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夜余檀睡得還算踏實。
和謝之煜躺在一張床上,倒也沒有覺得多別扭。
年紀小的時候余檀經常和謝之煜一起睡。
多數時候元儀都不在家,謝之煜百無聊賴跟在外婆邊。老太太打牌,煙和牌不離手,讓謝之煜自己去外邊玩。
那會兒余檀總能見到謝之煜一個人“孤苦伶仃”的樣子,忍不住去找他玩,去逗他,想讓他開心一些,特地去買一顆彩虹棒棒糖遞給他。
關系絡了之后,余檀經常盛邀著謝之煜:“小之之,你晚上睡我家吧,我的床很舒服的,媽媽給我買了一個很大的玩偶,我們一起抱著玩偶睡覺。”
謝之煜從來沒跟余檀說過,的睡相實在太差勁了。玩偶踢開,把邊的人當抱枕,手腳并用死死纏著怎麼都不松手。
不過,謝之煜早就習慣了。
早上起床,一起洗漱刷牙。
浴室里的洗手臺有兩個盆,超長的一面鏡子,余檀一抬頭就能看到謝之煜。
這場景又有點夢回那年謝之煜和元儀鬧翻時,他暫住在家。
年歲大了,他們不再像小時候那樣睡在一張床,家里的書房騰出來讓謝之煜睡了大半年。
余檀賴床,每天清早急匆匆起床,謝之煜正在浴室里洗漱。也不避嫌,到他邊占了位置自顧自刷牙。
現在,余檀上班馬上要來不及了。
雖然起得不算晚,可是這邊距離上班的地方說要有一個小時的路程,還不算上中間堵車時間。
余檀匆匆化妝。
洗手臺旁邊有一些嶄新的化妝品,隨手就能用。簡單的妝也不需要特別多的步驟,更不要復雜的工。
化完妝,再用泡沫洗手。難免想起昨晚被謝之煜拉著手一一清理。耳發燙,著自己不去想那些畫面。
“早上想吃點什麼?”謝之煜隨口問。
“隨便吧。”余檀忙著化妝,沒有習慣的放大鏡,畫眼線總覺會不準,還是算了。
“家里還沒有做飯阿姨,要不要找一個?”
“不要!我再也不來了,你這里離我上班的地方太遠。”
謝之煜本想說不要去上班之類的話,話到邊還是咽下去。
算了,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那我在你公司附近買套房,樓盤你挑。”
“我不要。”
“你要怎麼樣?”謝之煜放下刮胡刀歪著頭看著余檀,大半張臉的t恤泡沫,擰著眉,像個圣誕怪蜀黍。
余檀說:“我就住我租的房子唄,我前段時間剛續租了一年。”
謝之煜一臉的大爺我不樂意:“那是人住的地方嗎?”
“你才不是人。”
“你見過我不是人的時候?”
余檀深吸一口氣,把手上的海綿蛋扔到謝之煜臉上。謝之煜順手接過在掌心了,勾著一笑。
單看這個畫面,他們還像老夫老妻。
謝之煜這會兒正在刮胡子。
穿著一件純白的t,出一整只花臂。下顎上揚,刮胡刀經過他線條流暢的面額,帶走白胡須泡沫。清晨從窗戶撒進,有幾縷落在他上,他好像比更加耀眼一些。著野、不羈。
這個洗手臺的高度對他來說可能低了一些,偶爾還是得躬,后頸的骨骼清晰。
利落刮完胡子,再簡單地抓了抓發,沒有特地做什麼造型,他也不是那種對著鏡子照來照去自的人。他的材和長相,披麻袋也是好看的。
其實謝之煜時尚的嗅覺也很靈敏,很早就開始穿限量版的球鞋,因為不想跟別人撞鞋。在那個還算非主流的年代,翻開謝之煜的青年時代的照片,一點也不會覺得他土氣或者違和。
余檀化完妝,側頭看一眼謝之煜。第n次覺得,他這個家伙還真的蠻帥的。并不是浮于表面那種淺的皮囊,他的一舉一,不做作,也不刻意,自然而然地散發男氣息。
男,氣息。
余檀深吸了一口氣,再次揮開自己腦子里那些不堪目的畫面。
收拾完下樓,順著屋頂的玻璃投到整個別墅,看著明亮整潔。余檀著急忙慌,噔噔噔從樓上跑下來,催促謝之煜:“你快點好不好呀。”
餐桌上的保溫袋里一堆的早餐,余檀走過去看了眼,問是誰準備的。
謝大爺自然不可能一大清早來準備早餐,他昨晚一夜沒睡好,整個人燙得不行。
早餐是自己家的五星級酒店送過來的,因為不知道余檀想吃什麼,每天早晨總是變著花樣吃,畢竟這個城市能夠選擇的早點很多。但凡酒店里有的,每樣都打包了一份送過來。
謝之煜正在樓梯口,他換了一套服,看著正式的同時,也散發著濃濃荷爾蒙。這會兒慢悠悠地戴著腕表,抬眸看一眼餐桌上的東西,不不慢:“隨便給我挑一樣。”
余檀本來想選粥的,可是看著那黏糊糊的白,臉一變,瞬間放下,沒什麼胃口,只選了一個蛋和一杯果。
對謝之煜的喜好倒是清楚,以前早餐他一般都是吃一份三明治配一杯牛。
“那剩下的呢?”余檀問。
謝之煜滿不在乎:“等會兒有人會來收拾。”
“好浪費啊。”
余檀想了想,把那些袋子提著,準備拿到辦公室分給同事吃。
那幫年輕人經常不吃早餐,即便是吃也是隨便應付。
一起出門,車停在院子的草坪上。
昨晚來時沒有看清,明時倒是將這院落看得清清楚楚。
一整面墻的藍巖旋花,剛好到花季末,lilac淺紫的花正是最燦爛的時候,形狀似星星,數量多且,一朵朵盛開猶如陸地海洋。
國并沒有這個品種的花,它是旋花科、牽牛屬,是謝之煜從歐洲帶回來特地讓人栽種。這類植被不會對其他種造侵略和傷害。
余檀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不用什麼濾鏡就已經是小清新的壁紙。
謝之煜已經上了車,也不催,單手撐在車窗上看著余檀,下瞇著眼睛問:“喜歡麼?”
“好漂亮。”
某個人臭不要臉:“當然,你老公的品味一向優秀。”
“嘔。”
早餐還沒吃就要吐了。有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余檀吃早餐也是不慌不忙,自己幽幽吃完,聽到旁邊謝之煜提醒:“我呢?”
余檀瞥他一眼:“你自己吃啊。”
謝之煜雙手掌控方向盤,翹了翹自己的大拇指:“沒看到我開車麼?”
“看到了。”
“喂我啊。”
余檀咬牙切齒:“你滾。”
“,低糖要犯了。”
余檀自然知道謝之煜有多狡猾,也懶得跟他掰扯,不不愿拿出三明治準備喂他。
謝之煜不吃,頭稍稍一撇:“先喝口。”
“你怎麼要求那麼多呀!”余檀牢歸牢,也拿起溫熱的玻璃瓶,上吸管投喂謝之煜小北鼻。
謝之煜喝一口,吃一口三明治。
別說,余檀看他吃的時候覺得還香。
手上的三明治里面有荷包蛋、牛、番茄,看著很不錯的樣子。
謝之煜吃了三分之一,余檀拿回三明治,就著他吃過的地方咬了一口。接吻都接過了,以前也沒一起吃東西,余檀跟別人還會介意,但謝之煜吃過的東西到沒覺得有什麼。
紅燈停,謝之煜一側頭,就見余檀就著他喝過的吸管吮了一口。
他的眼眸暗了暗,掌握方向盤的手指輕輕拍打著。
車載印象里播放著一首英文歌,:
“我迷上了一個孩
雖不愿承認
但我強烈的
已無法停止
我無法自拔
我想要擁有的一切……”[1]
出國的那年,頭等艙的耳機一直在循環播放這首歌。
每一個音符,每一段旋律,每一句歌詞,似乎都在替他發聲。
謝之煜從未有過任何崇拜的對象,他只信自己。
后來謝之煜去聽過的演唱會,他坐在;t育場絕佳的位置,周圍的歌迷瘋狂嘶吼。
謝之煜腦子里只想著一個人,想到眼眶發紅。
那一年的德克薩斯州迎來近十年最強冷空氣,謝之煜手握相機,站在市中心拍下一組漫天飛雪。這些定格的照片全部上傳一個名為賬號,關注者不多,他并不在意。
那天,余檀在那些照片上點了一個贊。
*
趕慢趕,余檀到底還是遲到。
謝之煜還拽著的手不放開,吊兒郎當地指指自己的臉頰:“親一口再走。”
余檀沒親,倒是手狠狠在謝之煜臉上掐一把。
“嘶。”謝之煜倒一口氣,“謀殺親夫啊。”
余檀笑嘻嘻提著一大堆早餐推開車門直接開溜。
謝之煜降下車窗,懶洋洋地看著余檀,一直到的角徹底消失在眼中,他才慢悠悠地重新發車。
的背影現在長蛻變以為一個人,不變的是,他對的背影依然悉。
眼可見的,這幾天余檀的心就像靈的影,明顯開心了許多。
余檀哼著歌進辦公室,臉上帶著笑容。招呼還沒吃飯的同事們過來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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