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場景還是陸頤呈的姿勢,都指向了一件事,陸頤呈要向求婚。
前幾節車廂都被鮮花包圍,最后這節車廂里,不僅座位擺滿了玫瑰,連上面放行李箱的地方都是鮮花,這車是海上列車,列車上的是玫瑰花園。
沒有哪個人不喜歡花,沒有誰不喜歡浪漫。
姜蘭眼眶驀地紅了,這個場景也想過,只不過,站在這里的是陸頤呈,而跪在地上求婚的是。
陸頤呈想站起來讓姜蘭別哭,但他后面還有話沒說完。
“姜蘭。”陸頤呈覺得今天的姜蘭很好看,從頭到腳哪里都好看。
“今天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千四百五十五天,但其實我喜歡你的時間比這還要長四百多天。你答應和我在一起那天,我雖然表現的很冷靜,但其實我回去之后特別高興,覺得……你能做我朋友,是我這麼多年以來最開心的一件事。我們在一起之后,我有很多做的不好的地方,經常惹你生氣,什麼都不懂。我小氣,吃醋,也生氣,瞞著你家里的事,讓你了很多委屈。我很慶幸你可以一直喜歡我,又能想起我。”
過往的一切恍若萬花筒,在陸頤呈的腦袋里轉呀轉,認識姜蘭有五年多時間了,五年來發生了很多很多,陸頤呈唯一沒想過的一件事就是分手。
姜蘭忍住淚意,“陸頤呈。”
陸頤呈還沒說完,他還有幾句,他有點張。
陸頤呈道:“我還有幾句要說。”
姜蘭點了點頭,陸頤呈才繼續道:“理學講,當丁達爾效應出現的時候,就有了形狀,但對我來說,你出現的時候,我的世界才有了。”
陸頤呈記得,他的年是在學校和家過的,在那個小亭子里,無數次地等著于挽秋拍戲殺青接他,或是等陸雙辰忙完工作,把他接回去。
對陸頤呈來說,家這個字并沒有什麼存在。
長大之后,上初中,高中,陸頤呈就不再期待回家了。
直到遇見姜蘭。
看每次在補習班門口等人,雖然那時兩人完全不認識,但是總會有片刻的對視。不會做題的樣子很可,就算不會也努力。每次把零食帶給他,仰著頭問他問題。
姜蘭有很多小聰明,讓陸頤呈著迷到不能放手的小聰明。
高二到高三那一年多的粽子,月餅,元宵,只屬于他一人的驚喜,這些陸頤呈無法心甘愿地讓給別人。以至于高考結束之后,姜蘭在他世界消失得無影無蹤,讓他難以釋懷更無法放手。
他很早就喜歡了,也許是在補習班上,每天上學放學遇見,也許是在鄭老師的辦公室里,看和數學題絞盡腦地對抗的時候。
早到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某一天看姜蘭在做題,才會恍然,嗯,我是喜歡的。
那時陸頤呈不說話,孤僻,沒什麼朋友,姜蘭是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讓陸頤呈給別人輔導功課,想都不要想。
只能是。
后來在一起的時候,陸頤呈可以改變自己,卻不需要姜蘭做任何改變。
“我很幸運,可以遇見你,姜蘭,我想和你一直永永遠遠走下去,想和你建立一個家,我想和你一起上班下班,每天相擁而眠。”
陸頤呈一手抱著玫瑰花,另一只手從西裝上的前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姜蘭,你愿意嫁給我嗎。”
陸頤呈早就背了稿子,但演習和現在完全不一樣。自己背的時候順順利利背完,可看著姜蘭,陸頤呈說得顛三倒四的,他明明記憶力很好,但現在已經記不清他都寫了什麼,背了什麼,就連剛才說的話都忘了好多句。
陸頤呈在等著姜蘭的回答。
姜蘭記著于挽秋說,求婚這種事怎麼可以讓孩子來,于挽秋早知道了。
謝云珍和姜保國是不是也知道。
陸頤呈他準備了多久。
還說什麼周末加班,開董事會。
姜蘭剛剛還特別開心地和他分看見的云和海水。
姜蘭沒想到他會出現在這里,看見那朵花的時候,甚至還想告訴他,陸頤呈,我今天在車廂里看見了支花哎。
真的好好看,好看的不得了。
結果,車廂門打開,看見了一片鮮花,一朵挨著一朵。
那會兒姜蘭嚇了一跳,邊于挽秋不見了,姜蘭才明白過來,花廊的盡頭,等著的人是陸頤呈。
姜蘭想見他,那些花都沒仔細看,就直接一扇門一扇門推開,走了過來。
陸頤呈在等。
他說了好多話,姜蘭就只記得最后一句。
腦袋有點懵,眼睛也難,車窗外紅的海洋和車的玫瑰花,都比不上面前這個人。姜蘭想,就算不是在這麼好看的地方,也會答應。
這樣的場景只會讓答應得更快一點。
姜蘭:“我愿意。”
陸頤呈把戒指戴到姜蘭右手無名指上,試探著問:“我能站起來了嗎?”
姜蘭點了下頭,把頭看向窗外,這可是高興的日子,不能哭。戒指是一枚銀的素圈,上面一顆不大不小的鉆石,又亮又閃,襯得手指細長纖白。
陸頤呈手里還抱著花,姜蘭吸吸鼻子,“你……”
陸頤呈把花放在一旁的花叢里,親了親姜蘭的眼睛,“我什麼?”
求婚,親吻,這才是應該有的步驟。
陸頤呈心穩穩降落,我愿意三個字比什麼都聽。
落日馬上要沉海底,一半天空是紫,一半是淡藍。天上掛著幾顆明亮的星星,隔著車窗都能看見。
姜蘭道:“你怎麼都不告訴我一聲。”
陸頤呈笑了,“告訴你那還求婚嗎。我就是想給你一個驚喜,沒有特別差勁吧,我表現的怎麼樣。”
“可好了,”姜蘭給陸頤呈拍了拍子上的土,“你看你子都臟了。”
陸頤呈一臉笑意:“沒事,臟就臟唄。”
雖然還沒有訂婚,但是兩人之間已經多了一層看不見的聯系,他們現在是未婚夫妻了。
陸頤呈道:“我這一好熱。這節車廂真是太香了,我鼻子的。”
姜蘭沒忍住笑了一下,“你干嘛弄這麼多花,一車廂就夠了,我還以為你就在那扇門后面。”
陸頤呈覺得花多了好看,而且他想給姜蘭一點準備時間。這條路很長,以后的路更長,如果姜蘭不想嫁給他,看見那麼多的花,應該也知道他要做什麼,可以扭頭就走。
求婚不功的話,以后再來一次,陸頤呈不怕丟人。
不過,姜蘭能過來,他很高興,姜蘭把門打開,他等到了人,而不是空氣。
張死了,陸頤呈穿了白西裝,和姜蘭的是同裝,帥是帥,但是很熱。
到終點站還有一會兒,陸頤呈把座位上的花搬空了,拉著姜蘭的手坐了下來。
車廂里一陣一陣的花香,一片紅花海,求婚要用紅玫瑰,看著就忍不住多想。兩人人獨,難免張。
姜蘭看著陸頤呈就忍不住想笑,陸頤呈也是,“那個我還有個戒指,你給我戴上?”
求婚戒指自然是一對。
陸頤呈從子口袋里出另一枚對戒,比姜蘭的那只大一圈,姜蘭給他戴到了左手的無名指上。
比一下還般配的。
這樣以后牽手的話兩只手可以拉在一起,左手牽右手。
雖然只是戴了枚戒指,但陸頤呈覺,這枚戒指連著他的心臟。
他心跳的好快好快,都忘了把手了回來。
姜蘭看陸頤呈左手上還戴著小皮筋呢,“你把皮筋摘了吧。”
陸頤呈道:“摘了干什麼?”
因為不好看啊。
姜蘭:“都有戒指了還要什麼皮筋。”
戴小皮筋是告訴別人他已經有朋友了,現在有了戒指,就用不到小皮筋啦。無名指的戒指比小皮筋管用。
姜蘭也不檢查陸頤呈平時戴不戴小皮筋,但陸頤呈的確是戴在手上就沒摘過。
他看了看,覺得還好看的,左手皮筋,右手戴手表,正好的,“我都習慣了,摘它干嘛,再說了以后要是出去吃飯,你沒帶頭繩怎麼辦。”
不還是得用皮筋。
陸頤呈想的也不無道理,那就戴著吧。
姜蘭戴戒指就好了,這麼顯眼的戒指,別人一看就知道被求婚了,現在是陸頤呈的未婚妻了。
倆人在這兒傻笑半天,終于,于挽秋給姜蘭發了條信息,[看完風景了嗎,還回不回來了]
姜蘭立刻收起笑意,“于老師找咱們了。”
不用問,于挽秋肯定早就知道,姜蘭有點不好意思,怕一會兒于挽秋問什麼,結果回到車廂,于挽秋什麼都沒問。
就淡定地坐在那兒吃零食喝酸呢。
真是年輕人,姜蘭待了四十多分鐘。
結婚那會兒,陸雙辰問要不要嫁給他,什麼都沒有,于挽秋就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