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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沾染》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他現在這麼忙。”陳璇今天穿著婚紗,容煥發,“沒空也正常。”

 這幾年,江槐以前從沒出席過任何同學會,大家也知道江槐如今的份,對他不來也能理解,說實話,江槐有如今的就,他們這些同班同學是最不詫異的。以前他們都覺得,他是極有能力的人,絕非池中

 明霜似乎對這些議論充耳不聞。陳璇忽然想起以前高中時,江槐和明霜的事自知失言,忙看向明霜,見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樣子,這才松了口氣。

 婚禮上,明霜遇到了一個意外的人,顧芝之。顧芝之大學畢業后就留在了京州,這幾年一直努力打拼,現在已經是一家外企的小領導了,氣質變化了很多,完全褪去了稚氣,顯得沉穩又獨立。

 顧芝之還單,沒有對象,也沒有想結婚的意愿,現在終于通過自己努力擺了家里的一堆爛賬,本沒心思想這種事,因為工作繁忙圈子小,邊也沒合適對象。

 顧芝之說,“你什麼時候要結婚,我可以給你當伴娘。”

 一直就覺得江槐好,也覺得,明霜對他不一般。和明霜一起長大,雖然曾經關系惡劣,卻對格極其了解。

 明霜淺淺一笑,細膩的手指把玩著手里杯柄,懶洋洋道,“行,那到時候給你留個位置。”

 顧芝之竟然還真的認真追問,“什麼時候啊?我提前安排一下工作時間,江槐怎麼說,你和他商量時間了麼”

 “什麼江槐?”明霜說,“我們早分手了,新郎干嘛一定就得是他。”

 顧芝之笑了笑,“你要結婚,還能和誰結?”

 顧芝之和從小一起長大,知道明立誠和喻殷的事,明霜要麼一輩子不結婚,倘若真的要結婚了,那只可能是和一個人。

 雖然他們小時候關系很惡劣,但是了解明霜,為江槐破了太多數不清的例。不敢說明霜一定他,但是很顯然,江槐是特殊的。

 明霜沒再繼續這個話題,忽然支起子,問顧芝之,“我記得你說,你以前和江槐一個小學。”

 “對。”

 “你認識江槐的媽媽嗎?”明霜琥珀的貓兒眼直直凝著,緩緩道,“他是不是江家的私生子,他的父母,到底有沒有結過婚?”

 ……

 安以在國外的巡演最終沒有出圓滿結束,鼎盛互娛的人找到了他,他回來,后年的行程被取消,票都退了。

 安以死死盯著坐在對面席位上的男人,肩膀有些抖。

 安以的資源是被人用錢堆出來的,被寧早的兒寧芷萱,寧早是著名唱作人,也是鼎盛互娛的東,而現在,他帶著寧芷萱,和鼎盛互娛的老板一起,坐在江槐下席,他竟然才知道,林泉的手得有多長。

 安以回國好幾天了,不知道為什麼江槐偏挑了這個下午來找他。

 茶幾上泡著的是最頂級的龍井,茶香裊裊。

 江槐垂眸看向他,聲線很涼薄,“你可以繼續唱你的歌。”

 安以愣住了。

 “不過,再也別出現在面前了。”

 “你繼續你的巡演。”他緩緩說,“以后安心在國外發展,再也別回來了。”

 他需要明霜眼里只有他,安以極為礙眼。

 以前十幾歲時,江槐上了,隨之而來的,就是濃烈的獨占。他希明霜也他,而且也只他一個人。那時,他大部分時間選擇了忍耐。而現在,他開始把自己的想法化為實際。

 男人氣質清貴,說話不疾不徐。

 寧芷萱臉一陣青一整白,怎麼也沒到,哪天想調戲的帥哥,竟然會是那個江槐。

 他和那天在那個人眼前完全不是一個模樣,那時候的他,像個可口的清純大學生,現在的他,清冷又郁,高高在上。

 江槐甚至看都沒看一眼,似乎已經本不記得了。

 安以背后的人不是明霜,知曉這個事實,已經足夠讓他心愉悅,暫時不計較更多。

 會議室里很是人,都是林泉和鼎盛互娛的高層,在開會,討論公司下一步方針。

 江槐看了看表,早早離席了。

 “江總這是?”

 “回家。”他說。

 他要回家等明霜,最近,他一想起這件事,便連工作時心也會變得更加愉悅。

 以后,他還想要一個和明霜的,完完全全屬于他們兩的小窩。

 工作疲憊后回家,可以看到的笑臉,有的吻和,他想要這樣的生活。

 云貝小區里,明霜獨自一人,司機留在外頭等

 一別六年,居民樓浸潤在雨水里,似乎顯得更加破舊。

 江槐以前住的那個家,很久很久沒有去過了,但是還記得住址,江槐以前給過一把鑰匙,明霜沒用過,過去七年了,發現那把鑰匙竟然還在被保存在屜里。

 江槐竟然也沒有換鎖,明霜試著用鑰匙一擰,門便緩緩打開了。

 屋子里有些灰塵,似乎很久沒住人了。

 明霜一按燈,發現早已經斷電了,顯而易見,江槐這麼多年,沒再回來過。

 打開手電筒,慢慢走到江槐的臥室。

 什麼都沒有了,干干凈凈,江槐似乎把自己生活的痕跡都已經清理干凈了,只留下——以前,這幢房子的主人,于嫣的痕跡。

 屋角放著一個箱子,明霜打開一看,里面應該是于嫣以前曾用過的舊

 倒是不覺得很害怕,往下翻,看到很多醫學的專業書籍,有本封面似乎有些不同。

 明霜手,了出來。

 翻開后,扉頁寫著字,字跡清勁,幾乎是瞬間就想到了江槐的字跡,以為是江槐的日記本,但是很快發現不對。

 本子式樣很老久了,出一子上個世紀的老舊,紙頁發黃,那時候江槐都還沒有出生,即使出生了,應該也還本沒法握筆。

 翻到第二頁,第二頁寫了一個名字。

 檀城大學臨床醫學一班于嫣。

 明霜記得,這是江槐母親的名字。

 似乎是從大一開學開始記錄的,很多是學習和生活相關的,明霜一目十行掃過去,江槐的媽媽,顯然和他在某些部分很相似,是個思維很快,邏輯通暢的優等高材生。

 早期日記早圍著學業和閱讀打轉,偶爾提到一些生活瑣事,明霜卻覺字里行間滿是疏離,的日記里,自始至終沒有出現過第二個人名。

 但是很快,日記本里開始頻繁出現在一個字眼。

 ‘他’

 一直到結束,于嫣也沒有把‘他’的名字寫出來。

 這個厚厚的日記本用了很久,明霜沒空一篇篇看過去,直接翻到了底。

 “……年7月8日,帶他回家了。

 “我糊了他一臉泥,把他弄得臟兮兮的,他抱怨說我總是騙他,不夠他。”

 “他被家里養得很天真,也很干凈,像是云和雪堆出來的,沒下過凡塵的神仙,從沒吃過苦,也沒過挫。”

 “他臉紅時的認真樣子。他是第一次,說我,說以后想和我結婚。

 “我并不相信他的話。”

 “人是會變的,假若有一天,他變了,對我有二心,那我再也不會他,我要讓他一輩子痛苦。”

 這是日記本的最后一頁,按照主人記錄的習慣,明霜想著,應該會有第二本日記,在書房翻了翻,沒有發現第二本日記的影子,倒是找到了一張老照片。

 一眼便認了出來,是年時期的江槐。男孩大概還只有四五歲,是一張側臉,在走廊,外頭風呼呼的,他穿著明顯不合服,很瘦弱,五極為漂亮,皮蒼白,一側臉上還有淡淡的淤腫。

 他抱著膝,獨自蹲在走廊,看著外頭的天暮,顯得極為安靜乖巧。

 那方狹窄的天幕,被電線和晾繩,切割為了方寸,雪花落在屋檐邊緣。

 翻了過來,看到照片背面寫著一行字,“小孩不聽話,挨了一掌,被趕了出去。”

 “他和這個小孩,毀了我一輩子。”

 ……

 從江家老宅出來,明霜呼出了一口氣,冬天天黑得早,已經幾乎看不到太了。

 兜里手機響了起來,和那張照片放在一起。

 是江槐的電話,“要我來接你回家嗎?”

 他喜歡使用這個字眼,似乎真的認真地,在把那里當了他們的小窩。

 “我在家。”他說,“在等你。”

 江槐很認真地在。也在努力學習索,如何做好一些,奢也能多他那麼一點點。

 無論是十八歲的江槐,還是二十五歲的江槐。

 “霜霜?”久久聽不到聲音,他沉默了一瞬,試探了聲。

 他聲線原本好聽,清清冷冷的,只有霜霜時,會銜著一分獨屬的溫繾綣。

 在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人。

 江槐為什麼又偏偏要。倘若選擇換個人,他會快樂得多,早已經得償所愿。

 “你在家好好待著,多穿點。”盯著窗外,看著外頭飛快倒退的風景,“最近又降溫了,你病還沒完全好,別出來跑。”

 江槐說,“好。”他語氣里有了幾分顯而易見的歡欣。

 他極其喜歡惦記關心他的覺,這讓他覺得,心里有他。

 “我馬上回來了。”車窗外頭風景一閃而過,手指攥著那張照片,那張照片揮之不去,印在的腦海里。

 五歲的他,十八歲的他,二十五歲的他。皺著眉,纖細的手指抬起,在車窗上淺淺劃下幾筆,又放下全部抹去。

 喜歡欺負折騰江槐,喜歡看他出各式各樣的模樣。有時候,甚至覺得他要是再可憐一些就好了,就永遠沒法從手里逃走了。

 可是,看到那張照片上的江槐,那樣的神態和模樣,發現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看他那樣。

 為什麼一個母親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想起了自己早逝的媽媽,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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