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慕人生中第一次穿超過七厘米的高跟鞋,就是在林桑的婚禮上。
從小就不玩所謂孩子喜歡的東西,唯一看起來像孩子的,就是留了幾年的一頭及腰長發。母親說這樣會讓看起來溫婉和些,總是極有耐心地為打理,可惜傳父親,做事兒風風火火,總覺得頭發是累贅。
初中時無數男生為了引起的注意而欺負,最常做的就是剪掉的頭發。
煩得不行,忙于中考沒空跟他們鬧騰,隨便挑了個時間把頭發全部剪短,順便賣了一千塊錢。
那是人生的第一桶金,且此后再也沒有爛桃花出現,那一剪子下去,就連好桃花都變得十分稀有。
后來齊耳短發的習慣就延續到了高中和大學,再到圈。
和長發比起來,短發方便了不止一星半點,便再也沒有蓄起過長發,定期把超過耳朵的碎發給清理干凈。
自此特立獨行的風格愈發明顯,人家形容是短發、chocker、馬丁靴走天下,每次聽到這種說法都會笑,覺總結得還正確。
答應做林桑的伴娘是義之舉,當時只覺得好朋友的婚禮邀請了,那應允下來也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兒。
幾小時后才反應過來,這差事需要穿子還得穿高跟,盡管形勢忽而變得嚴峻,但承諾已經許下――沒辦法,只能著。
好在林桑也為考慮了,在把住婚禮整風格的況下,伴娘服專門給設計了款,而且說給選的高跟鞋也是幾雙里面最矮的。
對林桑很放心,因此抵達小島之后就聊天和商量婚禮的事去了,回去之后又太困,便直接睡下,沒有檢查禮服和鞋。
第二天鬧鐘失靈睡過了頭,林桑急給打了二十多個電話“你怎麼還沒來啊我們等著你藏婚鞋呢,馬上要開始了。”
一個激靈,趕打開箱子換服,在那一刻才意識到了自己的失策――
不知道,原來對于林桑盛千夜這種流量藝人來說,八厘米的高跟鞋,居然算矮的。
子勉強還可以穿一穿,只是會不太適應。
但細鞋跟超過五厘米,基本就等于不會走路了。
可催促來得急,不想影響到林桑的婚禮,只能著頭皮穿好,剛走到門口試了兩步,還沒來得及思考要不要先換上自己的鞋時――
走廊的風砰地一聲,將門吹關了。
“”
的房卡沒帶在上,這時候找人來開門顯然也不是明智之舉,正當一籌莫展時,忽然聽到不遠傳來響,接著就有男人出現在走廊盡頭,半張臉沐在日下,似是在曬太。
遙遙看去,就像人生的曙。
當即爭分奪秒地跑了過去,心道反正住在這里的全是賓客,大家的共同目標也都是婚禮,所以稍微勞煩一下應當不會被拒絕。
“你好,你的鞋可以借我穿一下嗎”歪歪扭扭地跑過去,在距離男人幾米的地方扶著墻站穩,點了點手腕道,“我趕時間,來不及了。”
男人目奇妙地看了一會,似是沒聽過這麼無厘頭的請求,半晌后才低下頭“我的鞋”
迅速點頭“就你腳上這雙。”
男人稍有停頓,問道“不會大嗎”
“沒關系,”答得干脆利落,“反正比這高跟鞋適合我。”
“”
雖然心中仍然存疑,但商銘最后還是讓出了自己的鞋,也不見外,一腳踏進去后健步如飛地跑遠,倉促撂下一句――
“謝謝啊,到時候還你”
轉的作太急,一頭短發掙了皮繩的束縛倏然散開,在空中出一個低淺的弧度,最終落在耳后。
好短的頭發。
他不失神片刻,想到了這個殺手不太冷里的小孩,旋即定了定眸,又恰好瞟到脖子上的頸鏈,做舊的六芒星一閃而過。
商銘俯,拾起掉在地上的發繩,只覺得今早遇到的這個姑娘,突兀得有幾分特別。
他好像還是第一次見,穿著大幾碼的男鞋都能比高跟鞋跑得快的人。
想到這里,又不由得回憶起方才生的步伐,下意識勾著角,笑了一笑。
如他所料,很快他們又再度見面,這次是在婚房里,他憑借著腦后多出來的那一團頭發,找出了婚鞋的藏匿之地。
好像沒想到他能猜中,取下盤發后還抓了抓發尾,不太服輸的樣子。
婚鞋尋找完畢后,大家離開房間前往下一環節,他們正巧是最后兩個離開的,商銘便在關門時,順勢將的發繩還了回去。
看著他掌心的東西,有些怔忪,面上表未變,眼底卻有什麼在搖。
還沒等商銘看清楚,便因朋友的呼喚驟然回過神,離出當下的場景,將裝在袋子里的鞋塞給他,又道了謝,這才快步離開。
大抵是換上了朋友的鞋,平底的尺碼恰好,但裝在伴娘服里的卻有些僵,提擺的作也帶了幾分不自知的別扭。
聽說是藝人,藝人里還有這樣的
旁鶯燕如云的商銘似是發現了什麼新奇事,饒有興致看著一舉一,直到車絕塵而去才收回目,意味不明地抬了抬眉。
而另一邊的希慕則還是有些晃神,就連下車到了場地正中央,也沒從方才的悵然若失中緩過來。
剛才面對著商銘,啟了正想解釋今早的況,結果冷不丁被男人打斷,他朝攤開掌心,的世界就很莫名其妙地空白了幾秒。
難道是說話被打斷了,才會若有所失
希慕盯著那發繩,還沒來得及想明白,就有人喊去甜品臺拿飲料。
匆匆將發繩兜進口袋,蹭了半天才想起子沒有口袋,便將東西套進手腕,放棄了關于這段小曲的思考,全心投到婚禮之中。
忙完正事已經到了下午,又換上了高跟鞋,不方便走路,但這會兒又不能坐下,只能站在噴泉旁邊休息,活生生佇立了一尊不會的雕塑。
商銘在這個時候走到側。
男人只是站定,一句話都沒說,仿佛只是來這兒看看風景。
本也是不主說話的人,但看著男人手中的捧花,實在是沒弄明白,開口問道“你搶這個捧花干嘛啊”
剛才一堆人拳掌等著搶捧花,結果被商銘和傅修一人搶了一半,大家都意難平地嚷嚷著說他們扮豬吃虎。
面對著的提問,商銘漫不經意地回“隨便搶的。”
他其實沒想搶,但在捧花拋出的那一刻覺會落到自己周圍,忽然就生了點兒什麼心思,便臨時起意地出了手,沒想到還真搶到了。
就是不太好理,一個大男人一直把花在手上像什麼樣子。
“托你們倆的福,全場沒一個生拿到花。”希慕不住嗤了聲,“連鐘壁都知道搶了之后要分給生,哪有男人搶花留著的啊。”
“我也是搶了之后才意識到不對。”
商銘轉頭問“那你覺得我該怎麼理”
希慕抬了抬眼,往人群里看去“這還不簡單,隨便找個生送給唄。”
頓了幾秒后,男人道“難道就送也得有理由才行。”
“借口這玩意還不好找嗎,你要不想讓人誤會的話,”希慕指向靠角落寫著五號的一桌,“看到那一桌了嗎,全是娛樂圈小花旦,小花小花這不就跟花扯上關系了嗎”
商銘掃過一圈后才道“怎麼有個空位”
“我的,這不是當伴娘不能去談天說地麼,”希慕垂眼,“而且我不喜歡太鬧。”
很奇怪,本來是個慢熱和排斥生人的人,但或許是因為和商銘的第一面就被他看到了最尷尬的時刻,反而在他面前能夠放得開,話也不自覺多了起來。
可能是忙了十來個小時,里積攢的力需要通過聊天來抒發吧。
商銘凝視五號桌良久,就在希慕以為他已經決定好獵時,男人往這邊靠近了兩步,把花遞給了。
抬眼“什麼意思”
他講得簡單“送你。”
“我”有些駭然地指了指自己,好笑道,“你覺得我能跟花扯上關系嗎”
“你不也是坐那一桌的”他反問。
希慕搖頭“雖然都是娛樂圈的,年齡差不多,也都是歌手,但我和們可不一樣,們是正兒八經的小白花,而我――”
發覺忽然停頓,商銘道“你怎麼”
神神地笑起來“你知道嗎之前公司給藝人起英文名,別的孩子都是什麼花什麼神的寓意,但是到我,公司說不如你cact吧。”
cact,仙人掌。
就是那樣的人,不平易近人也不逢場作戲,看起來就帶著刺,生命力頑強,只需要一點水就能存活很久,哪怕隨意將丟在某個角落,也不會像別的孩一樣哭哭啼啼地撒說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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