?”程聽蘿犀利地捕捉到關鍵點,總覺得事沒有這麼簡單,程洪昌和肖來娣沒那麼好說話,不可能被算計還悶不做聲。
肖來娣真是低估了這孩子的聰明。小小年紀,就已經得像個小大人,不知道的還以為混了多年社會呢,這麼明。
訕訕地摳了下手:“要是不同意,他們家會給我們二十萬作為補償……”
要是不同意,那就兩個孩子都由溫家養。至于他們養程聽蘿的這十七年,溫家會用二十萬作為補償。
程聽蘿從小就省事省心,養本沒花那麼多錢,這筆賬他們賺了至一半。
而且那是個閨,又不是小子,他們從小時候就嫌棄是個賠錢貨。賠錢貨賠錢貨,只會賠錢的貨。這個包袱能不要,就不要了唄……能換來二十萬,干什麼不同意?
再說了,他們那里多的是孩早早的就嫁出去了,換上一筆嫁妝來給家里的兄弟買房娶老婆。人家的姑娘那嫁妝都沒二十萬多,他們就當做把程聽蘿高價嫁出去就是了。回頭回了村里,別人問起來,他們說是用二十萬賣了,人家都要羨慕的哩。
程聽蘿心里浮現了兩個字……果然。
冷笑了聲,算是看破。不止是看破眼前的兩人,還看破了另一家人。
他們怕是本就沒打算把另一個孩子換回來,這才會把退路都商量好了吧?程家舍得走,溫家卻是不舍得溫蘊走。
之前想過的最好的結果是,既然錯軌,那就各自回到各自正確的軌道上。但是現在一看,可能只有一個人在這麼想。溫家想要兩全其,既保全從小養到大的孩子,又能將親生的孩子接回——他們兩個都想要!
說什麼商量,大抵都是推諉之詞,畢竟,他們說的是問溫蘊的意見,可溫蘊又不傻,會同意離開從小長到大、富裕又正常的家,來到程家這個又窮又奇葩的家庭。
先把接過去,再慢慢商量著這件事,拖著拖著,這事兒就過去了。
程聽蘿的心墜墜地沉下,只能說,還好還沒有對他們投太多的。一些希,就能一些失吧。
怎麼能奢求溫家真如想象的一般好,一切事都如想象的軌跡進行呢?
這個世界,哪有那麼多的好。
想要的,哪有那麼容易得到。
程聽蘿睇了眼肖來娣,嘲諷地勾了下角:“你們很高興吧?”
或許二十萬在這個城市里并不算多,但是在縣,是很大的一筆錢。那里消費水平低,足夠他們瀟瀟灑灑地花上許多年了。
肖來娣微愣,臉更加不自然。
“你得諒我們,我們賺錢不容易,你爸一個人賺錢四張吃飯,擔子都要把我們垮了。你這孩子從小就不懂事……”
“我不懂事?”程聽蘿像是聽到了最大的笑話,冷笑著說:“程小哲到現在還什麼都不會,但我在他這麼大的時候已經可以幫你做多事了?家里的家務我從小做到大,一到周末你更是全都丟給我,你知道我每次看著別人去玩有多羨慕嗎?可是你從來不管這個,你只在乎你能不能做一點,我能不能多做一點。別人家的孩子從小就被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只有我,所有的服不是穿了很久就是你去別人家又要了些別人不要的來給我穿。別人家都在心孩子的績,只有我不僅不用你們心,還給你們拿了不知道多回獎學金。一樁樁一件件,到你里還是我從小就不懂事,那你告訴我,我得怎麼做才算懂事?”
不肖回答,程聽蘿自己就接上了話:“我不懂事在我沒有天天幫你帶孩子,用在學習上的力比用在家里的多。不懂事在我和很多村里的孩不一樣,讀了太多書,讀到現在還在讀,沒有輟學打工,也沒有嫁人給你們要一份彩禮,我沒有認命,沒有為你們希我為的‘扶弟魔’……我說的對不對?”
很顯然,對于他們早已了解到了徹的地步。
他們希為什麼樣的人,很清楚。從他們一直在給灌輸的思想就可見一斑,但從來沒有認同過那些思想,拒絕之意明顯,所以他們都覺得不懂事。不止是程洪昌和肖來娣,還有老家的一些親戚也是如此。
是一個和他們理想中的兒格格不的孩子,也是一個他們覺得很不懂事的孩子。
肖來娣從鼻子里發出輕哼聲,“知道就好。我們對你已經夠好的了,你就是豬油蒙了心,看不明白我們的好。我小時候哪有你這福氣,有的吃有的喝,還能讀到高中。”
程聽蘿不想再和說下去,志不同不相為謀,多說無益,不過是給自己添堵而已。
原本多留一晚,是想給他們一晚上,看看他們會不會有什麼想和說。但現在看來,這一晚本沒有意義。
吃過飯后,這個家依舊如常,沒有什麼特別的事,如果非要說有什麼特別的,那就是程小哲連散步也不去,格外的黏程聽蘿。連程洪昌都沒想到,哄了幾次也不去后他便作罷,坐沙發上玩手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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