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寒暄之后,巫們順利住了旅館。
苔從旅館里拿出了兩盞燈,巫們借著燈,從馬車上搬下一些必要的東西,為馬車做偽裝。
“你們來的時間正好,前陣子貴族們派了騎士挨家挨戶搜查,搜走了不家畜,若是你們在那之前來,那幾匹馬恐怕就要被兩枚銀幣買走了。”苔看了一眼那幾匹馬,慨著關上了馬廄的門。
這是一個再好不過的落腳點,偏僻不起眼,有空馬廄,也有倉庫,照看旅館的只有兩個人。
破敗的小旅館從來沒有迎接過這麼多客人,苔像個陀螺一樣忙得團團轉。
看見莉莉往屋子里搬東西的時候,這位曾經的仆了起來:“天哪,小姐,你在干什麼,快把它放下,我來搬!”
“沒關系,沒有幾件了。”莉莉笑道:“它很沉,你搬不的。”
苔有些無措地跟在莉莉后,看練地搬運著那些箱子和麻袋,好幾次出了手想幫忙,卻又無從下手,最后只能用出的手縷了縷自己的頭發。
有些茫然地看向周圍,莉莉的同伴們似乎并沒有覺得莉莉的行為有什麼不對,所有人都在忙碌著。
“苔,”莉莉回頭問道,“有能放這個箱子的地方嗎?”
苔嘆了口氣,跟上去,為莉莉帶路。
旅館年代久遠,有的地板踩上去會傳來吱呀吱呀的聲音,可旅館里面并不如外面那版破敗,干凈整潔,充滿生活的氣息。
苔一直為各種事心著,一會兒擔憂煮的湯不夠所有人吃,一會兒又在擔憂房間太,床不夠睡。
“這里的被子都很舊了,蓋起來不舒服……”苔擔憂道,“如果現在商店沒有關門,我可以去買個新的……”
“沒關系,”莉莉說,“我們只要有個能睡的地方就可以,床不夠睡可以打地鋪,在房子里睡覺已經比在野外睡覺好多了。”
“哦,小姐……”
苔還在說什麼,莉莉沒有聽清,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迎面走來的人上了。
是那個冷著臉招待客人的年輕人,抱著一疊被褥床單,從走廊前走來。
的眉一直擰得很,當和莉莉視線接時,的眼神是冷淡的,帶著厭惡和敵意。
“所以我一直覺得……啊!伊里斯,”苔也看到了那個年輕人,“還有多余的床單嗎?”
“沒有了。”伊里斯的人簡略地答道。
“對了,伊里斯,我好像還沒有介紹,不過你已經知道了吧,這就是莉莉,莉莉,這是伊里斯……”
伊里斯腳步沒停,徑直從莉莉邊走了過去。
莉莉微微側,看向伊里斯的背影。
“喂,伊里斯!”伊里并沒有因為苔的呼喚停下腳步,苔便回過頭苦笑道,“今天不知道怎麼了,明明是個善解人意的孩子。”
莉莉笑了笑,繼續向前走:“我知道,媽說起過的名字,是媽的兒。”
“對,”苔笑道,“是個能干的姑娘,手腳麻利,又很機靈,所有人都喜歡。如果不是之前在儲存室存了許多東西,我都不知道該怎用什麼招待你們呢。”
說起伊里斯的時候,臉上出了慈的表。
放下箱子,莉莉走向了客房。
旅館的房間并不多,床位也不夠那麼多人住,于是巫們在房間里打著地鋪。
“小姐!”麗薩站在地鋪中間,對莉莉揮手,“我們睡在這兒吧?”
莉莉并不在意自己睡在哪兒,苔卻攔住了:“在我的房間睡吧,小姐,我有很多話想和你說。”
不由分說地把莉莉拉到了自己房間。
那是一間整潔的房間,柜、床和桌椅看起來都有些年代了,柜子的扶手因為經常使用,而變得。
在莉莉的記憶里,小莉莉去過許多次苔的房間,作為尼莫西妮的仆,苔有一間獨立的小房間,那房間雖然沒多家,但布置得很溫馨——和現在莉莉看見的房間一樣。
苔換上干凈的床單和被子,還拿來了平時舍不得用的取暖。
在做這些的時候,一直在生氣地念叨:“真是氣死我了,這像什麼樣子,你竟然想要打地鋪,和那麼多人睡在一起——睡在地上!”
“我已經習慣了。”莉莉說。
“這更令人生氣!”苔泄憤似地打開柜子,從柜子深找出珍藏的魔法石,放進取暖里面,“你怎麼可以習慣這種事?您是多麼尊貴的人?你本應該住在又大又寬敞的房間里,睡在輕盈的羽絨被中,而不是像這樣,和那麼多人一起打地鋪!像我這種房間,本應該是配不上你的……我不應該讓你睡在這種破布一樣的床單上……哦,剛才那個孩是你的仆吧?”
“你說麗薩?對,原來確實是公爵府的仆。”莉莉問,“你能看出來曾是仆?”
“當然,只有仆才會用那樣的語調,那樣的稱呼。”苔氣道,“沒有照顧好你,這是的失責!”
莉莉愣了一會兒,然后搖頭:“不,我不需要別人照顧。”
“您當然需要,您可是公爵小姐……”苔還想說什麼,但沒說出來,只是嘆了口氣,抱起換下的被子,往門外走,“晚安,小姐。”
“你要去哪里,苔?”莉莉問。
“我去和伊里斯一。”苔說,“我總不能和你睡在一起吧?”
“為什麼不行,你不是有很多話要和我說嗎?”
“那只是個借口,因為我不能讓您睡在地上。”
“可我是為了和你說話才來的,”莉莉拍了拍床,“小時候,你不是經常哄我睡覺嗎?”
苔和莉莉對視了一會兒,終于嘆了一聲,抱著被子回到了床前:“那我來為你準備溫水吧。”
這是莉莉第一次見到苔,在此之前,這位尼莫西妮的仆只存在于莉莉的記憶里,而現在的苔和回憶里不同,不再是那個纖細而又笨拙的年輕仆,的臉變圓了,長出了雙下,臉頰曬出了紅斑,干活的作也變得十分麻利,甚至說話的嗓門都比原來高了不,莉莉只能從五約看出年輕時的影子。
苔是一個親切的長輩,一邊絮絮叨叨地抱怨著,一邊又想方設法把最好的東西塞給。
在洗漱的過程中,莉莉斷斷續續地和苔聊天。
當問到通恩的現狀時,苔苦笑道:“哎呀,小姐,你不會以為這里還是原來那個‘黃金糧倉’吧?我記得夫人原來和你講過很多通恩的事,但現在已經和過去不同了,原來這里確實有一無際的麥田,種著數不清的小麥,但是現在……哎……”
“收不好嗎?”
苔長長地嘆了口氣:“哈……小姐,你大概不知道那些貴族做了什麼蠢事,不過除了亞爾曼伯爵,其他貴族大多住在費爾頓城,他們只偶爾來這里視察一下他們的土地,大概也不知道詳細況吧……哎……我不明白那些貴族老爺的想法,但我覺得他們像是瘋了。”
“前年艾伯也曾經來這里巡視,他帶回去了很多東西。”
“哦,那個小畜生!”苔馬上豎起眉,“我還記得當初他是怎麼欺負我們的!他有次點燃了我的子,差點燒死我!”
“是的,我記得那件事,我還和他打了一架。”
“對,我也記得,那時小姐氣壞了,你擋在我面前,和他打了一架,還用指甲抓傷了他的臉,后來你還和我抱怨,后悔自己指甲不夠鋒利,不然……”
苔的聲音戛然而止。
這個停頓的時間太長,莉莉有些奇怪地抬起頭,發現苔直直地盯著的手。
那雙手已經不再細膩,它的皮糙,手指上還帶著長期握劍而留下的繭子,但這都不是在昏暗的燈下能看見的。
莉莉回想自己剛才的舉——回到床邊,掉外之后,順手將匕首放在了枕頭下面。
“啊,不要在意,苔,”莉莉解釋,“這只是我的習慣。”
比起腰間,襲者更容易忽視藏在枕頭下面的匕首,這個偏差有時候可以救命——就像當初在騎士團那樣。
“哦,哦。”苔發出了無意義的應和聲,然后偏過頭,半晌沒有說話。
過了一會兒,慢慢地出手,捂住了臉:“小姐,你確實變了。”
“是的,”莉莉笑道,“我變強了。”出胳膊,給苔看自己手臂上的,炫耀道,“你看,很厲害吧?”
下一秒,就被苔抱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