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之煜,這個英文題目該怎麼寫啊?”
“謝之煜,這道化學題我不會誒。”
“謝之煜,這個題目你看看會嗎?”
“謝之煜,你怎麼什麼都會啊!”
……
謝之煜要問問余檀:“怎麼這麼簡單的問題你都不會?你上課在開小差幫人遞書呢?”
余檀沒好氣地在桌子底下踩一腳謝之煜,“就你聰明!就你會!”
謝之煜半點不帶謙虛:“是的,沒錯。”
余檀佯裝嘔吐:“我嘔!”
腦袋瓜聰明的人是謝之煜,余檀就是普普通通一個孩。
好在謝之煜賤歸賤,解答起題目時還仔細。
“過來坐我旁邊,看我是怎麼解這道題的。”謝老師開課時間到。
余檀不不愿搬著凳子坐在謝之煜旁邊,和他挨在一塊兒,單手拄著腦袋看著謝之煜拿起筆在草稿本上列下公式。
謝之煜的手好看,骨節分明的手拿起筆的作永遠都是懶洋洋的,落下的一行行字跡也帶著謝之煜個人獨有的風格,方圓兼備、隨意布勢。
余檀常常看著謝之煜的手就走神,倒也不是因為他的手魅力有多大,畢竟看多了也習慣了。
通常況下,余檀是腦袋空空,完全聽不懂謝之煜在將什麼,繼而麻木。
這個時候謝之煜就會拿著筆輕點一下的腦袋,或者沒有筆時他干脆手彈一下的腦門:“回神了,憨豬。”
想想也難過的,同樣是人,上的同一所學校,學的同樣的課程,余檀的進度就遠遠比不上謝之煜。比不上謝之煜就算了,他還一天到晚吊兒郎當的,本不像是年級段前幾名該有的樣子。偏偏任課老師最喜歡的又是謝之煜這種人,上說他調皮搗蛋,私底下又是夸獎最多的。
有一天晚上,余檀心來,問謝之煜:“誒,你想過大學考什麼學校嗎?”
謝之煜當時把玩著一只黑水筆,筆在骨節分明的指尖聽話地打著轉轉,他另一只手拄著腦袋,有點犯困:“沒想過。”
余檀催他:“那你現在想想唄。”
謝之煜還是那副慵懶模樣:“懶得想,考上什麼學校就去什麼學校。”
余檀嘆氣:“也是哦,你績那麼好,想考什麼學校都可以的對不對?”
謝之煜反問余檀:“你呢?想考什麼大學?”
余檀沒想好:“我還在猶豫呢,楊老師讓我以后也像一樣當老師,讓我考師范。但是我不想當老師,我自己讀書都要讀吐了,還要給別人當老師,我才不干。”
“當老師不好麼?還有寒暑假。”
余檀搖頭:“寒暑假有什麼用?”
謝之煜揚眉,沒發表什麼意見。
后來長大工作后余檀別提有多后悔,早知道當初就該老老實實聽楊老師的建議,乖乖當個老師有寒暑假的休息時間不爽嗎?
不是有首歌《聽媽媽的話》嗎?周杰倫誠我不欺。
那時候余檀催著謝之煜,讓他說說自己的夢想。
謝之煜哪有什麼夢想,說白了,他就是一個米蟲。從小含著金湯匙出生,吃家里的用家里的,離了元儀給的生活費,什麼都不是。
余檀支招:“要不然你去當大老板吧!手底下有很多員工的那種!產業遍布全球那種!以后我就去你公司打工!你給我關照,仗著咱兩的,我天天去你辦公室懶!”
謝之煜輕笑:“啊。那我努力。”
那時候的余檀不會想到,隨口所說的一句話能讓謝之煜一直牢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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