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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藝長姐,反向帶娃[六零]》 第3章 金手指現

 不是神人,即使真實年齡比原大上不,也無法保證能將三個小孩一個不落地帶到李家村去。

 想到這兒,宋禾先是放片已經被捂得溫熱的地瓜皮到自己口中,然后平均分三分,悄悄塞到三個小孩口中。

 “噓。”

 “得小聲些。”

 宋禾手疾眼快地捂住小妹的,這小孩得不行了,剛才驚喜得快要出聲來。

 三個小孩齊齊點頭,這在后世都扔于垃圾桶的地瓜皮,在此刻就是他們的珍寶,是無上味。

 先得含一會兒,然后再輕輕地、細細地咀嚼,咀嚼到化渣,融化于唾中時,再一點一點地慢慢吞下。

 “乖,睡吧。”宋禾三個人的頭,蓋被子,陷淺睡。

 無論發生什麼事,第二天的太照樣升起。

 人呢,也得向前看。

 在幾位同村人的幫助下,宋禾挖了淺坑,將原主母親埋葬。

 臨走前,位置,若有日后,那便還可以遷移墳墓。

 十月正午的曬人,宋禾戴上草帽,用布將整個臉包住,只剩下眼睛與鼻子在外頭。

 為了趕路,今兒早上就拿幾條布條把腳肚子綁得繃,又燒了開水,放在竹筐中。

 同時,在開水中添加了浮萍末。

 宋禾今兒一大早起來去打水時,在一片偏僻的水洼中發現浮萍。

 這個在農村中喂鴨吃的植,還有另一種大用途,那就是在走投無路的況下,給人提供一些微量元素。

 宋禾將浮萍理干凈后放在石頭上用火烤干,然后磨碎放到開水中煮,煮便可直接喝。

 沒辦法,人長期會導致營養不良,的各種微量元素都缺失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宋禾在大學時常看野外求生類的生存視頻,所以看到浮萍后,就立刻想起浮萍能夠提供微量元素的這種功能。

 反正……也不曉得有沒有用,就死馬當作活馬醫吧。

 一行人在烈日底下行走,艱難程度遠比宋禾預估的來得更加困難。

 大地被太烘烤得升溫,人的汗不停分泌,最后順著頭發,流進脖子中,浸裹布,滴落地上。

 宋禾無數次想放棄。

 為什麼要這苦這罪?對比想想,在兒園給那群小孩喂飯的生活簡直就是天堂!

 如果此刻穿越大神愿意讓回去,保證毫不猶豫的回去。

 甚至給一把利索的刀,都能收拾收拾了結了自己。

 隊伍從早晨太還未升起時出發,一路基本未停,直到傍晚太落山時,才尋找到一寬敞的地方休整。

 所有人得肚子發出鳴,迫不及待地將能吃的東西塞到中。

 今天他們幸運地發現了幾叢蘆葦,宋禾跟著其他人挖了不蘆葦,續了不人的命。

 “砸吧砸吧。”

 吃蘆葦的時候,把它想甘蔗,也算苦中作樂。

 夜晚,宋禾找幾柴火,帶著三人在人群邊緣找個偏僻的地方坐下,然后去李嬸子家借了火,點起一個小火堆。

 這不到一天的時間里發生太多事,宋禾還真沒認真看過這幾個小孩。

 這三小孩都差不多大,生日只差整一個月。而且三人長得相似,龍胎不像父母,反而像舅舅。

 宋禾覺得外甥像舅這句話還是有點兒道理的。

 “姐姐,好了嗎?”

 大娃在火照耀下熠熠生輝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著宋禾手中的蘆葦,手指放到中吮吸個不停。

 宋禾實在看不過眼,把他那臟得沒眼看的手指從中拉出來。

 “講些衛生,吸手指很容易肚子痛的,這種況我可沒辦法給你找醫生治。”

 大娃看著自己的手呆愣片刻,頗有些舍不得的將手藏在袖子

 然后認真道:“沒藥吃,不敢生病。”

 宋禾點點頭,剛想順口夸獎他,就聽他又道:“就是生病走的。”

 “還有爹。”

 說話的是原舅舅的獨子米寶,他因為今天跟著隊伍里其他小孩吃過一次樹皮,最近聲音有些沙啞。

 宋禾他的頭,沒說什麼話。

 從原記憶中知道,這個米寶的小表弟是個十分靦腆的小孩,說話慢聲細語,子安安靜靜。

 自從他母親走后,就更加安靜了,平時都窩在他姑姑旁邊。

 可昨日姑姑也沒了,或許是怕宋禾會丟下他,這個沒安全的小孩竟然吃樹皮。

 宋禾發現的時候,他沒死,反而快要被噎死。

 隨后還含著兩泡淚包,抑著緒臉上表的,使勁兒不讓眼淚流出來:“姐姐,我會自己找吃的,我可以吃樹皮。”

 宋禾:“……”

 真就看不得這種場面!

 最后費好些口舌再三保證不會丟下他后,米寶這才恢復正常。

 只是從這兒開始,他又開始粘著了,總之沒牽著的手,也得抓著服。

 逃荒路上能吃的東西真的很,宋禾得頭暈眼花時,看到野菜,樹葉,甚至草時都紅著眼,恨不得通通塞到肚子中。

 不過,這種況終于有了轉機,在第三天快要山窮水盡時他們一行人路過一個鄉村。

 這是來到這個世界的第四日。

 鄉村名川門村,在兩省的界之,這也讓宋禾明白了自己當前的位置。

 也是他們這一行人走運,這川門村因為剛將地里糧食收上來,村里有余糧,這才救了他們的命。

 村中人看他們這一行人都跟個竹竿似的,再加上隊伍中老弱皆有,實在狠不下心,于是將還帶著土的地瓜挑挑撿撿,送給了他們。

 宋禾簡直都快哭了,到地瓜的那一刻眼淚嘩啦嘩啦流!

 川門村的一個劉大娘看還帶著三個弟妹,又得知父母家人都去世之后,連嘆好幾口氣,給三個小孩,一人塞了一個花生米,功讓三個小孩得快昏古去。

 直到這會兒,小妹都還瞇著眼睛,靠在宋禾上回味著花生味兒。

 “姐姐,那花生真好吃,原來那就是張大寶說的味呢,他說錯了,我覺得一點兒都不硌牙。”

 小妹頭發糟糟的,把臉遮蓋住了一半。因為長期吃不飽,臉蠟黃,看著沒有小孩的那種,唯有一對眼睛黑溜溜亮晶晶的,在夜晚中顯得十分機靈。

 宋禾正在煮地瓜,地瓜香味從爐子中冒出來,讓咽了好幾下口水。而小妹這麼一提花生,腦子中就又立刻冒出自己在兒園廚房看到的那花生湯圓,口水頓時就流到角。

 “花生好吃吧?”宋禾把筷子往旁邊一放,深深嘆口氣,“姐姐可慘呢,花生味兒早給忘了。”

 米寶頓時自責,“我那日吃太快,忘留給姐姐了。”

 宋禾神一頓。呃,說實話,照著他們當時那把一粒花生米去的模樣,別說吃了,都不可能這玩意兒。

 不過宋禾還是擺出一副憾可惜的表出來,點點頭:“咱們有福同,有難……同當,姐姐這一路辛不辛苦?超級辛苦對不對?”

 “嗯嗯嗯!”三個小孩齊齊用力點頭。

 宋禾角,頭看了爐子中的地瓜一眼:“好的,那既然這樣,這個地瓜我吃最中間那部分沒問題吧?”

 這時的地瓜可跟幾十年后有點兒不一樣,什麼香香糯糯的紫薯,紅心流油的薯,以及形狀好看,型勻稱適中的地瓜宋禾沒看到。有的只是那要不就無比大、需要兩個手才能抱得起來的,或者無比小,跟兩手指合起來差不多大小的地瓜。

 那種地瓜口真算不上好,不曉得其他地方的地瓜怎麼樣,反正手上的這個口糙極了,吃的時候最好在旁邊放上水,免得被噎住。

 不過逃荒嘛,地瓜還是免費的,真不能要求太多,畢竟這是救命糧食。

 但宋禾在現代算是“養尊優”二十幾年,在沒有威脅到生命安全的況下,那是能吃好的就吃好的。

 這地瓜,中間明顯比旁邊更甜更沙更細膩更好吃。

 三個小孩又搖頭:“沒問題!”

 宋禾滿意了。

 嚼著地瓜,心中想的是甜滋滋的地瓜干,頗有一種梅止覺。

 這苦日子,啥時候能過到頭呢?

 ……

 苦日子是沒這麼容易結束滴。

 宋禾每天都在“要不就這樣吧,找塊石頭死得了”的邊緣瘋狂試探。

 不過因為死后還能不能穿越回去的問題,還有撞石頭有多大概率死不了的問題,以及……這人怕疼的問題,導致一直遲遲不敢付諸行

 就這樣,在反復糾結中,終于完一帶三的偉大壯舉,進了安省!

 但有一個可悲的消息,就是他們隊伍,再次面臨著彈盡糧絕的況。

 因此,他們不得不連夜趕路,就為在徹底倒下前,到達下一個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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