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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謫仙》 第7章 盤纏

 黑狗妖已經變一只普通的狗,那兩個花妖也不氣候,黑林村的村民就算出村也不會遇到危險。李朝歌思及此,沒有再回去找那些小妖的麻煩,而是繼續往前走。

 接下來的路一路平靜,李朝歌跋涉了四天,終于走出黑森林的地界,看到了外面明晃晃的

 李朝歌不由回,長久注視著黑森林。森林中靜悄悄的,即便是晌午,林子里也不見天日,只有星星點點的到草地上。外面的世界溫暖明亮,森林里靜謐無聲,對比如此鮮明,幾乎讓李朝歌懷疑這一切是夢。

 橫穿黑森林是夢,遇到黑狗妖是夢,見到十二歲的仙人,也是夢。

 可是李朝歌上箭囊,里面的空位告訴并不是。真的離開了從小長大的山村,也見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決心一般,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決然轉,頭也不回地往前走。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的路,在前方。

 ·

 南林鎮背靠山林,面前環水,因為獨特的地理位置,為近一帶最繁華的城鎮。南來北往的商人,或者想去黑森林里運氣的俠客,都在南林鎮落腳。

 白千鶴坐在酒樓上,手里端著燒春酒,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隨著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從黑森林中出來,之后立刻了最好的房間,在房里悶頭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現在,白千鶴換了干凈的服,了一桌好酒好,還有娘彈琵琶助興,白千鶴才終于覺得自己重新活過來了。

 他靠在欄桿上,懶散著樓下,心道這才是人過的生活。孬種就孬種吧,黑森林這種鬼地方,不闖也罷。

 白千鶴名已久,四海為家,素來沒個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賭,要獨闖黑森林,贏了的話對方給他一大筆酒錢。白千鶴本來想著,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為了好酒好錢,豁出這條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突然覺得還是命更重要,那筆錢不要也罷。

 但終究還是有些憾的。白千鶴正坐在酒樓上惆悵,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個子從樓下走過。他眼睛,確定自己沒有眼花后,連忙揮手:“小妹妹,小妹妹!對,就是我。”

 李朝歌聽到悉的聲音,慢慢停下腳步。白千鶴趴在欄桿上,嬉皮笑臉地對李朝歌說:“小妹妹,你還活著呀?哎呦,那天天黑沒看清,沒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小人,為兄請你上來喝一杯?”

 李朝歌面無表地看著。上一個敢“小人”的人,墳頭草都三尺高了。要不是因為重生,白千鶴現在還能給對方拔拔草。

 不過免費的飯不蹭白不蹭,李朝歌平靜地走進酒樓,登上樓梯,坐到白千鶴對面,并且對彈琵琶的人說:“麻煩添一副碗筷,謝謝。”

 人左右看了看,確定沒有其他人,抱起琵琶對李朝歌福了一,垂頭走了。白千鶴嘖聲:“小人,你這事做得可不地道。你吃飯就吃飯,趕走我好不容易找來的琵琶娘做什麼?”

 李朝歌從隔壁桌撈了雙筷子,在桌上一磕,自然而然地挑菜吃:“們也不容易,就是因為有你們這些風月慣客,們才被迫賣藝。對了。”

 李朝歌把菜放到里,抬頭,黑白分明的眼珠靜靜掃了白千鶴一眼:“別我小人。”

 的表是平靜的,可是白千鶴分明聽出了殺意。他面上笑容不變,眼睛一掃,發現李朝歌只了他吃過的菜。

 嘖,小小年紀,戒心不小。到底是什麼來路,上的武功從未在江湖中聽過,而且的年紀,也太年輕了。

 白千鶴笑著,給李朝歌倒了杯酒,親手放在李朝歌前:“這杯酒算是為兄給你賠罪。當日急,為兄另有要事,不得不先走一步。妹子,對不住。”

 李朝歌完全不在意,擺了下手,說:“不必。你我萍水相逢,本來就該各奔東西,沒什麼可對不起的。何況,我也不需要幫助。”

 “妹子豪爽!”白千鶴拍了下桌子,端起滿滿一杯酒,“我白千鶴平生最敬英雄,這一杯,我敬小妹妹。”

 白千鶴說著仰頭,一飲而盡。白千鶴這些年也算浪跡花叢,見多識廣,再加上他長得好看,風月場中頗子喜歡。不過,面前這位小人卻沒有任何容,依然冷若冰霜,輕輕點頭道:“原來你就是白千鶴。”

 白千鶴挑眉,問:“怎麼,妹妹知道我?”

 “江洋大盜白千鶴,誰不認識?”

 白千鶴的自尊心得到極大滿足,他不由了下額發,苦惱地撐著額頭道:“唉,太歡迎也是種罪。我都不知道,在下區區賤名,竟然已經傳到山林里來了。”

 李朝歌沉默片刻,說:“你可能誤會了,我是從朝廷通緝令上認識你的。”

 鎮妖司專管疑難雜案,白千鶴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冊上掛了許久。要不是因為東都案子層出不窮,李朝歌沒時間去追白千鶴,前世他的墳頭應該是片蔭涼地。

 白千鶴不屑地呵了一聲,倚在圍欄上,不在乎地說道:“朝廷那幫廢,就算我站在他們跟前,告訴他們我的名字,他們抓得著我嗎?”

 李朝歌坐在對面,靜靜地看著他。

 白千鶴并不知道他曾經離死亡無比接近過,他照例罵完朝廷廢,回頭對李朝歌說:“妹子,我看你投緣,不如個朋友。你什麼名字?”

 李朝歌和閨閣子不同,并沒有閨名不能泄給丈夫之外的人之類忌諱,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現在時機未到,要避諱些:“現在還不能說。”

 白千鶴挑眉,識趣地沒有再問下去。他忽然湊近了,問起另一個興趣的問題:“妹子,那只黑的怪,你真把它殺了?”

 “沒殺。”李朝歌說,“妖也是命,沒作孽前不能殺。我只是把它打重傷,回去養一養,應該還能活。只不過,以后它只能當狗了。”

 白千鶴倒一口涼氣。簡簡單單一句話,蘊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他自認闖江湖,見多識廣,可是見了那只黑狗妖還是嚇得。而面前這位看起來麗無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將其打重傷。

 真人不相,會咬人的狗不,古人誠不欺我。

 其實后面白千鶴冷靜下來,也想通關節了。那只黑漆漆的怪,刀槍不,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暈。傷怪,自然也能殺了它。

 普通凡人的兵如何傷得了妖怪,那個時候白千鶴就該想到,李朝歌不是尋常人。

 居深山,不通世事,容貌麗,年紀也小的驚人。這多半,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室弟子吧。

 如今天下百花齊放,道佛盛行,有修習武功強的,也有修仙問道追求長生的,總而言,大家互不干涉,道凡不,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畫好地盤,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白千鶴以前也對尼姑道士敬而遠之,但是這位小姑娘是個例外。

 白千鶴看人的本事多還有,他總覺得面前這位是個人,而且,他看不此人。如此,他更好奇了。

 白千鶴含笑打量李朝歌,吊兒郎當問:“小妹妹,接下來你打算去哪里?”

 李朝歌吃飯速度極快,說話的功夫,已經吃的差不多了。將筷子并排放在桌上,用帕子干凈,才說:“東都。”

 “呦,啊!”白千鶴注意到李朝歌的作,邊的笑意越發意味深長,“離劍南可不近。小妹妹一個人,敢上路嗎?”

 “有什麼不敢。”李朝歌說著站起來,握著劍對白千鶴抱拳,說,“你請我一頓飯,我也放你一條生路。告辭。”

 白千鶴不由挑眉,放他一條生路?小姑娘好大的口氣!白千鶴縱橫江湖數十年,江南首富的金庫過,大理寺的牢獄探過,皇家苑也進過幾次。便是皇家第一高手,也不敢在白千鶴面前說這種話。

 白千鶴沒有說話,含笑看著李朝歌離開。明明才十五六歲,可是毫沒有這個年紀的的活潑,抱著劍走在街上,很快就消失不見了。白千鶴,頗覺有趣。

 不知為何,他總覺得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再見面。

 事實確實如此。李朝歌走出南林鎮后,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總不能走著去,可如果置辦坐騎,又沒錢。

 李朝歌已經太多年沒有心過錢財了,以致于剛才都沒想到,趕路也是要花錢的。

 李朝歌苦惱了一會,一抬頭,看到鎮子門口著一張通緝令,通緝江洋大盜白千鶴,賞金一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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