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里,彭,彭經義都對章越出刮目相看的神。
章越言道:“我章家愿將這兩百貫錢拿出一半孝敬府,只求府替我們章家討回一個公道。”
彭冷笑一聲道:“翻案之事于衙門面上不好看,俺為何要為了幾個錢來幫你忙?”
章越道:“回稟公,這案子我看過卷宗,上月十五至下月十五是務月,縣里息訟,以便農事。民間有訟事都由下面代判,等務月一過再上呈令君。”
“按律例,過了務月此案方可報至州里。若是公替令君平反了冤案,于令君不僅名聲無損,反有洗冤的清名,兼有以后過問訟事的口實。不僅令君,以后衙門里訟事,公也大可過問了。”
衙門里的訟事,大多是由押司司如此胥吏把持。陳襄為浦城令時為打破這一局面‘每聽訟,必使數吏環立于前。私謁者不得發,老束手’。這與建縣學的目的一樣,都是從胥吏手中收權。
宋朝縣尉職責是盜賊,斗訟,先委鎮將者。
盜賊是捕盜,斗訟是民間訴訟,而鎮將是五代時節度使委派到地方的編制,可理軍政治安大事。宋朝時將這權力收回,改由縣尉管理治安。但彭縣尉在浦城只管捕盜,地方的治安,而民間訴訟的事,卻仍給胥吏把持著。
在此事上,縣令與彭縣尉都有給章家翻案的好在。
彭縣尉道:“這些衙門里的辛是何人告訴你的?”
一旁彭經義老老實實地道:“是,侄兒告訴他的……”
彭道:“我這侄兒哪知如此真切?能剝繭出這些道道來……”
“公夸贊,愧不敢當。”
章越心底一松,哪知彭道:“什麼愧不敢當,老氣橫秋地學長輩說話?”
章越道:“不敢。”
彭又喝完一碗酒道:“篩碗酒來。”
聽彭吩咐,門外的衙前正要進來服侍卻給彭罵道:“腌臢貨,誰要你來篩。”
衙前慌忙退出,章越略一遲疑,上前道:“公,我來。”
彭不置可否,待章越斟第二碗時,一旁的彭經義替章越接過斟了一碗酒來。
此刻彭大笑道:“三郎你是我侄兒的好友,雖說以往沒見過,但也聽過他提及過你。而今日你家落了難,又是我侄兒帶你來此,你開口相求倒是省了。”
“但你實沒眼力價,憑地把我當作了外人。小小的案子,我說翻也就翻了。讓你篩這碗酒即是謝我了,至于吳賈奴從你家詐走的錢,一文都不你的,拿一半就見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