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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應笑我》 第41章

林芳洲往常時候在家也玩氣球,隻是力和技巧都是下下等,別人嫌,而永州城裏的蹴鞠兒好手又不了大規模的比賽,因此一直興趣缺缺。

到了京城可就不一樣了,這裏臥虎藏龍,大的蹴鞠比賽每月都有,小的比賽也幾乎天天有。那玩皮球的高手,萬人追逐,去酒樓吃飯都不消自己掏錢,到青樓裏轉一圈,花魁娘子也上前來敬酒,比狀元榜眼還要風呢。蹴鞠比賽憑票場,還可押注賭博。京城最大的蹴鞠社有兩個,一個雷霆社,一個虎嘯社,兩社各有一班高手,經常爭得不相上下,勢同水火。

林芳洲喜歡雷霆社,沈二郎等一幹與的紈絝,也都是雷霆社的支持者。看比賽時,倘若有雷霆社,一定隻給雷霆社喝彩,押注也押雷霆社。

要說京城裏的紈絝子弟,那也是分幫派的。比如,北方的子弟說南方子弟刁,南方子弟說北方子弟愚笨,雙方互相看不起;江西子弟與福建子弟互相討厭,經常打架;宦人家的子弟,通常看不起商賈,而商賈的子弟,又討厭宦人家清高……

林芳洲那一夥,聚的是一群商人子弟,雷霆社裏專管把皮球往風流眼裏踢的那個球頭,也是商人出。而虎嘯社收的許多徒弟都是大的後代,虎嘯社的支持者裏也有許多宦子弟。

兩個球社爭得難分高低,漸漸的,各自的支持者也有些水火難容。

那虎嘯社的支持者裏,為首的是蔡公子。在棚頭裏鬥蟋蟀時,蔡公子對於鞠躬盡瘁的黑熊力士那般無,林芳洲當時就很看不上他。後來才聽說,這蔡公子竟是齊王妃的親弟弟,人品不好,心狠手黑,還有特殊癖好,養了許多孌,林芳洲聽說之後,更覺厭惡。

蔡公子長相倒不能說難看,隻是一雙鼻孔朝上翻,看著很稽,林芳洲指著他的鼻孔,對沈二郎說,“看,那豬鼻子長在了人的臉上。”

沈二郎等一幹紈絝哄然大笑。

蔡公子看到他們竟敢對著他大笑,料也不是什麽好事,怒道:“你們笑什麽笑!”

林芳洲氣定神閑地看著場上的拚殺,“我笑的是,虎嘯社今日怎麽都了病貓,我看呀,應該改名‘貓社’了,哈哈,哈哈哈哈!”

蔡公子氣得臉發青。

虎嘯社今日表現不好,雷霆社贏了他們三個球。按照慣例,贏的一方□□頭自不用提,那輸的一方,球頭是要被鞭打的。

散場時,林芳洲一行人出來,正好看到雷霆社的社員呼嘯著要去喝酒,幾人上前想和他們搭話,那些社員見慣了這樣的,有些不耐煩。

可是當雷霆社的球頭一眼看到十七時,他竟然向十七招了招手,“大白馬,你怎麽在這裏?”

林芳洲有些奇怪,“你怎麽他大白馬?”

“因為他姓馬,還喜歡穿白服。”

“哈哈哈哈是嗎,原來你大白馬呀……”林芳洲看著十七,覺得這個外號很好玩。

十七幹咳一聲,道,“他們的。”

林芳洲突然一拍腦袋,“哎呦!你們認識?!”

球頭奇怪地看了林芳洲一眼,道,“你不知道麽,大白馬也是我們雷霆社的弟子,他蹺球很好,可惜平常太忙,也不來玩。”

在一個球隊裏,“蹺球”的責任是傳一腳好球給球頭,讓球頭能順利把氣球踢進風流眼裏。場上最風的自然是為前鋒兵的球頭,但林芳洲一直覺得,想把輔助的蹺球踢好,才是真正的不易。

聽罷此話,連忙鄭重向十七作了個揖,“哎呀!失敬失敬!”

其他人也都來給十七作揖,弄得十七有些難為

因為十七與球頭的,林芳洲一眾得了機會與雷霆社的主要員聚餐,真令人羨煞。

過了幾天,再遇到比賽,林芳洲對十七說,“十七,要不你也去踢吧?”

十七無奈搖頭,自言自語道,“我就知道……”

十七上了場,雷霆社如虎添翼,把虎嘯社製得不能翻。林芳洲在場邊連連好,扭頭囂張地看一眼蔡公子,發現他也正盯著看。

林芳洲挑釁地朝他揚了揚眉。

他回以冷笑。

正是這一分神,一腳球飛出場外,“啪”地一下打在蔡公子的臉上。

林芳洲他們沉默了一下,接著是笑:“哈哈哈哈哈哈!”

這球場裏默認的規矩,球飛出場外打到觀眾,不算得罪人。因此蔡公子也不好說什麽,何況這腳球還是虎嘯社踢出來的。

不消一會兒,那蔡公子的臉便腫了,加上有些外翻的鼻子,林芳洲他們就給他取了個外號:蔡豬臉。

眾人又不敢對著他直接喚“蔡豬臉”,隻是私底下著玩,但是也不知怎的就被他給發現了,從此那“蔡豬臉”對林芳洲更加嫉恨。

蔡豬臉以牙還牙,說林芳洲是“賣-屁的兔子”,他們那一撥人,都喚林芳洲“林兔子”。

林芳洲氣呼呼地回到家,破口罵道,“蔡豬臉才是兔子,整天就喜歡-小男孩。”

雲微明心裏一沉,怒道,“怎麽,你被人盯上了?”

“啊?那倒沒有。就是,有人罵我是兔子。”

“兔子是什麽?”

“就是……”林芳洲剛要給他解釋,又怕帶壞他,忙住口,道,“小孩不要瞎打聽。”

“我再強調一遍,我不是——”

“好了好了,你不是小孩子,我知道了。”林芳洲說著,胡了一把他的腦袋,態度有些敷衍。

他一臉鬱悶,小聲道,“我馬上就十七了。”

是啊,馬上就十七了,今天都臘月二十三了,馬上就過年。

林芳洲讓他站起來,抬胳膊往他頭頂上比了比,說道,“小元寶,你是不是又長高了。”

“好像是。”

“你不要長了,再長,我都夠不到你了。”

“我可以彎腰。”

“你太長了,我走路都跟不上你。”

“我可以等。”

林芳洲一樂,“真乖。”說著拍了拍他的臉。

他突然抬手,覆蓋在臉頰上。林芳洲一呆,“你幹嘛?”

“你了我的臉,我也要回來。”他眼睛裏帶著淡淡的笑意。

他的指肚在的臉蛋上輕輕挲著,林芳洲覺那形有些詭異,說,“夠了沒有?”

他輕輕地歎息,“這麽多年了,覺你沒什麽變化。”

“都像你?小病貓變大老虎。”

這話也不知怎麽取悅了他,他笑得有些得意,還拍了拍的頭。

林芳洲在外麵野慣了,過年這些天,雲微明閑下來,不許天天出門跑,他說,“你在外麵招了些不三不四的人,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先在家裏消停幾天。”

林芳洲反駁道:“我沒有招不三不四的人。”

“沈二郎是誰?”

“是好朋友,為人仗義,一條好漢!”林芳洲對沈二郎讚譽極高。

他輕輕哼了一聲,“我看他接近你,多半不安好心。”

“他不知道我和你的關係,”林芳洲搖了搖頭,“他能安什麽心?我有什麽值得他圖謀的。”

“你長得這樣,是很容易——”

他表有些古怪,林芳洲問道,“很容易什麽?”

很容易被斷袖盯上。

這話,他不好說出口。

最後他隻是說,“我好不容易閑下來,你在家陪我。”

林芳洲把小元寶當親人的,還真不好冷落他,於是果然在家陪他。每天就看看畫本,玩玩皮球,小元寶還教會下棋了。隻不過才剛學會,臭棋簍子一個,誰都贏不了。最後自己發明了一個方法:一邊擲骰子一邊下棋。誰點數大誰走一步,下一步接著擲骰子。

有一次運氣好得不行,一連擲了六次大,終於贏了他一盤棋。

沾沾自喜,他低頭牽著角輕笑。

林芳洲說,“你都輸了,笑什麽笑?”

“沒有。”

“你剛才不會讓我了吧?”

“絕、對、沒、有。”

到晚上時,兩人會去逛夜市。這些年天下承平,京城裏已經好久沒有宵了,許多店麵通宵亮著燭火。林芳洲經常能在夜市裏發現一些奇思妙想的小吃食。有一次買到了一籠兜子,那兜子是用皮做的皮,水晶一般,半明,裏麵裝著用胡蘿卜泥和蛋黃做的餡料,吃起來有蟹黃的味道。拿起一個兜子,咬了一口,吃得眼睛都瞇起來。

“怎樣?”他問道。

狂點頭,“好吃!”

“我嚐嚐。”說著,也不管同不同意,低頭就著手裏吃了一半的兜子,咬了一口,品味一番,點頭道,“果然滋味不錯。”

林芳洲沒發覺什麽不妥,倒是把後跟著的十二和十七震驚得口不能言。過了一會兒,十七私底下對十二說,“殿下是天潢貴胄,怎麽會吃別人吃剩下的東西?”

十二搖了搖頭。

如此這般,日子過得飛快,轉眼到了正月十五上元節。中午皇帝要擺宴宴請群臣,為皇子,雲微明不能缺席,到晚上還有家宴,他更不能走開了,他見林芳洲掌地要出門好一番耍,莫名的心裏有些堵,說道:“你晚上不要玩得太久,我也早些回來,我們一同吃湯圓,放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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